2016年射陽縣教育局下屬部分學校赴長沙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貫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11〕46號)精神,更好地選拔優(yōu)秀適崗人才,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jié)構(gòu),充分利用中國鹽城“515”引才行動計劃長沙地區(qū)專項系列活動的平臺,現(xiàn)就我縣教育局下屬部分學校赴長沙公開招聘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1. 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等詳見《2016年射陽縣教育局下屬部分學校赴長沙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2. 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jié)同志,廉潔奉公;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表中注明的為準;
(5)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2016年射陽縣教育局下屬部分學校赴長沙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6)本次招聘沒有戶籍要求,全部進編;
(7)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蘇人社發(fā)[2012]418號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方式、地點
報名時間:2016年12月4日-8日。
報名方式:長沙報名(12月4日上午9:00—11:00),射陽縣報名(12月6日-8日)。
報名地點:長沙報名地點設在湖南大學體育館,射陽縣報名地點設在射陽縣教育局三樓組織人事科。
(二)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1. 報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張;②《2016年射陽縣教育局下屬部分學校赴長沙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③身份證;④2017屆畢業(yè)生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等材料,其他報考人員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明);⑤其它材料:教師資格證書,如有發(fā)表的國家級及省級論文、科研項目(成果)材料、表彰獎勵證書請一并提交。(③、④、⑤均提供復印件同時備原件核查)。應屆畢業(yè)生已申請認定但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者,報名時需提交認定機構(gòu)或所在高校出具的“該生教師資格證書正在申請辦理中”的證明(需注明申請學段、學科及本人身份證號)。
原件材料須在報名時提供,無原件材料者不予接受報名。
2. 報考者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報名地點報名及資格審核。招聘崗位設開考比例(詳見崗位表),如報名人數(shù)未達到開考比例,將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或取消該招聘計劃。
3. 應聘人員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凡有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①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2017屆畢業(yè)生;
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diào)查的人員;
③我縣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人員。
④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