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合格者準予參加考試考核,學校將通過短信或電話方式通知應聘者本人。應聘人員應完整如實填寫《泉州師范學院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2),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專用郵箱(zhaopin qztc.edu.cn)進行申訴,申訴機會僅一次,資格初審要求補交材料的,應在要求時間段內及時提交,未按時提交視為放棄報考資格。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程序
考核設二級學院考核和學?己藘蓚環(huán)節(jié),主要考核應聘對象的專業(yè)知識和基本能力。
1.二級學院考核:由二級學院黨政聯(lián)席會負責組織,主要形式包括個人述職、學術答詢、開展學術講座、參加學院教研活動、午餐會等;
2.學校考核:由學校人事處負責組織,以審核性考核、試講(10-15分鐘)、回答評委提問等綜合考評為主要形式;
3.考核過程:一般為2天,第1天上午報到,下午參加二級學院考核;第2天參加學?己。通過考核的報考人員第3天參加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的體檢。
注:來校參加考核的報考人員由學校負責安排在校內招待所或學校周邊賓館住宿,住宿費用由學校支付。待正式入職后,按規(guī)定報銷來校面試往返交通費。
(二)考核時間
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屆時學院將通過電話或短信通知資格初審合格者參加考核。原則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不組織考核。
(三)考核成績
考核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其中二級學院考核占比40%;學校考核占比60%。考核成績將在泉州師范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五、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確定。通過考核的報考人員。
2.體檢標準。參照福建省公務員考錄現(xiàn)行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待正式入職后予以報銷。
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由學校組織到指定的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和衛(wèi)生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醫(yī)院集中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包括體檢當日未按要求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集中的),視同放棄資格。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不符合體檢合格標準的部分項目,一般安排當日復檢或當場復檢,要求當日復檢或當場復檢的項目在體檢時告知。
體檢結果由學校通知本人。應聘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由泉州市教育局另行指定醫(yī)院復檢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復檢時不得告知復檢項目。自行到其它醫(yī)療單位體檢的一律無效。
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懷孕的醫(yī)學證明并與學校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
(二)考察
考察包括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對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意識形態(tài)、職業(yè)道德、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yè)務能力、學術規(guī)范、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個人檔案進行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如有材料不完整或信息失實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在泉州師范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簽訂聘用協(xié)議,并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聘用或調動手續(xù)。
五、其他事項
(一)應聘者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而造成崗位空缺的,在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報考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二)公開公開招聘聘用人員經試用、考核合格聘為事業(yè)單位編制內人員,享受國家事業(yè)單位相關工資福利待遇,與學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最低聘期5年(含試用期)。聘期內提出調動、辭職等離校要求的,根據雙方協(xié)議及學校有關規(guī)定辦理。
如符合學校引進人才條件的(詳見附件3),與學校簽訂《引進人才工作協(xié)議書》,享受學校引進人才相關優(yōu)惠政策,包括安家補貼、科研啟動費以及過渡房或租房補貼等,服務期至少8年(含試用期)。對未滿服務期提出調動、辭職等離校要求的,根據雙方協(xié)議及學校有關規(guī)定辦理。另外,學校將協(xié)助引進人才申報各類省、市人才項目,如入選福建省引進高層次人才可享受25-200萬元安家補助;又如入選泉州市“人才港灣計劃”可享受10-200萬元生活補助和工作經費。
鏈接:福建省、泉州市引進人才相關政策(詳見http://www.qzgccrc.com/)
(三)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嚴格遵守保密規(guī)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試紀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35號令)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本次考試回避規(guī)定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的通知》(人社部規(guī)〔2019〕1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師范學院紀檢監(jiān)察部門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95-22112393,22781630,22919635,22906239。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泉州師范學院負責解釋。
附件1:2020年泉州師范學院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教師崗位需求情況表.xlsx
附件3:泉州師范學院博士研究生引聘規(guī)定(修訂).doc
泉州師范學院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