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天內提出復檢,另行指定醫(yī)院復檢一次,自行體檢的結果一律無效。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者,取消聘用資格。
4.因體檢缺席、體檢不合格或體檢合格后放棄所空缺的職位,按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一次。
5.體檢標準按照《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印發(fā)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的通知》(閩教師〔2018〕20號)文件執(zhí)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六、考核
1.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為考核對象,考核工作由縣教育局及相關部門負責。
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被國家有關部門列為失信被懲戒對象的,取消考核資格。資格取消或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職位,按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2.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及工作表現(xiàn)等情況。
七、管理辦法及待遇
(一)合同簽訂
經體檢、考核合格后,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所招聘的編外教師以勞務派遣方式與選定的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以書面形式,一式三份,當事人雙方各執(zhí)一份,學校一份。聘用期限暫定三年,一年一簽,考核合格作為續(xù)簽的基本條件。勞務派遣公司負責管理人事檔案及辦理相關事宜。應聘人員中屬在職人員的,在簽訂勞動合同前,需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且無勞動糾紛的相關證明材料。
(二)待遇
1.招聘的編外教師每人每年財政預算額度60000元(包括工資、福利、“五險一金”等),由勞務派遣公司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辦理繳納五險一金,繳費標準按照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2.在財政核撥的年額度內,提取一定資金作為月績效獎勵和年度考核獎勵,根據(jù)學校的考核結果,對滿學年工作、工作表現(xiàn)優(yōu)秀的給予兌現(xiàn)月績效獎勵和年度考核獎勵。
3.編外教師在評優(yōu)評先方面與在編教師具有同等權利。
(三)管理
1.縣教育局根據(jù)各校教師實際需求情況,對編外教師可在全縣范圍內統(tǒng)一調配。不服從調配的視同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已簽合同的予以解除。
2.編外教師須在中小學的教育教學一線崗位工作,離開一線崗位的,視為違約予以解除合同。
3.編外教師要服從所在學校的工作安排,學校對其工作進行量化考核,縣教育局按年度安排考核,考核情況與績效獎勵掛鉤。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給予解聘。
4.編外教師因參加考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招考、新任教師招考、參軍等原因,應提前告知學校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且不得享受本年度考核獎及月績效獎勵工資。
招聘咨詢電話:0596-5889391
附件:《東山縣2020年招聘編外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報名登記表》.docx
東山縣教育局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