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筆試試卷:筆試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考生須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不按規(guī)定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筆試時間及地點:根據疫情情況確定。
4.開考比例:開考比例為每個崗位招聘名額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
5.政策性加分
(1)蒙古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達斡爾族考生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用本民族文字答題的不加分。
(2)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認后加分。
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民族加分)×40%,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6.筆試成績公示。
(五)資格復審。
1.按計劃招聘人數和考生所報考崗位的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以1∶2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達不到資格復審比例的核減相應崗位招聘計劃;核減后仍達不到資格復審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比例內報考同一考崗位的末位考生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工作在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統(tǒng)一進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方式另行通知。
2.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考生,須自行下載打印并攜帶《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和《承諾書》(一式二份),報名時須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打印)、教師資格證、國家通用語言普通話等級證等有效證件的原件、復印件。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參加資格復審提供所在學校學籍證明即可。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3.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重點審核考生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如: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的;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和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一律取消面試或聘用資格,并按照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六)確定面試人員。
根據招聘計劃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以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比例內報考同一考崗位的末位考生出現筆試總成績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招聘崗位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規(guī)定面試比例的,核減相應崗位招聘數,核減后仍達不到面試比例的不組織面試,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七)面試。
1.面試考官由相關專家組成,面試成績?yōu)楦魑豢脊偎u成績去掉一個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術平均值,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當場公布成績。
2.面試采取蒙古語言應用能力測試(30分)和模擬課堂試講兩種方式(70分)進行,滿分為100分。
(1)蒙古語言應用能力測試考生現場抽取題目,完成蒙古語言文字應用能力測試,時間不超過8分鐘。不按規(guī)定語言面試的,按零分處理。測試成績低于最低合格線(15分)的考生不得進入模擬課堂試講環(huán)節(jié)。
(2)模擬課堂試講內容統(tǒng)一命制,提前60分鐘通知考生,每位考生用國家通用語言試講,時間不超過10分鐘。不按規(guī)定語言面試的,按零分處理。
3.面試時間及地點:根據疫情情況安排。
4.計算總成績?偝煽=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蒙古語言文字應用能力測試成績+模擬課堂試講成績)×60%,成績計算結果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八)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忌谝(guī)定時間提交人事(學籍)檔案進行審核(具體時間另行通知),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若還未取得學籍檔案的,須簽訂上崗協議,并于2021年7月31日前將學籍檔案提交到指定地點,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空缺人選從參加相應崗位考試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檔案審核完畢后,根據每個崗位招聘人數,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若同一崗位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員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選,若面試成績并列的,則重新組織進行面試,取面試成績高者。
1.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執(zhí)行,體檢由鄂托克前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指定醫(yī)院實施,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忌隗w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被取消資格職位空缺時,從參加相應崗位面試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2.考察。對確定的擬聘用人員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實施。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根據擬聘用崗位要求,全面、準確、客觀地評價被考核對象的綜合素質。出現不合格者依次遞補。
(九)公示。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在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同時公布鄂托克前旗紀委監(jiān)委、鄂托克前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鄂托克前旗教育體育局監(jiān)督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反映或有問題反映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給予辦理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其資格。
(十)試用。
1.擬聘人員實行試用制度,試用期為一年。
2.擬聘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十一)聘用。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按相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本次招聘的教師一經聘用,在六年內不準脫產考研、不準離開教學一線或調離任職單位,否則予以辭退。
五、其它
1.本次考試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fā)現報考人員與報考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的,一經查實后,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2.本次招考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此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3.公開招聘期間有關成績公布、信息發(fā)布等事宜,將在相關官方網站上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登陸指定網站查詢。
4.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5.本簡章中涉及“以上”或“以下”均包括其本身。
6.本簡章由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鄂托克前旗教育體育局、鄂托克前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鄂托克前旗教育體育局
鄂托克前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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