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莆田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及輔導員報名表》(表1);
2.《莆田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及輔導員報名信息匯總表》(以下簡稱《匯總表》表2);
3.身份證;
4.學歷、學位證書,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2021屆畢業(yè)生暫時無法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的,應書面承諾學歷學位證書真實、有效性;
5.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還需提交現(xiàn)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或與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關系的證明),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jīng)我校人事處同意后最遲可延至體檢前提交。
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jīng)核實,即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報考人員所留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確保招聘期間聯(lián)系方式保持通暢。
五、資格審查
(一)資格初審。我校將對應聘者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名單(即參加考試人員名單)及考試時間與地點將在莆田學院官方網(wǎng)站首頁通知公告欄(https://www.ptu.edu.cn)、莆田學院人事處網(wǎng)站(https://www.ptu.edu.cn/rsc/)公布,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
(二)資格復審。面試前,我校將對進入面試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進入面試的人員應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與復印件以及現(xiàn)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或與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關系的證明),若暫時無法提供的,經(jīng)我校人事處同意后最遲延至體檢前提交。
(三)注意事項。應聘者應對提交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如不符合崗位條件和要求的,一經(jīng)核實,將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六、考試
J202101、J202102崗位:
(一)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jié)合的辦法。實際應聘人數(shù)與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比例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個別崗位報考者不足3:1比例,按3:1等比例減少招考人數(shù)。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攜帶身份證。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總分均為100分。
(二)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與進入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不足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面試合格線為70分,面試分數(shù)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折合計算。若綜合成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分高者為擬聘人選。若面試成績?nèi)圆⒘械,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yōu)闇省?/P>
(四)筆試、面試等具體事項和時間安排以及所有參加筆試、面試人選名單等相關信息請關注莆田學院官方網(wǎng)站首頁通知公告欄(https://www.ptu.edu.cn)、莆田學院人事處網(wǎng)站(https://www.ptu.edu.cn/rsc/),不再另行通知。
J202103、J202104崗位:
(一)J202103、J202104崗位考試實行面試的方式,具體另行通知。符合條件應聘人數(shù)與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比例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個別崗位報考者不足3:1比例,按3:1等比例減少招考人數(shù)。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攜帶身份證。
(二)進入面試階段的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70分以上(含70分)方為合格,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線的考生不予聘用。
(三)采用面試方式,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若綜合成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分高者為擬聘人選。若面試成績?nèi)圆⒘械,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yōu)闇省?/P>
(四)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名單(即參加考試人員名單)及考試時間與地點將在莆田學院官方網(wǎng)站首頁通知公告欄(https://www.ptu.edu.cn)、莆田學院人事處網(wǎng)站(https://www.ptu.edu.cn/rsc/)公布,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不再另行通知。
七、考核和體檢
(一)根據(jù)綜合成績高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我省現(xiàn)行的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
(二)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且符合崗位各項條件要求的擬聘人選在莆田學院官方網(wǎng)站首頁通知公告欄(https://www.ptu.edu.cn)、莆田學院人事處網(wǎng)站(https://www.ptu.edu.cn/rsc/)公示7天。一般情況下,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人選在60個工作日完成。
九、聘用
(一)公示結(jié)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并報莆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服務期不少于5年。如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辦理聘用手續(xù),學校將取消擬聘用人選的聘用資格。
(二)聘用人員納入單位事業(yè)編制,享受國家和福建省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同類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等待遇。
十、其他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任何人不得通過任何關系影響招聘工作。違者取消應聘和聘用資格,已被聘用的,將予以解聘。
(二)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將取消應聘者考試和聘用資格,問題嚴重的將追究相關責任。
(三)應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費用自理,所留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確保招聘期間保持通暢。
(四)學校紀委、監(jiān)察專員辦公室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
(五)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信息將在莆田學院官方網(wǎng)站首頁通知公告欄(https://www.ptu.edu.cn)、莆田學院人事處網(wǎng)站(https://www.ptu.edu.cn/rsc/)公布,請及時瀏覽。
(六)聯(lián)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區(qū)莆田學院紫霄校區(qū)人事處。
電話:0594-2626099
聯(lián)系人:莊老師,鄭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