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和地點以全國事業(yè)單位招聘網的通知為準。
2.對象:完成考試確認并打印準考證的報考人員。
3.方式與內容:筆試采取閉卷的形式,內容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方面的基本理論知識,課堂教學、班級(團隊)管理常規(guī)知識,新課程改革理念,有關基礎教育等相關政策、法規(guī),校園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理等。
4.筆試滿分為100分,按3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合格成績?yōu)?0分,必須達到合格成績才有資格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全國事業(yè)單位招聘網公布。
5.具有博士學位或與報考職位相對應的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報考人員免筆試,以面試成績作為綜合成績。
(四)心理品質測評與資格審核
1.時間:具體時間以全國事業(yè)單位招聘網通知為準。
2.對象: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以1∶3的比例(不含免筆試人員)確定進入心理品質測評人員名單。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該崗位實際合格人數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3.心理品質測評由第三方人才機構通過線上方式進行。心理品質測評合格者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不計入綜合成績。
4.資格審核有關事項
(1)對象:通過心理品質測評的人員。
(2)資格審查所需提交的證明材料詳見《2021年廣州市南沙區(qū)教育局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教師(第二批)資格審查目錄表》(附件2)
(3)報考人員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報名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否則不予通過資格初審。
(4)資格審核不合格或不在規(guī)定時間接受資格審核的,不予聘用。
(5)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有不符合資格條件、隱瞞或弄虛作假情形的,一經查實,不予聘用。
(五)面試
1.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和地點以全國事業(yè)單位招聘網的通知為準。
2.對象: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
3.面試采用無學生授課與結構化問答的形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按7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合格成績?yōu)?0分,必須達到合格成績才有資格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于本次面試時段以書面形式現(xiàn)場通知報考人員,報考人員簽名確認。如報考人員提前離開或拒絕在書面通知上簽字,視為已通知。
4.體育與健康、美術、音樂教師崗位報考人員須另外進行專業(yè)技能測試,分數計入面試成績。
(六)綜合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占30%和面試成績占7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合格成績?yōu)?0分,不達60分不予聘用。按綜合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xiàn)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按面試成績、筆試成績的排序確定最后進入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免筆試人員的面試成績?yōu)閳罂既藛T的綜合成績。
(七)體檢
體檢由廣州市南沙區(qū)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在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初次體檢費用由南沙區(qū)教育局承擔。
1.體檢結果以醫(yī)院出具的體檢結果為準,經醫(yī)院認定體檢合格者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2.醫(yī)院建議復查的報考人員須盡快進行復查,復查費用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需復查的報考人員于通知復查之日起一個月內不能得出體檢合格結論的,不予聘用。
3.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報考人員可在得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要求,且復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報考人員經批準后在指定的醫(yī)院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醫(yī)院出具的復檢結論為準。
4.經醫(yī)院認定體檢不合格的,或未按時、按要求進行體檢的,不予聘用。
(八)考察
1.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
2.考察采取信函考察的方式進行,若對考察結果有疑問的話,另外采取實地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情況,并核實其是否具備報考資格以及資格條件的真實性?疾觳缓细裾,取消聘用資格。
3.因應聘者或其所在單位不配合導致考察工作受阻,不能完成考察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
(九)簽訂勞動合同
與廣州市南沙區(qū)教育局簽訂勞動合同?己宋赐ㄟ^者勞動合同期滿終止不再聘用。
五、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的,根據用人單位實際需要,可在同一崗位按照合格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一)考生體檢或復審不合格的;
(二)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四)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聘用及相關待遇
(一)根據體檢與資格復審合格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全國事業(yè)單位招聘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且無異議者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二)被聘用的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以勞動合同約定為準。試用期滿前由所在學校對其進行試用期考核,考核結果由所在學校上報給主管單位;經試用確認不符合崗位聘用條件或者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
(三)被聘用人員若在1個月內未能配合招聘單位辦理好相關聘用手續(xù)或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崗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編外聘用制教師的薪酬待遇參照南沙區(qū)同等職稱事業(yè)編制教師的標準核定,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待遇。
(五)南沙區(qū)教育局將使用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獎勵機制,具體獎勵辦法由南沙區(qū)教育局根據每年考核結果另行確定。
七、注意事項
(一)南沙區(qū)教育局和學校均不負責聘用人員的戶口遷移、配偶工作安排、子女入戶隨遷及未成年子女在區(qū)內入學等事宜。
(二)報考人員一經報名,視同服從并接受南沙區(qū)教育局的工作崗位安排。
(三)考試、體檢時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將取消考試、體檢資格。
(四)報考人員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和完整,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受聘資格(如已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五)考生須恪守誠信原則,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體檢、考察、聘用資格的承諾,同時也須作出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的承諾,違背承諾的記入失信人員名單。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此次招聘考試的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組織者無關。
(七)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南沙區(qū)教育局將按照《廣東省人事考試新冠肺炎疫情常態(tài)化防控工作指引》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文件精神,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疫情防控措施、考點設置、招考方式等事項進行調整,請廣大考考生理解與配合,具體措施將在各環(huán)節(jié)通知中公布,請考生自行關注。
(八)關于招聘崗位以及相關報名和考試的疑問,請在工作日9:30-11:30、14:30-17:00撥打電話咨詢。工作人員僅對公告內容及政策給予解釋,不對考生是否符合崗位條件進行確認。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400-838-9296
咨詢、監(jiān)督電話:020-84681080
聯(lián)系人:張老師,殷老師
八、廣州市南沙區(qū)教育局對本公告內容具有最終解釋權。
附件:
1.2021年廣州市南沙區(qū)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教師崗位需求表.xlsx
2.2021年廣州市南沙區(qū)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教師資格審查目錄表.docx
3.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xls
廣州市南沙區(qū)教育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