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團校是共青團廣州市委員會屬下的事業(yè)單位,主要任務是承擔共青團干部、青年職業(yè)技能等培訓;負責對地區(qū)間、國際間的青少年比較研究和志愿服務研究;負責青少年心理問題干預、咨詢和輔導工作;為基層共青團干部提供示范性指導培訓支持。
為廣泛吸引人才,加強培訓與研究工作,經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團市委組織部批準,根據(jù)《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府令〔2009〕139號)有關規(guī)定,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結合廣州市團校的發(fā)展目標和實際需要,廣納人才,加強培訓與研究工作,決定面向社會進行公開招聘。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崗位、專業(yè)、人數(shù)(詳見公開招聘職位一覽表):
教學、研究人員(專業(yè)技術崗位,3人):社會工作、法學、文化研究專業(yè)。
培訓教師(專業(yè)技術崗位,1人):英語、漢語言文學專業(yè)。
教務管理人員(專業(yè)技術崗位,2人):工商管理、行政管理專業(yè)。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范圍:
符合職位要求的國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應屆畢業(yè)生或社會人員。
(二)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三)報考條件:
應聘人員須具備《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府令〔2009〕139號)和《關于印發(fā)<廣州市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問答(一)>的通知》(穗人社發(fā)〔2010〕128號)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和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士學位)以上應屆畢業(yè)生或社會人員。
3、本科學歷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或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1年12月31日后出生),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
4、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5、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技術條件、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技能要求。
6、身體健康。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報名辦法:
(一)招聘職位查詢:
招聘人數(shù)、職位、資格條件可登陸廣州市團校網(http://www.youths.com.cn)、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廣州考試信息網(http://www.gzexam.com.cn)查詢。
(二)報名方式以及報名時間:
1、采用網上報名辦法,應聘者可登陸廣州市團校網(http://www.youths.com.cn)、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廣州考試信息網(http://www.gzexam.com.cn)進行網上填報資料。
2、提交個人信息:應聘者在網上填報個人信息及報考職位,(每人只能應聘一個相應崗位,如不注明所應聘崗位或應聘一個崗位以上的一律不接收報名及資格審查)。
3、2011年9月21日9:00時至9月23日17:00時接受網上報名,由考生自行登陸上述網站填報個人資料。
4、資格審查:用人單位將在網上對應聘者進行資格條件初步審查。
5、交費:應聘者通過資格初審后,通過網上支付系統(tǒng)繳交報名費、考務費共計50元。繳費時間為2011年9月21日9:00時至2011年9月26日上午10:00時。
6、下載打印準考證:報名成功的考生請于2011年9月28日上午10:00時至2011年9月30日上午10:00時自行上網下載并打印本人準考證。
7、2011年9月30日(星期五)進行筆試;10月中旬公布筆試成績。
(三)報考要求:
1、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應聘職位的資格要求報名,并對在網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費及考務費不予退還。
2、考生所留的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lián)系。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考核均采用百分制。
招聘程序分為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六個程序。
(一)筆試:由廣州市團校負責組織實施。
1、時間:2011年9月30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
2、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3、形式:采取閉卷考試方法。
4、內容:筆試范圍主要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
5、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分值為100分。
(二)面試:由廣州市團校負責組織實施。
1、資格復核:2011年10月14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時,下午14:00-17:30時。
(地點:廣州市天河區(qū)五山路33號廣州市團校內)
(1)參加面試的2011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學士學位)或2011年應屆碩士研究生(碩士學位),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同時需提供廣東省學歷鑒定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鑒定證明)、英語等級證書、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招聘崗位要求的證明材料。
其他面試人員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同時需提供廣東省學歷鑒定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鑒定證明)、專業(yè)資格證書、現(xiàn)工作單位同意應聘函、報名登記表等招聘崗位要求的證明材料。
(2)面試人員是已婚的均需提供結婚證明和計劃生育證明。提交兩張小一寸近期彩色照片(背后寫上姓名及應聘崗位),所有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和A4規(guī)格復印件各一份,以便審驗。
(3)每個招聘崗位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數(shù),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面試名單。如有棄權或有資格參加面試人員沒有到場參加面試的,可以根據(jù)需要依筆試成績高低依次替補,按原定面試人數(shù)增加面試人員。
(4)筆試成績不帶入面試,面試成績分值為100分,合格成績?yōu)?0分。
(5)有志愿者工作經驗的優(yōu)先考慮招聘。
2、面試時間:
2011年10月16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時,下午14:00-17:00時。
(地點:廣州市天河區(qū)五山路33號廣州市團校內)
3、面試內容:
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與應聘職位的匹配情況,包括口頭表達能力、掌握相關專業(yè)知識的情況及判斷、分析能力等。
4、聯(lián)系電話:(020)87540162、87534225
傳真:(020)85516817
聯(lián)系人:張老師、孫老師
五、體檢
面試結束后,依據(jù)考生面試成績,按招聘崗位數(shù)1:1的比例在達到合格成績以上的考生中依成績高低依次確定體檢人選?忌w檢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統(tǒng)一到指定的醫(yī)院進行?忌w檢不合格的,可以進行復檢。如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書面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考生體檢不合格,廣州市團校根據(jù)工作需要可按面試成績高低確定替補人選,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負。
六、考核
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綜合考核評價。主要考核考生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業(yè)績等方面的情況,填寫《廣州市團校2011年公開招聘人員政審考核表》,必要時進行實地考察。
經綜合素質考核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因考核不合格出現(xiàn)的人選缺額,從報考同職位的面試人員中按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七、確定擬聘人員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后擇優(yōu)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在廣州市團校網(www.youths.com.cn)及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www.hrssgz.gov.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結束后,對無異議的應聘者按規(guī)定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
八、聘用和待遇
受聘人員如屬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書面征得原單位同意,依法終止或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勞動)合同。
公開招聘聘用的人員,按規(guī)定初次聘期為一年(含試用期三個月),執(zhí)行廣州市事業(yè)單位工資制度。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經考核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用人單位在報請上級主管單位同意后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九、有關事項:
(一)報考人員應認真對照招聘對象、范圍和報名條件報考,所持證件應真實、有效。
(二)考試時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或遲到)將取消考試、體檢資格。由于應聘人員提供的證件、資料虛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三)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應在規(guī)定時間登陸廣州市團校網站及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進行網上交費,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從該網站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四)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將筆試成績在廣州市團校網及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上公布,20個工作日內將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在廣州市團校網及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上公布。
(五)公示和聘用結果在廣州市團校網及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上公布。
十、相關紀律:
1、在公開招聘人員的工作中,如出現(xiàn)工作人員中有與應聘人員是親屬關系的,按有關規(guī)定實行回避制度。
2、嚴格按照密件要求做好招聘試題的保密工作。
3、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申請。
4、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廣州市團校網站上發(fā)布招聘公告。
本公告由廣州市團校負責解釋。
廣州市團校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