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洪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眉山市洪雅縣教育體育局
關于2015年洪雅縣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的公告
根據(jù)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5年全省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5〕140號)等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我縣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35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眉山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mspta.gov.cn上發(fā)布):
一、招聘單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為編制內招聘。具體招聘單位及名額詳見《2015年眉山市洪雅縣中小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表》,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或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職稱(執(zhí)業(yè))資格證等相關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結束前取得并提供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職稱(執(zhí)業(yè))資格證等相關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聘環(huán)節(jié),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報考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第二十九條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
(6)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
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崗位表》!秿徫槐怼分械膶I(yè)條件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職高專專業(yè)目錄名稱為依據(jù)(見附件2),目錄中沒有的專業(yè)以公告中公布的專業(yè)名稱為依據(jù)。
報考人員本人的有效學位證以及畢業(yè)證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與所報考崗位“學歷(學位)”和“學科或專業(yè)”(指與學歷學位相對應的專業(yè)條件)的學歷、學位、專業(yè)條件要求應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的。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wǎng)絡報名時間為2015年3月30日至4月3日8:00,報名網(wǎng)站為眉山人事考試網(wǎng)(www.mspta.gov.cn)。網(wǎng)絡報名資格初審由眉山市洪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wǎng)絡報名
1.選擇崗位。報考者登錄報名網(wǎng)站,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的范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jù)自身實際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報考專業(yè)條件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職高專專業(yè)目錄名稱為依據(jù)(見附件2),目錄中沒有的專業(yè)以公告中公布的專業(yè)名稱為依據(jù),請報考者認真對照選擇。報考人員應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wǎng)絡提示要求進行注冊,如實、準確填寫《2015年眉山市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按網(wǎng)絡提示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在招聘的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5年3月30日至4月3日登錄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按網(wǎng)絡提示打印《報名信息表》2份,供面試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崗位。報考人員對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詢電話進行咨詢。
網(wǎng)絡報名資格初審合格不代表最終資格審查合格。報考人員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面試資格復審、考核中的資格復核和人社部門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
(二)網(wǎng)上繳費
經(jīng)初審通過且照片質量合格的報考者,須于2015年3月30日至4月4日8:00登錄報名網(wǎng)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人)。網(wǎng)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wǎng)絡提示進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減免筆試考務費:
1.根據(jù)《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nóng)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發(fā)〔2007〕19號)、《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城鄉(xiāng)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意見》(川委發(fā)〔2005〕9號)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規(guī)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nóng)村家庭報考者;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四川省農(nóng)村扶貧開發(fā)規(guī)劃(2001-2010年)的通知>》確定的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報考者;
3.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報考者;
4.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報考者。
符合上述第1項情形的報考者憑區(qū)(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2、3項情況的報考者憑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nóng)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4項情況的報考者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當?shù)嘏沙鏊鼍叩母改鸽p亡證明等有效證件辦理減免手續(xù)。
符合減免條件的考生于2015年4月3日前的工作日內到眉山市洪雅縣人才流動服務中心(電話:028-37402778,地址:四川省眉山市洪雅縣九勝大道371號四樓)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jīng)眉山市洪雅縣人才流動服務中心按相關程序審核通過后,考生免繳當次考試考務費?忌丛谝(guī)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5年4月21日至4月25日登錄眉山人事考試網(wǎng)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荚嚳偝煽儼礉M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考試總成績的50%。
(一)筆試
1.筆試開考比例。招聘崗位招聘名額與有效報考人數(shù)之比為筆試開考比例,筆試開考比例不得低于1:3,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取消該崗位招聘,并由眉山市洪雅縣人才流動服務中心按程序退還考生已繳考試考務費。調減或取消招聘名額情況在眉山人事考試網(wǎng)(www.mspta.gov.cn)上公告。
2.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教育公共基礎,請參閱《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川人社發(fā)〔2012〕145號)所列的知識內容(請報考者自行上網(wǎng)查詢)。卷面滿分100分。
3.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5年4月26日(星期日)上午,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筆試折合成績=《教育公共基礎》成績×50%。
5.成績查詢。筆試成績于2015年5月15日在眉山人事考試網(wǎng)(www.mspta.gov.cn)上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shù)處理自動化系統(tǒng),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除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因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2015年5月15日至5月16日登陸眉山人事考試網(wǎng)提交申請,查分結果于2015年5月19日在眉山人事考試網(wǎng)上公布。筆試折合成績和崗位排名于2015年5月22日前在眉山人事考試網(wǎng)(www.mspta.gov.cn)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