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成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成人社辦發(fā)〔2011〕276號)和中共成都市委組織部、成都市人社局《關于轉發(fā)川人社發(fā)〔2011〕36號文件的通知》(成人社發(fā)〔2011〕46號)文件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75名。本次公開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的人員按事業(yè)單位聘用制管理。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知識或技能。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符合相關要求。
(3)在編在職人員應聘,須征得所在單位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2、具體崗位招聘條件詳見附件《2012年彭州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3、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2012年7月31日前畢業(yè)的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必須在201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6)截止2012年7月31日后仍然在讀的全日制學生。
二、招聘單位、招聘崗位和人數
具體情況詳見附件《2012年彭州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三、報名
(一)網上報名:報考人員在報名期限內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cdpta.gov.cn)進行注冊報名。不設現(xiàn)場報名。
(二)報考崗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填報1個崗位代碼)。
(三)報名時間:2012年2月2日-2012年2月8日。
(四)報名程序: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報名注意事項等信息。
1、報名注冊。報考人員須先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并填寫個人基本信息、上傳照片(照片為報考人員本人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規(guī)定上傳照片者,將無法繳納筆試考務費)。報考人員注冊并填寫完個人基本信息和上傳照片后方可報名。
2、填報信息。報考人員須如實、準確填寫《2012年彭州市公開招聘教師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應聘人員如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名、考試或聘用的,取消報考者的報名、考試成績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資格初審。考生報名后,招聘單位根據報考者填報的信息,在2月2日—2月9日期間按照規(guī)定條件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并在報考者報名后的2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重新上傳照片。報考者可在填報信息2日后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4、報名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請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繳費截止時間:2012年2月10日。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打印《2012年彭州市公開招聘教師報考信息表》,供資格審查時使用。按照四川省財政廳、物價局〔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的標準繳納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兩科共計100元。筆試合格進入面試的人員,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須另行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
5、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報名成功(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請于2012年2月14日至2012年2月17日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開考比例
招聘崗位數與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開考。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個別崗位,在征得主考機關和主管部門同意后,可放寬至1:2,仍然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調減或取消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招聘崗位情況將于2012年2月13日通過成都人事考試網公告。
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人員,可于2012年2月17日前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2樓)退回本人筆試考務費,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布
考試分為筆試(即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yè)科目筆試)和面試,均由彭州市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組織。應聘人員考試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含加分)占70%(其中公共科目筆試占40%,專業(yè)科目筆試占30%),面試成績占3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
(一)筆試
1、公共科目筆試時間:2012年2月18日上午8:30-10:00《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2012年2月18日上午11:00-12:30《教育基礎知識》
專業(yè)科目筆試時間:2012年2月18日下午14:30分至16:00。
2、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3、公共科目:《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教育基礎知識》。
專業(yè)科目:按招聘崗位分學科設置。
4、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臨時舊版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5、筆試成績計算
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總分為100分(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40%+教育基礎知識成績×60%)占考試總成績的40%。
專業(yè)科目筆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30%。
6、政策加分
(1)加分條件
經組織選派的大學生志愿者,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2年2月28日)且未被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錄(聘)用的,按照有關文件規(guī)定享受筆試成績(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筆試成績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2)申報方式
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者,提供服務地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證號、是否為大學生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單位、協(xié)議服務期起止期限、服務期是否已滿及考核結果、是否被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錄(聘)用。特別提示:證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證號必須與報考者報名時使用的姓名、身份證號完全一致,否則不予辦理加分手續(xù))及志愿者計劃協(xié)議書復印件(須加蓋服務地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鮮章),協(xié)議書中明確的服務起止期限,與服務地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時間不一致的,均以協(xié)議書中明確的服務起止日期為準。協(xié)議中未明確起始時間的,以協(xié)議簽訂落款時間為準。待報名成功并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于2012年2月11日前交彭州市人才服務中心(天彭鎮(zhèn)金彭東路81號行政中心廣場西側社保大樓三樓)(收取加分材料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節(jié)假日、雙休日除外)備案辦理加分手續(xù)。不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申請。
7、筆試成績將于2012年2月28日在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pzrl.scpz.cn)公布。
8、查分申請: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報考者,可在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到彭州市人才服務中心提出查分申請。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名單: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根據考試筆試成績,按考生報考的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時間及地點在成都人事考試網、彭州市人社局網站公布。
2、審查方式: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按報考要求條件攜帶報名時打印的《2012年彭州市公開招聘教師報考信息表》及相關證件原件和證明材料(往屆生還需提供: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②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③報考崗位要求的其它原件和復印件;2012屆應屆生還需提供: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②加蓋學校鮮章的成績單和就業(yè)推薦書。③報考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等其它原件和復印件;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報考者,還需提供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彭州市人才服務中心進行資格審查,逾期未提供有關資料不能進行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
3、審查要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全過程。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4、資格復審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而產生的空缺,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員,繼續(xù)出現(xiàn)缺額無員遞補的,不再遞補。
5、資格復審合格者發(fā)放《面試通知書》。發(fā)放《面試通知書》時根據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收取面試費80元/人。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2、同一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與面試考生人數之比原則上為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招聘人數。無法調減的,按照《成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成人社辦發(fā)〔2011〕276號)第三十條第(二)款規(guī)定辦理。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40%+教育基礎知識成績×60%)×4/7+專業(yè)科目筆試成績×3/7] +加分}×70%+面試成績×30%(分數折合時有小數點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六、體檢及考察
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排序。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及相關事宜,在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一)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人社部發(fā)〔2010〕12號和人社部發(fā)〔2010〕19號)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由進入體檢人員承擔。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主考機關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到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醫(y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為準。
(二)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缺,按照進入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
(三)考察工作參照成人辦發(fā)〔2004〕109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因進入考察人員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缺,按照進入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和考察。
七、聘用及報到
(一)確定聘用崗位。彭州市教育局組織擬聘者選填聘用單位。在確定具體聘用單位時,各崗位分別按照應聘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由擬聘者選定聘用單位。在選聘過程中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從同崗位所有應聘者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確定聘用單位后,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
(二)擬聘人員如系2012年畢業(yè)的普通高等院校學生需與招聘單位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報到時交驗畢業(yè)證等報名資格條件中要求的證件、證明材料。
(三)擬聘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四)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待遇
公開招聘的事業(y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
九、紀律和監(jiān)督
為保證我市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整個過程接受彭州市紀委(監(jiān)察局)、第三紀工委(監(jiān)察分局)的全程監(jiān)督。
監(jiān)督舉報電話:彭州市第三紀工委028—86230960
十、其它
(一)應聘人員應保證通訊暢通,因應聘人員通訊不暢導致的相應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二)如考生在參考過程中身份證遺失不能及時補辦有效證件的,請持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貼有本人照片并加蓋鮮章的常住人口登記表參考。
(三)本公告由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彭州市教育局共同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28-83708448(彭州市教育局政工科)
028-83886260(彭州市人才服務中心)
查詢網站: 成都人事考試網(www.cdpta.gov.cn)
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pzrl.scpz.cn )
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彭州市教育局
二0一二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