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時間:2015年11月1日
(二)考試地點:筆試考場安排采取全市城區(qū)統(tǒng)一隨機分配考點、考場,具體信息詳見《準考證》相關內(nèi)容。
(三)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表:
類別 \ 時間 |
11月1日(星期日) | ||
上 午 |
下 午 |
下 午 | |
幼兒園 |
綜合素質(zhì)(幼兒園) |
保教知識與能力 |
- |
小 學 |
綜合素質(zhì)(小學)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
- |
初級中學 |
綜合素質(zhì)(中學) |
教育知識與能力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歷史與社會、科學) |
高級中學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 | ||
中職文化課 | |||
中職專業(yè)課 |
- | ||
中職實習指導 |
- |
四、筆試成績查詢
考生可于2015年11月30日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站(www.ntce.cn)查詢考試成績。
筆試單科成績有效期為2年。筆試和面試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教師資格合格證明。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為3年。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是考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必備條件。
五、考生注意事項
1.請考生在報考前認真閱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的公告》(見市教委網(wǎng)站公告通知,www.bjedu.gov.cn)和本公告,了解相關要求特別是報考條件后再履行報名程序。如因在筆試期間造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原因造成面試、認定等后續(xù)環(huán)節(jié)被取消資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擔。
2.考生須本人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報名,并對本人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報考信息準確性負責。禁止培訓機構或?qū)W校團體替代考生報名,如有違反造成信息有誤,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3.所有考生(含以前參加過筆試的考生)報名前需要重新進行注冊、填報個人信息和上傳個人照片,重新注冊操作不影響考生已獲得的筆試成績。
4.考生如忘記密碼可通過報名系統(tǒng)提示操作,報名系統(tǒng)將把新的密碼通過短信發(fā)送到考生報名時所填報的手機上。手機短信為考生重新獲取密碼的重要途徑,在參加考試期間,請考生慎重更換手機號碼。
5.具備符合申請相應學科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是認定教師資格的必備條件,因此在報考條件中將“符合體檢標準”加以強調(diào)。體檢的材料將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的現(xiàn)場受理環(huán)節(jié)時提供,考生可以根據(jù)實際情況在現(xiàn)場受理之前半年內(nèi)進行體檢。體檢標準請在北京市教師資格網(wǎng)“受理條件”中查詢。網(wǎng)址:http://www.bjtcc.org.cn
6.各級教育考試機構只負責考試的組織與管理工作,不舉辦任何與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相關的培訓?忌梢酝ㄟ^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站www.ntce.cn下載《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按照教育部規(guī)定,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沒有指定教材?忌筛鶕(jù)考試大綱知識點自行購買書籍復習、備考。
注:
1.根據(jù)《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北京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京教人[2014]13號)中的附件《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北京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前參加考試的部分人員過渡的辦法》的要求,“過渡對象”范圍內(nèi)的考生只能選擇報名參加“改革后的考試(國考)”或“補考”中的其中一種。在網(wǎng)上成功報名“改革后的考試(國考)”的人員不能再報名參加“補考”。
2.教師資格考試改革的有關政策文件、政策解答、過渡補考、面試和認定工作的相關要求請登錄北京市教師資格網(wǎng)(http://www.bjtcc.org.cn)查詢。
3.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咨詢電話:82837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