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語文、英語、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政治學科崗位的考生分別參加本學科專業(yè)知識筆試,滿分為100分。報考信息技術、科學崗位的考生參加數學專業(yè)知識筆試。報考音樂、體育、美術和藏語文崗位的考生參加語文專業(yè)知識筆試。
專業(yè)知識筆試的命題依據及標準為:《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大綱》,其中,英語筆試不考聽力,數學按文科類要求。
4.筆試綜合成績計算。
考生的筆試綜合成績由《教育公共基礎筆試》成績和《專業(yè)知識筆試》成績共同組成,各占50%的分值。其中,存在一門筆試科目缺考、違紀或得分低于該學科筆試平均分一半的考生,不計算其綜合成績,不參加綜合成績排序,不納入確定面試人選范圍。缺考、違紀或一門筆試成績得0分的考生不納入本學科筆試平均分計算范圍。
5.公布筆試成績。
6月15日至7月30日在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網(http://www.sceea.cn)公布筆試成績,考生根據網絡提示,用本人的報名信息查詢筆試成績,包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成績、《專業(yè)知識筆試》成績、筆試綜合成績及在所報考同崗位考生中的排名。
6.確定面試人選。
依據筆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設崗數的1:2確定面試人選,藏語文崗位(甘孜州稻城縣和石渠縣)按設崗數的1:3確定面試人選。按“報考設崗縣”和“報考崗位”確定的面試人選未達到面試人選需求數的,在填報了相應“調配志愿設崗縣”的考生中,按筆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人選。仍未達到面試人數要求的崗位,在填報了服從地區(qū)任意調配的考生中,按筆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人選。
每個崗位確定最后1名面試人選時,若其后存在筆試綜合成績相同者,一并納入面試人選。沒有達到面試人選比例規(guī)定的崗位,照常組織面試考核。
6月21日,通過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網、四川教育網和四川人事考試網向社會發(fā)布面試公告,公布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時間、地點等相關事項。
七、資格審查及面試
面試時間擬定于6月下旬或7月初,具體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公告為準。面試報到后的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培訓、資格認定、派遣上崗等各環(huán)節(jié)招聘工作由面試組織單位自行實施。
1.面試報到:考生應在面試前一天到面試單位報到,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2.資格審查:考生面試前下載《特崗教師招聘登記表》(在面試公告中明確),按要求填寫完善表格,用A4紙張雙面打印三份(貼上照片),并攜帶有效證件原件:身份證、畢業(yè)證(暫未取得畢業(yè)證的應屆高校畢業(yè)生應提交畢業(yè)學校學生就業(yè)管理部門出具的在校無違法違紀行為并能按時畢業(yè)的有效證明)、學位證、加分證明(獲獎證書、實習支教證明等)、教師資格證或者招聘對象及條件所規(guī)定的相應教師資格條件證明材料。資格審查工作人員依據考生提供的證件,審查考生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招聘對象及條件,并簽署資格審查意見。資格審查工作人員依據考生提供的加分證明,核定加分分值,填寫在加分欄內。經資格審查,符合報名對象和條件的考生,即可參加面試考核。
3.面試考核:面試考核內容以教師基本素養(yǎng)、所報考崗位的學科專業(yè)知識、語言表達能力、儀表舉止、試講試教等為主,采用現場打分方式進行。對于沒有組織本專業(yè)知識筆試的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科學和藏語文等專業(yè)崗位考生,將加大專業(yè)知識水平測試和能力考核力度。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面試綜合成績?yōu)槊嬖嚦煽兣c加分之和(面試綜合成績滿分為104分)。
4.確定體檢人選:依據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參加體檢人員數與設崗數的比例為1:1。體檢人員名單由面試組織單位及時向社會公布。
八、體檢
1.體檢時間和地點:由設崗縣(市、區(qū))按規(guī)定確定體檢時間和地點,并在面試結束后及時發(fā)布通知。
2.體檢標準:按《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標準執(zhí)行。
3.遞補:若體檢后出現缺額的,在面試同崗位的考生中按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結束后,由設崗縣(市、區(qū))面向社會公布擬聘人員名單。
九、征集志愿
各地首次組織面試考核擬定聘用人員名單后,若還存在崗位空缺,設崗地區(qū)將組織征集志愿,滿足相應教師資格認定規(guī)定要求的,可以跨學段進行相同學科崗位征集志愿,在參加特崗教師招聘筆試、具有筆試綜合成績的所有考生中進行調劑,其中兩類人員除外:一類是參加面試考核后已列入擬聘用人員名單的考生;另外一類是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首次面試考核后,請各位考生適時關注各市(州)、縣(市、區(qū))教育網的征集志愿公告。
十、崗前培訓
對擬聘特崗教師實施崗前培訓,由設崗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具體培訓時間、地點以及培訓方式由設崗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另行通知。
十一、教師資格認定
凡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擬聘人員,經過崗前培訓后,按照《教師資格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四川省認定教師資格的規(guī)定和要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持證上崗。
十二、簽訂協(xié)議
通過崗前培訓和教師資格認定后,擬聘的特崗教師按設崗縣(市、區(qū))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與設崗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簽訂《特崗教師服務協(xié)議書》,并由設崗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派遣到服務學校。
十三、組織紀律
特崗教師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遵守考試紀律,接受紀檢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嚴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對違反規(guī)定的人員,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本招聘簡章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處理。涉及特崗教師招聘的相關信息,以四川教育網、四川人事考試網和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網發(fā)布的信息為準。本簡章由教育廳、省委編辦、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十四、聯系方式
四川教育網http://www.scedu.net
四川人事考試網http://www.scpta.gov.cn
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網http://www.sceea.cn
政策咨詢:教育廳人事與教師工作處028-86112769、86110578、86111826
報名考試系統(tǒng)技術咨詢:028-86713053
咨詢或舉報郵箱:8611537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