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2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教育局、東僑社會事業(yè)局,市直學校:
根據(jù)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2]22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xiàn)就我市2012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把認定范圍和條件
根據(jù)閩教人[2012]22號文件要求,各縣(市、區(qū))教育局要充分認識教師資格制度在把好教師"入口關"的重要作用,完善并嚴格實施教師準入制度。要按照法定條件、程序和權限開展認定工作,堅決杜絕擅自提高或降低認定條件標準、隨意變動法定的認定程序、超越管理權限認定教師資格的行為。對申請人員提交的材料要逐一進行嚴格審查把關,必要時應對申請人員的學歷證書等進行真?zhèn)悟炞C。對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的申請人員,要加強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職業(yè)道德、教育教學水平和運用現(xiàn)代教育技術的能力。要按照《福建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以及閩教人〔2010〕43號文、閩教人〔2011〕6號文等的要求,規(guī)范申請人員的體檢工作。
二、申請受理時間
受理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及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申請,采取先網(wǎng)上申報后現(xiàn)場確認方式進行(其中網(wǎng)上申報時間為5月7日-5月11日,現(xiàn)場確認時間為5月14日-5月18日)。網(wǎng)上申報有關事項見附件1。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及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認定時間和方式由各縣(市、區(qū))教育局自行確定。
三、現(xiàn)場確認有關事項
。ㄒ唬┈F(xiàn)場確認地點為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qū))的教育局人事股或任教學校所在地的教育局人事股。
(二)提交材料清單(材料說明見附件2)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 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6.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還應提交與申請任教學科相應的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或者工人技術等級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7. 非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的申請人須提供由省自考辦出具并驗印的相應層次的“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
8.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的人員,應提交相應學歷層次教育教學實習合格成績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學籍卡上的教育實習成績可作為證明);
9.《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到縣(市、區(qū))教育局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
10.高中、中職和中職實習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應提交本人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一寸1張(用于辦理教師資格證書)。
。ㄈ└骺h(市、區(qū))教育局現(xiàn)場確認時,對申請人提交材料進行核對并加蓋公章確認,F(xiàn)場確認結束后,由各縣(市、區(qū))教育局組織申請人員體檢,并將申請人員初審合格的材料整理后于5月30日前報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并附上申報人員簡明表(附件3),并將申報人提交的一寸彩照1張粘貼至申請人相片粘貼表(附件4)。
四、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依照《福建省教育廳關于教師資格制度實施有關政策說明》的要求組織實施。高中、中職和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測試時間、地點及辦法屆時將發(fā)布在寧德市教育信息網(wǎng)上,請自行關注。
五、依法喪失和被撤銷教師資格人員備案工作
根據(jù)省教育廳《關于做好依法喪失和被撤銷教師資格人員備案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2〕25號)文件精神,各縣(市、區(qū))教育局要做好依法喪失和被撤銷教師資格人員的備案工作,并在5月30日前將備案表(附件5)連同春季教師資格申報材料寄至市教育局人事科,電子版發(fā)送至寧德市教育局人事科郵箱:nd2915658@163.com。
六、其它事項
根據(jù)我市實際情況,2013年起,每年春季受理教師資格證的申報對象為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的人員,下半年申報對象為非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的人員,不予交叉受理。
附件:1. 教師資格證網(wǎng)上申報須知 2. 材料說明
2012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網(wǎng)上報名須知
一、網(wǎng)上報名流程
1.進入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http://www.jszg.edu.cn),按照網(wǎng)站提示進入教師資格網(wǎng)上申報系統(tǒng)(福建省還未納入全國統(tǒng)考范圍,請選擇“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注冊”),根據(jù)系統(tǒng)提示填寫報名信息;
2.核對所填報名信息;
3.確認無誤后提交報名信息;
4. 務必填寫正確有效的郵箱地址,以備遺忘密碼時通過填寫的郵箱找回密碼;
5.報名結束以后,請點擊“退出”按鈕關閉報名頁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給申請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二、注意事項
申請人在網(wǎng)上申報時須提交申請人本人近3個月內(nèi)的彩色證件照,淡藍色、紅色或白色背景,無邊框;正面照,免冠,無頭飾,照片寬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過20k,jpg格式;電子照片須是與教師資格申請表、教師資格證書上粘貼的照片同一底板。
申報人員提交材料說明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二份(使用A3復印紙雙面打印后對折使用。其中,第1頁為封面,第2、3頁為內(nèi)頁,第4頁為封底。封面加蓋單位公章。“申請任教學科”欄,只填一個學科,在職教師所填學科原則上與其任教學科相一致,社會人員所填學科原則上應與所學專業(yè)相一致)。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第二學歷須提供“中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并由各縣(市、區(qū))教育局進行驗印蓋章;在“學信網(wǎng)”上無法查詢到的學歷,需提供《學歷更改審批表》一份(社會人員無法進行學歷更改的應提供蓋有教育主管部門公章的招生名單或畢業(yè)生登記表一份)。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5)《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使用A4復印紙打印,在職教師由所在學校出具,應屆畢業(yè)生由其畢業(yè)學校出具,社會人員由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級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鑒定。
(6)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合格成績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7)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的人員,應提供相應學歷層次的學籍檔案復印件一份。
(8)本人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一寸1張(用于辦理教師資格證書)。
申請人按材料清單所列順序整理,并將以上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F(xiàn)場確認時應按上述材料清單提交申報材料。
寧德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