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學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補充公告
根據(jù)招聘計劃和工作需要,經學校研究,決定調整原招聘崗位報考條件,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黨委(校長)辦公室秘書崗位1名、國資處管理崗位1名、財務處會計崗位1名、審計處業(yè)務崗位1名、保衛(wèi)處管理崗位1名、生科院實驗員崗位1名。
二、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較高的思想素質、良好的職業(yè)道德,以及較強的專業(yè)工作能力和健康的心理;安心本職工作,團隊協(xié)作精神好。
3.學歷要求:應聘人員須具有國民教育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學歷學位應在2016年7月20日前取得。其中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本科學歷(學士學位)。
4.年齡要求:原則上碩士研究生不超過28歲,有與招聘專業(yè)相關的企事業(yè)單位實踐工作經歷者可適當放寬。
5.身體健康,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具體見《延安大學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
三、人事管理形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員均實行人事代理,具體待遇按《延安大學人事代理工作暫行辦法》執(zhí)行。
四.報名及考試
1.報名時間:2016年6月16日—6月28日。
2.報名方式:應聘者將報名表、個人簡歷、本科、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獲獎證書等材料(復印件或電子郵件)同時發(fā)送至延安大學人事處和相關用人單位郵箱。
報名郵箱:ydrsc@126.com;
用人單位郵箱:(詳見《延安大學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
3.郵件名稱請以“專業(yè)學歷--姓名--崗位名稱(實驗員、其他單位崗位名稱之一)應聘”格式發(fā)送。同時以附件形式提交個人簡歷、《延安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個人相關證明材料。附件請以“姓名--簡歷”、“姓名—報名表”和“姓名--證明材料”分別命名。
4.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資格條件,人事處及用人單位對應聘者的資格進行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者來?荚嚂r,必須攜帶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證、各學段畢業(yè)證、學位證、任職資格證、獲獎證、科研成果、個人簡歷等原件進行復審。
5.經人事處初審符合條件的人員,將于7月上旬進行考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五、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電話:0911-2332021聯(lián)系人:高老師
附件:1.《延安大學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
2.《延安大學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延安大學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