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guī)定,經省交通運輸廳批準,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備案后,學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交通技師學院為浙江省交通運輸廳下屬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機構規(guī)格相當于縣處級。學院為全日制技工院校,地處浙江省金華市多湖商務區(qū),交通便捷,環(huán)境優(yōu)美,占地631畝,全日制在校生9000余人,在職教職工491人,是“浙江省中職名校”、“國家首批中等職業(yè)教育改革發(fā)展示范學校”、“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需求計劃
本批次招聘需求為9個崗位12人。
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及具體要求見招聘計劃表(詳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應符合《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九條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yè)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yè)、技能條件;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招聘對象的戶籍不限。本單位確有需要的,可按有關規(guī)定招聘符合條件的國(境)外人員。
除對某些崗位用人時間另有要求外,可按有關規(guī)定招聘6個月內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應屆畢業(yè)生(含留學回國人員),一般均可以應聘其符合條件的崗位。
(三)資格條件
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資格條件包括:
1.一般不超過規(guī)定的“年齡上限”。由于招聘計劃實施周期較長,有關年齡計算辦法從簡。例如,上限為35周歲的,凡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員,均視為符合條件。
2.不低于明確的“學歷/學位”和“職稱/職業(yè)資格”條件標準。
3.適應招聘崗位工作需要的“專業(yè)/學科方向”要求。應聘者是否符合招聘崗位專業(yè)或學科方向要求,一般結合高校專業(yè)設置目錄,由本單位根據應聘者學歷證書、職稱或職業(yè)資格證書、實際從事的工作崗位以及代表性科研論文等進行綜合認定。
4.須符合招聘崗位的“其他條件”要求。明確優(yōu)先考慮具備特定條件人員的崗位,在獲得符合條件人員報名的情況下,可以在考試、考核過程中體現其用人偏好。
資格條件中如標注有“*”符號的,表明該項內容為彈性條件,一般結合該崗位“其他要求”中相應要求進行掌握。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實施時間
自招聘信息對外公布之日起至少2周后,根據招聘工作總體部署、用人需求緩急以及符合報名條件的人數情況,適時組織考試、考核,直至相應崗位落實聘用人員。
除按規(guī)定已完成招聘工作或視情況暫緩招聘的崗位外,公布的用人需求信息在2022年度內有效,并將于2022年8月底集中更新,屆時按更新表要求招聘。
經考試、考核后,如本單位認為部分崗位擬聘人員不能達到其用人標準,或不能按期到崗的,有關崗位仍作空缺處理,繼續(xù)組織招聘。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一般包括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核、體檢、公示和聘用等環(huán)節(jié)。按照直接考核方式招聘的,不安排考試。
(三)招聘有關信息的公開
在本單位官方網站發(fā)布招聘工作有關的信息,進一步明確具體安排、方法和要求,并及時公布招聘進展情況,供應聘者查詢。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辦法
凡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應聘者,均可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在招聘組織實施工作周期內,應聘尚空缺的招聘崗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應聘者可將報名材料通過電子郵件向我校組織人事處直接報名,電子郵件統(tǒng)一標題為:應聘崗位代碼—崗位名稱—應聘者姓名。報名材料包括報名表(附件2)、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職業(yè)資格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具體可視招聘崗位相應條件),以及應聘者認為有利于說明其工作經驗、崗位匹配度的項目資料、作品、成果等。相關材料拍照或掃描以附件形式打包發(fā)送電子郵箱(zttcrs@126.com)。
(二)資格審查
本單位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后,將通過學校網站反饋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工作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
(三)確定組織考試、考核
本單位將根據各崗位符合資格條件報名情況和工作具體安排,適時研究確定是否針對具體崗位組織考試選拔,或針對特定應聘者按規(guī)定進行直接考核,并及時通知應聘人員考試、考核工作具體辦法和安排。
全部招聘崗位不設定最低開考比例,按實際符合資格條件人數組織考試。
五、擬聘人員的確定
(一)考試
考試一般采用筆試和面試方式(以面試為主),也可視崗位需要安排操作性技能測試。當崗位報名人數超過招聘計劃的5倍時,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一般為試講或專業(yè)答辯,面試得分低于60分者不列入擬聘人選。
(二)考核
考核采用個人檔案審查、走訪相關單位、民主測評、個別談話以及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研究等形式進行,對應聘人員遵紀守法情況、思想品德和能力素質進行全面考察。
如要求應屆畢業(yè)生在用人部門進行短期實習的,應聘者應當配合,實習情況列入考核工作組成部分。
(三)體檢
考試完畢,各崗位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按1:1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體檢對象。教師崗位體檢工作一般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并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擬聘人員公示
根據考試、考核、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將在本單位、主管部門及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xù)。
六、人員的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管理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yè)編制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聘用管理按《浙江省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執(zhí)行。聘用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二)其他
1.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我校將視需要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2.專任教師崗位聘用人員,在正式錄用兩年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予以解聘。
七、紀律、監(jiān)督與咨詢
(一)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
1.浙江交通技師學院網站(http://www.zttc.cn,“師資隊伍”->“人才引進”和“通知公告”欄目);
2.浙江省交通運輸廳網站(http://jtyst.zj.gov.cn,“通知公告”欄);
3.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lsbt.zj.gov.cn,“事業(yè)單位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結果,及有關工作安排通知、遞補信息等),僅在浙江交通技師學院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zhí)行。
(三)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學院監(jiān)察審計處(紀委)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監(jiān)督電話:0579-82173598(宗老師)。
(四)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學院組織人事處直接咨詢。咨詢電話:0579-82173807(錢老師),0579-82173778(唐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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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交通技師學院特殊專業(yè)技術崗位公開招聘需求表.xlsx
浙江交通技師學院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