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錄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的考錄計劃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信息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中共淮安市委組織部門戶網站(http://zzb.huaian.gov.cn)、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huaian.gov.cn)、淮安人事考試網(http://www.harsks.com)。
(二)網上報名和繳費
本次考錄的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絡同步進行,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
報考人員在全省范圍內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時可就近選擇省內筆試考區(qū)參加筆試。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應按職位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tǒng)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報名時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同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電子證件照片(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招錄機關根據(jù)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7年1月12日9∶00至1月18日16∶00;資格初審時間:2017年1月12日9∶00至1月20日16∶00;繳費時間:2017年1月12日9∶00至1月21日16∶00。
報名網址:淮安人事考試網(http://www.harsks.com)。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48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2017年1月12日9∶00至1月18日16∶00期間,報考資格未審核或資格審核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2017年1月18日16∶00至1月20日16∶00期間,報考資格未審核或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通過資格初審后進行繳費,報考人員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有關費用,未按期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完成繳費后,報名方為有效。
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按規(guī)定的程序辦法核減考錄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并已完成繳費的人員,可在報名網站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補報名時間為2017年1月22日9∶00—16∶00。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先在網上繳費并參加筆試后,于2017年3月13日-14日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經筆試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審核確認后,到指定的地點辦理減免筆試考務費用手續(xù)。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經繳費確認的報考人員,于2017年3月7日9∶00至3月10日24∶00登錄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聯(lián)系當?shù)厝耸驴荚嚈C構解決(詳見《2017年淮安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聯(lián)系電話》網報系統(tǒng)技術服務號碼)。
(四)筆試
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持有的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碼相一致。
筆試公共科目實行分級分類考試,考試類別分為A、B、C三類,考試科目均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所有報考人員均需參加?荚嚪秶姽珓諉T主管部門網站公布的《江蘇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B類職位的人員,除了要參加公共科目考試外,還需參加公安專業(yè)科目考試,考試大綱請在公務員主管部門網站、省公安廳網站查詢。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17年3月11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6∶30 申論
公安專業(yè)科目考試時間為2017年3月12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09∶00-11∶00
本次公共科目筆試原則上在各設區(qū)市設置考點,公安專業(yè)科目考試在徐州、揚州、蘇州和南京設置考點。
公共科目筆試閱卷結束后,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研究確定各類職位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可于2017年4月上旬在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門戶網站查詢。公安機關人民警察B類職位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也同時在上述網站查詢。
(五)面試
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公共科目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其中,公安機關人民警察B類職位按照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公安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各占40%、30%、30%比例合成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
面試前,招錄機關須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需提供的材料有:①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需攜帶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其中,普通高校?茟獙卯厴I(yè)生還須提供原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委培、定向、聯(lián)辦的畢業(yè)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聯(lián)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②其他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的同意報考證明,其他人員需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③需減免考試費用的特困報考人員、按政策性安置條件報考的報考人員應提供有關證明;④留學回國人員、赴臺陸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⑤軍隊轉業(yè)干部、復員退伍軍人應提供安置地的戶籍證明或身份證,符合以應屆畢業(yè)生身份報考政策的大學生退役士兵還要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退役證、縣(區(qū))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⑥報考定向招錄大學生村官職位的人員,須提供縣區(qū)組織人社部門證明;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人員須提供國家或省項目辦制發(fā)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qū))項目辦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其中聘期已滿考核合格且未續(xù)聘的省聘大學生村官,須提供縣(市、區(qū))組織人社部門證明;報考面向優(yōu)秀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主任)職位的人員須提供縣區(qū)組織部門出具的推薦證明材料;⑦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辦理錄用手續(xù)時,須提供畢業(yè)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通過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對未形成競爭的職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在60分以上,方可進入下一個考錄程序。面試成績由現(xiàn)場工作人員通知報考人員。
面試結束后,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具體方法為: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筆試、面試成績均按百分制折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合成后的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shù),第三位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