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區(qū)總工會統(tǒng)一安排,進一步充實工會聯(lián)合會(聯(lián)合基層工會)工作力量,錫林郭勒盟工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有關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堅持“公開招考、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yōu)錄用”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
二、招聘名額
旗縣市(區(qū))總工會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共61人。
三、報考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一定的理論政策水平和較高的文化素質。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記錄。
(三)熱愛工會工作和群眾工作,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有較強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
(四)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能適應基層工作。
(五)具有報考所在地當?shù)貞艏,詳情閱崗位表?/P>
(六)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5年10月31日后出生)。
(七)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詳情閱崗位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研究生;
2、近五年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人員;
3、觸犯國家法律法規(guī),被判刑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其它不宜錄用的人員。
四、報名方式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
1.報名采取網(wǎng)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wǎng)站:錫盟人力資源信息網(wǎng)(網(wǎng)址:www.xmpta.com.cn )。
(1)報名時間: 2015年11月9日—11月15日17:30。
2.報考者報名時,需按照要求填寫個人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數(shù)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報考者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及崗位表,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者對在網(wǎng)上所提交數(shù)據(j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錄用的,責任自負,信息不全者不予資格審查。請報考者務必仔細查看報考資格條件和要求。報名與參加筆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報考者的報名序號是確認是否成功報名、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的重要依據(jù),請務必牢記。
3.不按照要求填寫的,將不予審核通過。報考人員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提交信息后,報考者自行下載報名表一式兩份(一份審核復審時使用,另外一份錄取時使用),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報名的,取消報名資格。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工作在網(wǎng)上進行,審核時間:2015年11月9日至11月16日17:30時。
2.資格初審由錫林郭勒盟工會負責。報考者報名1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審查的人員,應說明理由。在報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寫個人資料或上傳照片導致資格無法審核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三)報名結果的確認
1.報考者應在網(wǎng)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1個工作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登陸報名網(wǎng)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情況。初審通過者,即確認報名成功。
2.本次考試免收報名費。
(四)打印準考證
報考者務必于2015年11月20日-11月21日17:30,登陸錫盟人力資源信息網(wǎng)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和資格復審
(一)筆 試
1.筆試內容。
考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測試》,滿分100分。筆試部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礎知識、申論和工會相關業(yè)務知識等內容。報名人數(shù)與聘用人數(shù)比例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特崗崗位如有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jīng)錫林郭勒盟工會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考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筆試需要提供蒙文試卷的考生需在報名表中注明(訂制蒙文試卷的考生,必須用蒙文答卷,選擇漢文試卷的考生必須用漢文作答)。同一科試卷出現(xiàn)兩種以上文字的,按零分處理。
報考“蒙漢兼通”崗位的考生,筆試時必須選用蒙文試卷并用蒙文作答。
2.筆試時間:2015年11月22日上午;
(考試地點:全盟只在錫林浩特市設置一個考點)
具體時間、地點及應攜帶的相關證件,詳見準考證。
3.筆試結束后,所有應聘人員的筆試總成績按照招考崗位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報名網(wǎng)站公布。按照招考崗位數(shù)等額進入資格復審,末位出現(xiàn)并列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后進行加試確定體檢人員。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錫林郭勒盟工會組織實施。所有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必須本人參加,不是本人或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和體檢。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由錫林郭勒盟工會在錫盟人力資源信息網(wǎng)上公布。
2.資格復審所攜帶材料: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持報名表一份、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畢業(yè)證書原件、學位證書原件及所攜帶證件的復印件各兩份進行資格復審,凡因個人錯填信息導致不符合所填報考招聘條件的,一律取消其錄取資格。
六、體檢與錄用
1、體檢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由盟工會統(tǒng)一組織。
2、體檢不通過者,按照順位遞補的方法由下一順序考生進入體檢。
3、體檢通過人員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者與各旗縣市(區(qū))總工會簽訂聘用合同。
七、工作崗位與職責
本次招聘的社會化工會工作者,重點選派到旗縣(市、區(qū))以下的區(qū)域性、行業(yè)性工會聯(lián)合會(聯(lián)合基層工會),專職從事工會工作。主要職責是:指導所轄區(qū)域內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依法建立工會組織,發(fā)展工會會員,開展工會各項工作,完成同級黨組織和上級工會交辦的工作任務等。
八、工資與待遇
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按照自治區(qū)總工會《關于印發(fā)〔內蒙古自治區(qū)社會化工會工作者聘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內工發(fā)〔2014〕34號)規(guī)定執(zhí)行。
聯(lián)系人:王鐵鋼 高志霞
聯(lián)系電話:0479—8233131
網(wǎng)絡報名技術咨詢:0479—823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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