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人民政府第139號令)的規(guī)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惠州學院2016年擬向全社會公開招聘10名輔導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名額及基本條件
1、名額及要求
2、招聘程序及辦法
(1)報名基本條件
、偃罩拼T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具有學歷學位雙證(在境外大學獲得碩士學位的視為雙證);
、谒枷胝嗡刭|高,品德修養(yǎng)好,具有一定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水平,有較強的敬業(yè)精神和工作責任感、使命感,熱愛學生教育管理工作;
③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協(xié)調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寫作能力,擔任過主要學生干部,獲得過校級及以上表彰;
、苤泄颤h員,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28周歲(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2周歲(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⑤服從組織安排。
(2)報名方式
通過發(fā)送電子郵件方式進行報名(rsc@hzu.edu.cn),郵件主題填寫“姓名+輔導員”,有意應聘者請登陸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惠州學院門戶網站下載并填寫《惠州學院招聘輔導員報名登記表》(附件1)和《惠州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輔導員報名匯總表》(附件2)。若因個人或網絡原因,造成郵件不能正常按時傳輸到位及下載閱讀,責任由報名當事人負責。
特別提示:
(1)我校不收任何形式的報名費,請應聘者切勿上當受騙。
(2)由于郵箱容量有限,所發(fā)郵件(含附件)不要超過2M,請盡量不要發(fā)大的掃描打包文件。
(3)不按規(guī)定填寫附件1-2或內容不真實者報名視為無效。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下午5:00止。
3、資格審查
(1)初審
資格初審由人事處和學生處共同負責,按照報名條件對應聘者報名資料進行初審。通過資格初審者,人事處將通過惠州學院網頁人才招聘欄公布或電話通知復審(考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
(2)復審及考試報到時間
面試前一天為報到和復審時間,復審提交的資料:①《惠州學院招聘輔導員報名登記表》原件一份。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③學歷、學位、職稱(注冊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④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⑤發(fā)表的學術研究論文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⑥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張(背后寫上本人名字);⑦由單位(學校)組織部門出具的中共黨員證明;⑧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⑨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以上材料在報到現場提交查驗。對不按時參加復審的、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取消應聘資格。
(3)考試
考試包括面試、筆試和試講。面試和筆試內容包括政治理論知識、輔導員崗位知識、綜合素質等方面的知識。
、倜嬖(含心理測試):面試人員的順序在面試前半個小時抽簽決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3比例擇優(yōu)參加筆試和試講。如參加面試人數不足1:3,即按實際人數參加筆試和試講。
、诠P試:以閉卷形式進行。
、墼囍v:進入筆試的人員在筆試結束后參加試講。(講課內容:根據本人的專業(yè)研究方向選取部分內容,自行準備好PPT,試講限時10分鐘)。
、芸偝煽冇嬎悖嚎荚嚳偝煽=面試的40%+筆試的30%+試講的30%,按總成績排名?偝煽60分為合格線,在成績合格線上的應聘者才有資格進入擬聘人選排名,并按高分到低分順序選足錄取名額,如排前者退出則按順序遞補,以取足為止。
、萃葪l件下,博士優(yōu)先錄取。
二、報名審核及要求
國(境)外留學生須符合教育部所規(guī)定的所有條件。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在國(境)外有犯罪紀錄人員、在接受審計及紀律審查人員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的人員、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及事業(yè)單位招錄(聘)中存在違紀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以及其它不符合事業(yè)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報名。
三、體檢
通知擬聘人選到指定的三級甲等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
四、考察和錄用
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情況,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報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后,在惠州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網頁或在惠州學院人才招聘網頁公示最后成績和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期為7天。在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可向學校紀委監(jiān)察室提出。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根據我校相關規(guī)定,簽訂聘用協(xié)議。
五、有關說明
1、錄用人員報到后,一律按輔導員安排崗位進行管理。
2、本次招聘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分別由分管校領導以及人事處、學生處、紀委等相關部門的負責同志組成,面試專家由學校屆時隨機抽取確定。
3、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與在《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和所提供的簡歷、材料中填寫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協(xié)議無效,今后不準許參加我校公開招聘,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4、本次招聘是在惠州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有關部門指導下,在惠州學院紀委監(jiān)察室監(jiān)督下(紀委監(jiān)察室電話:0752-2527273),由學校人事處和學生處分別負責招聘工作相關具體事宜。
六、薪酬待遇
公開招聘錄用人員納入事業(yè)單位編制,按照國家、廣東省及學校政策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各類人員薪酬標準兌現相關待遇!
惠州學院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