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縣公安局面向社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40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數量
招聘輔警40名(女性3名),其中:縣公安局巡特警大隊輔警崗位20名(女性2名),交通管理大隊輔警崗位20名(女性1名)。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身體素質,組織紀律觀念強,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2.具有高臺戶籍;
3.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現(xiàn)在公安協(xié)勤崗位協(xié)警和復退軍人可放寬到高中學歷;
4.年齡在18—30周歲(1999年5月31日至1987年5月31日期間出生);復退軍人和現(xiàn)在公安協(xié)勤崗位的協(xié)警和可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公安協(xié)勤崗位需由縣公安局出具相關證明;
5.身體健康,服從分配、熱愛公安輔警工作;
6.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相關規(guī)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曾受過治安拘留以上處罰的人員;
3.曾因吸毒、酒駕被處理的人員;
4.曾被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的人員;
5.曾因涉嫌故意犯罪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人員;
6.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人員。
同等條件下,復員退伍軍人、公安類院校未就業(yè)畢業(yè)生和當前在公安系統(tǒng)從事協(xié)警工作且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優(yōu)先。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6月6日—6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共3天。
2.報名地點:縣公安局102辦公室(縣公安局辦公大樓東門進入)。
3.報名要求:輔警崗位實行定向報名,分巡特警輔警和交通管理輔警兩個崗位。報名時報考者應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或退伍證、公安協(xié)警證明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照片5張(背面注明姓名),填寫《高臺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輔警人員報名表》。材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二)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結束后,對報考人員的考試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符合條件的人員于6月16日到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輔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102辦公室)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筆試工作由縣公安局組織實施,采用閉卷方式,百分制記分,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內容以法律基礎知識(包括憲法、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基礎知識)和公文寫作為主。
2.面試:參加面試人員按照男性、女性招聘崗位計劃人數1:2的比例,分別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如有放棄人員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若達不到1:2時,所有人員全部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面試實行百分制,現(xiàn)場打分,當場亮分,著重考察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及勝任崗位的其他能力。
3.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巡特警輔警和交通管理輔警兩個崗位的總成績分別進行統(tǒng)計和公布(分性別)。
4.體能測試
進入面試人員全部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由縣公安局負責組織實施,體能測試方案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另行制定。在體能測試中,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試不合格。體能測試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缺額依次遞補。
(四)體檢和考核
1.體檢。體能測試合格人員統(tǒng)一組織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人民警察職位的體檢標準進行,費用自理。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2.考察考核:主要了解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勝任崗位的能力及工作學習經歷和實績。
體檢、考察考核工作中發(fā)現(xiàn)不合格的,取消本人聘用資格,缺額根據筆試和面試總成績按程序依次遞補,直至達到招聘人數。
(五)聘用管理
1.綜合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考核等情況確定擬聘用對象,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擬聘用對象,經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輔警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確定為聘用人員,實行三個月試用期,并統(tǒng)一組織崗前業(yè)務培訓。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人員,由縣公安局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三年,勞動合同期滿后,解除勞動合同。
2.此次聘用的輔警屬臨時性崗位用工人員,不占用公安專項編制,不具有公職人員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的相關待遇。
3.聘用人員在聘用期間如有違規(guī)違紀行為和嚴重違反勞動合同行為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縣公安局每年對聘用人員工作績效、遵章守紀、教育培訓等情況進行一次考評,考評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六) 工資待遇
受聘人員在聘期間的工資約為2500元/月,聘用人員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享受公休假、生育假等福利待遇。
四、組織領導及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縣公安局組織實施。為保證招聘工作的嚴肅性和透明度,歡迎社會各界對本次招聘工作進行監(jiān)督。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縣公安局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縣 公 安 局:0936-5936519
投訴電話:縣公安局紀委:0936-5936538
高臺縣公安局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