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長治市平順縣2016年幼兒教師招聘條件(50名)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熱愛教育事業(yè)、熱愛學生,具有現(xiàn)代教育思想觀念,身體健康;
3、報考春蕾幼兒園教師崗位,戶籍不限,學歷為應往屆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年齡為30周歲以下(即1986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
4、報考其他幼兒教師崗位,戶籍為平順縣戶籍,學歷為應往屆全日制中專以上學歷;年齡為35周歲以下(即1981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
5、具有國家承認的幼兒教師資格證書;
6、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2、已在編或已簽訂特崗教師聘用協(xié)議的;
3、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已被行政事業(yè)單位錄(聘)用入編在試用期內(nèi)、已有工作單位且單位不同意報考的人員不得報考;
4、在各類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舞弊或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被處罰不滿一年(以處罰依據(jù)的時間為準)的人員,均不得報考;
5、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不得報考(其中,非2016年應屆畢業(yè)的全日制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山西省長治市平順縣2016年幼兒教師招聘公告(50名) [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