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11〕46號)和市委辦、市政府辦《泰州市事業(yè)單位進人管理辦法》(泰辦 發(fā)〔2010〕98號)文件精神,結合全區(qū)近幾年來生源變化和學校布局調整情況,按照總量控制、科學設崗、按需補充的原則,經區(qū)委、區(qū)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對象、崗位名額及報考條件
1.招聘崗位名額
2012年全區(qū)公開招聘教師總數為15名,具體崗位詳見《高港區(qū)2012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
2.招聘對象
(1)2010年至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畢業(yè)生。
(2)2010年至2012年音樂、體育、美術專業(yè),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yè)生。
(3)35周歲及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本科或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yè)為師范類碩士研究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不受戶籍限制,其他人員應具有高港區(qū)戶籍(生源)。符合政策性安置條件的人員:夫妻分居兩地, 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父母身邊無子女(含父母在高港區(qū)擁有固定房產并長期在高港居住的師范類畢業(yè)生)等,配偶或父母為高港區(qū)戶籍的也可報考。
3.報考條件
(1)忠誠于黨的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取得與報考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應屆畢業(yè)生面試資格復核時提供)。取得高一級資格的畢業(yè)生可以報考本級及以下等級的學科專業(yè)崗位,報考學前教育崗位須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
(3)報考初中教師崗位的必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其他崗位須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4)非師范類畢業(yè)生報考,專業(yè)參照《泰州市公務員、事業(yè)單位招錄考試專業(yè)參考目錄(試行6)》執(zhí)行。
(5)身心健康,適應教育教學工作需要。
(6)具有各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聘程序
(一)公布簡章
通過高港區(qū)有線電視臺、泰州人才網、高港區(qū)人民政府網站、高港人事人才網、泰州教育人才網和高港教育網等向社會公布我區(qū)2012年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二)報名
1.報名方式
報名工作采用現場集中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人必須按報名要求提供報考人員各類資料,同時須提供代報名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提交以下資料:
(1)2012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教師資格證書(如未取得須在面試資格復核時提供),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yè)生應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2)其他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大專學歷報考人員須提供戶口簿(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符合政策性安置條件的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2張,繳納報名費98元,貧困家庭畢業(yè)生憑低保證辦理減免考試費用手續(xù)。
2.報名時間:6月30日—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報名地點:泰州市高港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港城路34號)
報考人員根據自身條件,對照本簡章規(guī)定,填寫《高港區(qū)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工作人員依據報考人員身份證、報名表中提供的情況,對照規(guī)定條件審核,辦理報名手續(xù)。
報考人員于2012年7月5日下午2:30-5:30到泰州市高港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領取筆試準考證。
4.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對自己所報學校類型和學科及填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所填寫內容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而影響本人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2)招聘單位依據報考人員《報名表》中提供的情況,對照規(guī)定條件審核,辦理報名手續(xù)。報名結束后集中進行資格初審,專業(yè)審核以教師資格證書為準。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即取消其報考資格。
(3)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它崗位。
(4)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經批準后,核減或取消相應招聘計劃,被核減或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可重新補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名的時間為:7月2日上午8∶30—9∶30)。
(三)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滿分為100分?荚噧热萦晒仓R和專業(yè)知識兩部分組成。公共知識占30%,所報考學科專業(yè)知識占70%。公共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理論、教育法律、法規(guī)等相關知識等。筆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閱卷結束后,筆試成績于當天在指定網站公布。
(四)資格復審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保留兩位小數,同分跟進)。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報考人數確定面試人數。
對參加面試的考生,在發(fā)放面試通知書時進行資格復核。參加面試的考生提供生源或戶籍證明、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就業(yè)報到證或就業(yè)推薦表(應屆生)等證書原件,到泰州市高港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參加資格復核。泰州市高港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泰州市高港區(qū)教育局、監(jiān)察局、公安分局等部門對考生資格進行 復核,因資格復核不合格或放棄面試出現缺額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同時,繳納面試費100元。
(五)面試
面試采用說課、說課加專業(yè)技能測試兩種形式,滿分為100分。其中計算機、音樂、美術、體育、幼教專業(yè)采取說課加專業(yè)技能測試形式,說課、專業(yè)加試各占面試成績50%。其他專業(yè)采取說課形式。面試內容、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成績經考場監(jiān)督員審核后,由主考官當場宣讀。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相加計算考生的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六)體檢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根據考生的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面試確定),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 員,并在指定網站公布。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參加體檢,在職人員領取體檢通知書時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否則取消其體檢資格。體檢時間詳見體檢通知書,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按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和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組織實施。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 合格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綜合成績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體檢合格人員名單在指定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招聘的人員實行聘用制,各學校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經泰州市高港區(qū)教育局審核、泰州市高港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鑒證后生效,聘期三年(含試用期)。試用期內,泰州市高港區(qū)人力資源服務中心、教育局還將對畢業(yè)生的檔案進行重新審核,對弄虛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資格。聘用期間在泰州市高港區(qū)人力資源服務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xù),學校每年對聘用人員進行年度考核,三年期滿后由泰州 市高港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進行綜合考核,綜合考核合格者正式辦理入編手續(xù)。凡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兩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或綜合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三年聘期內的工資待遇參照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人員執(zhí)行。
三、紀律與監(jiān)督
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堅持規(guī)定條件、程序和標準,嚴肅招聘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一旦發(fā) 現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試或聘用資格。招聘工作接受高港區(qū)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社會全程監(jiān)督。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四、本簡章由泰州市高港區(qū)2012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86966546 86966188
監(jiān)督電話:86966149
指定網站:高港人事人才網(http://www.gaogangjob.gov.cn)
高港教育網(http://www.ggedu.cn/)
附件:高港區(qū)2012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
泰州市高港區(qū)2012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二O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單位名稱 |
單位 |
崗位 |
崗位 |
招考 |
開考 |
崗位簡介 |
專 業(yè) |
學 歷 |
其 他 |
備 注 |
許莊初中 |
001 |
01 |
教師 |
1 |
3 |
從事初中數學教學 |
數學類 |
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
|
孔橋初中 |
002 |
01 |
教師 |
1 |
3 |
從事初中語文教學 |
語文類 |
本科及以上 |
||
胡莊初中 |
003 |
01 |
教師 |
1 |
3 |
從事初中英語教學 |
英語類 |
本科及以上 |
||
汪群初中 |
004 |
01 |
教師 |
1 |
3 |
從事初中物理教學 |
物理類 |
本科及以上 |
||
田河初中 |
005 |
01 |
教師 |
1 |
3 |
從事初中歷史教學 |
歷史類 |
本科及以上 |
||
實驗小學 |
006 |
01 |
教師 |
1 |
3 |
從事小學語文教學 |
語文類 |
大專及以上 |
||
02 |
教師 |
1 |
3 |
從事小學計算機教學 |
計算機類 |
大專及以上 |
||||
口岸中心小學 |
007 |
01 |
教師 |
1 |
3 |
從事小學音樂教學 |
音樂類 |
大專及以上 |
||
02 |
教師 |
1 |
3 |
從事學前教育教學 |
學前教育類 |
大專及以上 |
安排至口岸中心幼兒園工作 | |||
永安中小 |
008 |
01 |
教師 |
1 |
3 |
從事小學體育教學 |
體育類 |
大專及以上 |
||
許莊中小 |
009 |
01 |
教師 |
1 |
3 |
從事小學語文教學 |
語文類 |
大專及以上 |
||
02 |
教師 |
1 |
3 |
從事學前教育教學 |
學前教育類 |
大專及以上 |
安排至許莊中心幼兒園工作 | |||
孔橋小學 |
010 |
01 |
教師 |
1 |
3 |
從事小學數學教學 |
數學類 |
大專及以上 |
||
汪群小學 |
011 |
01 |
教師 |
1 |
3 |
從事小學體育教學 |
體育類 |
大專及以上 |
||
大泗學校 |
012 |
01 |
教師 |
1 |
3 |
從事小學美術教學 |
美術類 |
大專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