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一中、永州四中、永州職院附小、永州市特殊教育學校2017年公開招聘公告
依據(jù)《永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永人社發(fā)〔2014〕11號)及《關于加快永州高中教育發(fā)展的若干意見》(永辦發(fā)[2014]27號文件),特發(fā)布此公告。
一、公開招聘原則
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任人唯賢的原則。
二、組織領導
成立2017年度永州一中、永州四中、永州職院附屬小學、永州市特殊教育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2017年度四校招聘工作組織領導和督促檢查,研究解決招聘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三、公開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永州一中:體育教師1名
永州四中:語文教師2名、數(shù)學教師1名、英語教師1名、物理教師1名、化學教師2名、生物教師1名、政治教師1名、美術教師1名、體育教師1名、物理實驗員2人。
永州職院附。盒W語文教師2名、小學數(shù)學教師2名、小學英語教師1名、小學美術教師1名、小學科學教師1名。
永州市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培智方向)教師3名、計算機教師1名、體育教師1名、語文教師1名。
四、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各項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技能和工作能力;
4.具有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崗位條件
具有相關資質(zhì),符合年齡及學歷條件。具體條件詳見附件3(永州一中)、附件4(永州四中)、附件5(永州職院附屬學校)、附件6(永州市特殊教育學校)
五、公開招聘辦法
面向社會實行公開招考,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四校招聘方案批復后,根據(jù)規(guī)定,在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http://www.yz12333.cn/)發(fā)布招聘公告,公告時間為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5月26日。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分別到四所學校辦公室現(xiàn)場報名,四校均設置了醒目的報名地點。
報名時間為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5月28日(上午8:00-下午5:30)共三天。
2.資格初審:報考人員須本人攜帶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畢業(yè)證或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高校就讀證明、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五張一寸免冠彩照,以上證書若不慎遺失,需相關部門提供真實、可信的權威依據(jù))到各招考學校辦公室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可領取筆試準考證。每個崗位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shù)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5,若低于1:5,則相應核減招聘職數(shù)或請示上級主管部門及市人社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批準同意后可適當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1:3。
(三)考試
1.筆試:
時間:(2017年6月2日上午9:00—11:00)
地點:永州市第四中學
通過資格審查的招聘人員持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筆試。筆試總分為100分。筆試內(nèi)容為對應崗位相應學科專業(yè)知識,筆試內(nèi)容不指定參考用書。
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若考生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替補)。并在筆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nèi)發(fā)布在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http://www.yz12333.cn/)網(wǎng)站。
2.面試: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由市人社局和用人單位共同組織,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時間:2017年6月24日8:30開始進行。
地點:永州市第四中學
面試形式為說課。面試總分為100分。學校提供相應的教材和參考書籍,考生按抽簽順序根據(jù)面試題目依次準備15分鐘后,再進行現(xiàn)場說課15分鐘,評委依據(jù)說課評分標準打分并當場宣布該考生得分。所有參加面試的考生,面試分不得低于70分才可作為體檢對象。
3.計分: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考生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較高者排前。若某學科招聘只設了一個崗位,但有兩人并列第一且筆試、面試成績完全相同時,重新組織筆試,以筆試成績較高者排前。若某學科招聘設了兩個崗位,且有兩人并列第二名且筆試、面試成績完全相同時,重新組織筆試,以筆試成績較高者排前。依此類推。總成績于面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nèi)在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http://www.yz12333.cn/)公示。
(四)體檢
體檢由各單位自行組織,根據(jù)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照招聘職位計劃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在市三級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執(zhí)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7日內(nèi)提出,以復檢結果為準,但復檢只有一次。對因應聘者本人自動放棄或非因組織原因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等原因產(chǎn)生的職位空缺,根據(jù)缺額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等額遞補(注:永州職院附小出現(xiàn)職位空缺時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