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陸縣人民政府購買服務方式使用100名幼兒教師公告(第一號)
根據山西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山西省政府購買服務暫行辦法》,結合我縣實際,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發(fā)布平陸縣人民政府購買服務方式使用100名幼兒教師公告,具體如下:
一、購買原則
幼兒園教師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補充工作在平陸縣人民政府領導組的統(tǒng)一領導下進行,由平陸縣教育科技局協(xié)助勞務派遣公司組織實施。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和德才兼?zhèn)涞臉藴,通過向勞務派遣機構購買服務性崗位的方式實施,實行崗位工資和勞動合同制管理。不占事業(yè)單位編制。
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二、幼兒教師的條件
1、思想品德要求: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熱愛幼兒教育事業(yè),安心幼兒教育工作。
2、身體要求:
具有適應幼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符合《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規(guī)定要求。
3、年齡要求:
應往屆大中專(含職業(yè)中學學前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生要求在30歲以下(1986年7月20日后出生)。
2017年6月底前連續(xù)任教滿三年且現(xiàn)仍在崗的本縣幼兒園臨時代課教師年齡放寬至35歲(1981年7月20日后出生)。
4、學歷及專業(yè)要求:
(1)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的限學前教育專業(yè);
(2)幼兒師范院校畢業(yè)的中專及其以上學歷的不限專業(yè);
(3)非幼兒師范院校畢業(yè)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不限專業(yè)。
5、教師資格要求:
(1)往屆畢業(yè)生須取得幼兒園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2)應屆大中專院校畢業(yè)生(含職業(yè)中學學前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生)須在使用期內取得教師資格證。否則中止使用。
6、戶籍:平陸戶籍或已在平陸當地成家的外戶籍人員。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檢監(jiān)察部門立案審查的人員;
(3)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期間或曾因嚴重違紀受過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不得報考的其它情形。
三、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7月28日—30日(上午8點至12點,下午3點至6點)。
2、報名地點:平陸縣實驗幼兒園;本人現(xiàn)場報名。
3、報名時攜帶的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紅底彩照2張。
(2)畢業(yè)證原件、復印件。
(3)教師資格證原件、復印件。
(4)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復印件。
(5)本縣幼兒園工作年限證明(加蓋幼兒園公章,園長或校長簽字)。
(6)《報名表》。
4、領取準考證
時間:2017年8日3日-4日,
地點:平陸縣實驗幼兒園。
5、領取準考證時交報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