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選聘太谷中學校長崗位的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建立以校長職級制度為核心的校長管理制度體系,更好地促進校長專業(yè)化發(fā)展,不斷提升教育教學質量,根據(jù)《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條例》《中小學校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和《晉中市關于推行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太谷縣教科局擬對太谷中學校長崗位進行選聘。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一)黨管干部原則;
(二)人崗相適原則;
(三)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原則;
(四)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原則;
(五)公開、競爭、擇優(yōu)原則;
(六)堅持民主集中制、依法辦事原則。
二、選聘崗位和崗位要求
此次公開選聘崗位是太谷中學校長一名。要求具有在教育系統(tǒng)工作的經(jīng)歷,掌握國家教育政策,熟悉了解教育教學規(guī)律,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較強的教育教學管理能力和組織協(xié)調(diào)能力。
三、報名范圍及資格條件
為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使太谷中學平穩(wěn)過渡,根據(jù)太谷中學當前實際情況,特確定太谷中學試用期校長報名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報名范圍:符合晉中市中學校長任職資格條件,且現(xiàn)在擔任或曾經(jīng)擔任過兩年及以上太谷中學副職及以上崗位的人員。
(二)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高,事業(yè)心和責任心強,具有勝任崗位職責所必須的專業(yè)知識、職業(yè)素養(yǎng)和實踐經(jīng)驗,具有良好的品行修養(yǎng)。
2.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齡男不超56歲(1961年9月以后出生),女不超51歲(1966年9月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一般具有相應教師資格和中小學高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
5.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學工作經(jīng)歷、且有兩年及以上學校副職及以上崗位任職經(jīng)歷。
6.近兩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等次。
四、報名地點及時間
(一)地點:太谷縣教科局人事股
(二)時間:2017年8月22——27日。
(三)咨詢電話:0354—6223528
13703542888(楊老師)
五、選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發(fā)布招聘信息(在太谷縣人民政府、晉中教育官網(wǎng)等媒體發(fā)布招聘公告)。
(二)應聘報名。由符合條件的人員自愿報名并填寫《晉中市太谷縣公開選聘太谷中學校長報名表》。報名人數(shù)原則上需達3人及以上。報名不達3人的,經(jīng)教科局黨組研究,經(jīng)過相關程序,可降低競聘比例。
(三)資格認定。由領導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認定與初審。
(四)能力評估。能力評估由民主評議和履職能力評價兩方面組成。民主評議:召開全校教師大會,競聘人員發(fā)表治校方略演講,教師、中層領導以及教科局黨組成員對競聘人員進行民主評議,評議結果按照3:3:4的權重進行抽分;履職能力評價:委托第三方專家團隊采取問卷調(diào)查、與競聘者本人學校教師及中層領導等談話、綜合素質評測等方式,對競聘人選的崗位履職能力進行評價。
(五)確定考察對象。依據(jù)能力評估結果,綜合分析人選的一貫表現(xiàn)、年度考核成績和人崗相適等情況,由教科局黨組會議集體研究,擇優(yōu)確定考察對象,公布考察人選名單。
(六)討論決定。通過組織考察、檔案審核、征求意見、舉報核查等環(huán)節(jié),由太谷縣教科局黨組會議集體研究決定校長擬任人選。
(七)公示。對校長擬任人選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任前公示,公示時間為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八)聘任。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任手續(xù)。
(九)初任校長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且考核良好及以上的,予以正式聘任,試用期計入聘期,試用期待遇按照《中共晉中市委辦公廳、晉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行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市廳[2017]23號)文件精神執(zhí)行?己藶楹细窦耙韵碌,解聘試用職務,按照《晉中市中小學校長人才隊伍建設管理實行辦法》,重新公開選拔。
太谷縣教科局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