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師范大學2017年公開招聘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公告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中共遼寧省委組織部、遼寧省人事廳關于印發(fā)<遼寧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遼人發(fā)〔2007〕1號)、《中共遼寧省委組織部、遼寧省人社廳轉發(fā)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遼人社發(fā)〔2011〕9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政府機關公務員和省政府所屬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權限的通知》(遼政辦發(fā)〔2017〕61號)等規(guī)定,結合我單位實際,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及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年滿十八周歲,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遼寧師范大學2017年公開招聘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計劃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應聘要求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崗位的人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應聘要求具有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崗位的人員,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
海外院校畢業(yè)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應獲得國家教育部認證。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可先行報名及考核,經考核、體檢、考察、公示并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可按規(guī)定聘用,否則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驟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員崗位信息在遼寧人事考試網(www.lnrsks.gov.cn)和我單位官方網站(www.lnnu.edu.cn)上統(tǒng)一發(fā)布。
(二)報名
報名時間:報名分三個階段進行(工作日接受報名)。
第一階段:2017年10月10日-10月20日
第二階段:2017年11月1日-15日
第三階段:2017年12月1日-15日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符合我單位招聘條件的應聘者請將個人簡歷發(fā)送至招聘崗位對應的電子郵箱(見招聘計劃信息表)進行報名,并請注明所應聘的崗位。
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報名者填報的信息應真實有效,如發(fā)現材料虛假者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三)資格審查
我單位將嚴格按照公告及崗位資格條件,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查確認。主要審查報名者提供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資歷和其他條件要求的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fā)現考生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考生應聘資格。
(四)考核
考核由學院考核和學?己藘蓚環(huán)節(jié)組成。學院考核形式為面試、學術答辯和試講等,主要考核應聘者的師德、教學能力、學術水平、科研潛力等。學院考核的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由學院通知應聘者。學院考核結束后,通過學院考核的應聘者到學校人事處進行綜合素質考核。
(五)體檢
學校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0]2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組織實施。對身體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崗位,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體檢在具有公務員考錄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體檢經驗的三級甲等醫(yī)院進行。
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學校提出。復檢將在應聘者提出申請的7個工作日內安排。復檢可另選體檢醫(yī)院進行,學校將上報省教育廳并商請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確定復檢醫(yī)院。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察人員。
(六)考察
由主管部門會同我單位對擬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了解,并對被考察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疾熘邪l(fā)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將結論及依據明確告知被考察人員。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七)公示與聘用
擬聘人員信息統(tǒng)一在遼寧人事考試網(www.lnrsks.gov.cn)和我單位官方網站(www.lnnu.edu.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無疑義人員辦理備案手續(xù),相應的招聘計劃予以核銷。對于公示有疑義的人員,我單位將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初次就業(yè)簽訂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試用期為12個月),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按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的監(jiān)督。報考者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一經發(fā)現,均取消其應聘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騿挝弧嫵煞缸锏,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其他
1.考生自報名至擬聘用人員公示期間(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考察),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招聘單位聯(lián)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2.在招聘期間,如不按規(guī)定參加資格審查、面試(試講、答辯、實際操作等)、體檢、辦理有關手續(xù)等,視為自動棄權。
3.在體檢和考察環(huán)節(jié),因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棄權、弄虛作假被取消應聘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學校不進行遞補。
七、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報名咨詢電話:參見招聘計劃信息表。
紀律監(jiān)督電話:024-86913099
附件_遼寧師范大學2017年公開招聘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計劃信息表.xls
遼寧師范大學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