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龍游縣2018學年新教師提前批招考公告 (華中師范大學)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改善師資隊伍結構,根據《龍游縣提前招錄教育、衛(wèi)生優(yōu)秀專業(yè)人才工作實施意見(試行)》精神和龍游縣教育事業(yè)發(fā)展的需要,經研究,決定招考2018學年正式公辦教師(提前批),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考學科
序號 |
招聘地點 |
招聘學科 |
計劃數 |
用人單位 |
1 |
華中師范大學 |
高中英語 |
2 |
龍游中學 |
2 |
高中政治 |
1 | ||
3 |
高中信息技術 |
2 | ||
4 |
高中政治 |
1 |
龍游第二高級中學 | |
5 |
高中歷史 |
1 | ||
6 |
高中地理 |
1 | ||
7 |
初中語文 |
1 |
龍游縣華崗中學 | |
8 |
初中數學 |
1 | ||
9 |
初中英語 |
1 |
二、主要待遇
(一)正式錄用后為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人員。
(二)實施績效工資,義務教育階段(含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年人均總收入9萬元左右;高中段教師年人均總收入11萬元左右。享受住房公積金、事業(yè)單位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療休養(yǎng)、免費體檢等待遇。
(三)對與用人單位簽訂五年及以上服務合同的35歲及以下的“211”、“985”院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補助安家費10萬元。對與用人單位簽訂五年及以上服務合同的45歲及以下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補助安家費20萬元,并每年發(fā)放1.5萬元政府人才津貼。
三、招考條件
報考對象應具備熱愛教育事業(yè)、思想政治素質好、身心健康等基本條件,同時還應具備以下具體條件:
(一)招考范圍
1.全國“211工程”和“985工程”大學以及建立合作關系高校(浙江大學、浙江師范大學、杭州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湖南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哈爾濱師范大學、西北師范大學、福建師范大學、遼寧師范大學、江西師范大學等)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本科(一類)畢業(yè)生;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
(二)年齡和戶籍要求: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有支教經歷的,可根據支教年限適當放寬)。報名對象戶籍不限。
(三)教師資格及專業(yè)要求:
1.具有相應教師資格。其中碩士研究生及“211工程”和“985工程”大學本科畢業(yè)的教師資格證暫不作要求,但入選對象必須在錄用后1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其它報考對象須在2018年7月資格復審時取得教師資格證書或考試合格證書,否則取消簽約、聘用資格。
2.所學專業(yè)要求與報考學科對口,其中中職類必須為師范類專業(yè)。
四、招考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時間和要求
1. 報名時間:2017年11月24日14:30-17:00。
2.報名地點:華中師范大學就業(yè)處招聘大廳
3.報名辦法:請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攜帶下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到指定地點報名:
身份證,戶口簿,就業(yè)推薦表、就業(yè)協(xié)議書,所就讀大學出具的學歷證明、師范生證明和政治面貌證明,普通話合格證,英語等級證,計算機等級證,各類獲獎和榮譽證書,學校出具并蓋章的各學期各科學業(yè)成績,以及其它能證明個人相關能力水平的證書或材料。報名時還應填寫報名表一份,提供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張。
4.報名要求:因報考對象延誤報名時間、材料證書未按時完整提供等造成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擔責任。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查實后一律取消錄用資格并通報所在學校。
(二)招考形式和辦法
1.素質考評:根據符合條件報考對象的就讀學校、學歷層次、學業(yè)成績、技能特長、榮譽獲獎以及在校綜合表現(xiàn)進行綜合素質量化計分,由龍游縣教育局、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綜合素質評分情況按照一定比例擇優(yōu)通知考生參加面試。
2.組織面試:面試主要采取現(xiàn)場面談的形式,由面試考官與考生通過相關問題的提問和答辯,進一步了解學生口頭表達、交際禮儀、性格特質、素質潛能等方面的表現(xiàn),由評委組予以量化記分。
3.確定簽約:按照綜合素質得分(40%)和面試得分(60%)的合計分,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用對象(總得分須在70分及以上方為合格),并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書。對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的考生,畢業(yè)后經畢業(yè)證書等資格復審及組織體檢、綜合考察等都通過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并正式簽訂聘用合同。聘(錄)用后執(zhí)行服務期制度,在龍游縣教育系統(tǒng)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取消錄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
2.體檢、考察不合格的;
3.聘用人員由縣教育局統(tǒng)一分配,不服從分配或逾期不報到的;
4.不能按時取得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本辦法解釋權歸龍游縣教育局、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咨詢電話:0570—7024220、7022060
附件1:浙江省龍游縣2018學年提前批新教師招考報名表.docx
附件2:龍游縣優(yōu)秀教育人才招聘綜合素質能力考評內容.docx
龍 游 縣 教 育 局 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