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國家人事部令第6號)和《宜昌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宜人社規(guī)〔2012〕1號)規(guī)定,結合事業(yè)發(fā)展和工作需要,經(jīng)宜昌市人社局同意,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42名(含教研員3名),現(xiàn)公告如下:
一、 招聘崗位及職數(shù)
1、高中教師25名,其中語文4名、英語4名、物理2名、化學2名、生物2名、政治5名、歷史1名、地理2名、音樂2名、美術1名;
2、初中教師12名,其中數(shù)學2名、英語4名、體育2名、音樂1名、美術1名、信息技術2名;
3、特殊教育學校教師2名,其中英語、體育各1名;
4、教研員3名,其中教育政策(教育學、教育管理等相關專業(yè))、體育、信息技術教研員各1名。
二、招聘條件
(一)招聘教師條件(須同時具備)
1、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愛崗敬業(yè),遵紀守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段的教師資格證書;
3、報考學科限于現(xiàn)任教的學段和學科,教育教學效果較好;
4、身體健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需要;
5、在地市級中學任教滿一年及以上,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并須由學校及其主管部門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二)招聘教研員條件(須同時具備)
1、本科階段為師范類專業(yè),具有教師資格證書;
2、具有相關專業(yè)雙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3、年齡30周歲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及考試安排
(一)發(fā)布公告
在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宜昌教育信息網(wǎng)網(wǎng)站發(fā)布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2年8月7日—15日(星期六、星期天不受理)。
2、報名地點:宜昌市教育局10樓1014室。聯(lián)系人:楊老師、王老師,電話:0717-6442213。為便于資格審查,本次招聘不受理網(wǎng)上報名。
3、報名要求:報名時須持本人簡歷、身份證、教師資格證、職稱或技術等級證、相關學歷(學位)、縣級以上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資格證書、縣級以上表彰優(yōu)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榮譽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提交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登記照片2張,填寫《宜昌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教師報名表》(一式2份)。報名時交筆試費用100元(代市人事考試中心收。。面試時另收面試費50元。
4、資格審查及準考證發(fā)放:由宜昌市教育局教師管理科負責資格審查,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核發(fā)筆試準考證。
(三)考試安排
1、筆試。由宜昌市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采取封閉式命題、閱卷方式,考試內(nèi)容為綜合知識(政治理論、時事政治、行政管理等)和專業(yè)知識(師德修養(yǎng)、教育法規(guī)、教育心理學、教育教學方法等),滿分100分。其中綜合知識占40%,專業(yè)知識占60%。題型為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簡答題、綜述題等。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由宜昌市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宜昌市人社局負責指導和監(jiān)督。根據(jù)筆試成績,分報考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及教研員崗位報考人數(shù)不足1:3比例的可放寬到1:2,達不到1:2比例的崗位予以核減或取消。面試滿分100分,內(nèi)容分兩部分:一是應聘者自我介紹和試講(說課),時間8分鐘(其中自我介紹不超過2分鐘),說課題目自定,占面試成績的60%;二是評委專家提問,時間6分鐘,占面試成績40%。面試評委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學校負責人、教育教學專家等組成,分小組進行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見網(wǎng)上公告)。
3、綜合成績計算:按照筆試、面試成績4:6的比例計算個人綜合成績,按照報考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并上網(wǎng)公告。
四、體檢與考核
(一)體檢。由宜昌市教育局組織到指定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費用自理。對患有嚴重疾病、傳染病和不符合教師工作崗位身體條件者,取消其招聘資格(體檢標準按照教師資格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按報考崗位以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合格者進入考核程序。
(二)考核?己擞梢瞬薪逃纸y(tǒng)一組織,考核小組由有關學校校長、分管教學副校長、教務主任、教研組長、年級組長、學科教師代表組成,重點考核應聘人員的思想品德、專業(yè)能力、工作業(yè)績等,并做出書面考核意見。考核不合格的按報考崗位以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三)體檢、考核時間另行通知(見網(wǎng)上公告)。
五、公示與聘用
考核結束后,由學校提出擬聘名單報宜昌市教育局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并對擬聘對象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公示無異議者,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及進編等手續(xù)。
六、工作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嚴肅紀律,秉公辦事,主動接受社會各方監(jiān)督。招聘工作的各個環(huán)節(jié)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實施全程監(jiān)管。
(二)工作人員要堅持原則,嚴格掌握政策和條件,確保聘用人員的質(zhì)量。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現(xiàn)象發(fā)生。嚴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謀取私利,搞不正之風。對違反規(guī)定者,一經(jīng)查實,要嚴肅處理,并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三)對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禁考三年或取消聘用資格的處罰。
宜昌市教育局
二0一二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