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余杭區(qū)教師資格認定專家審查委員會審查,余杭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認定,現(xiàn)將2012年下半年提出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并符合所申請的教師資格條件的人員名單予以公示(詳見附件),公示時間為2012年11月28日至11月30日。未在附件中公示的申請人不符合所申請的教師資格條件,因此不予認定所申請的教師資格。
如對認定結果有異議的,請在公示之日起至2012年11月30日17時之前向余杭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提出,聯(lián)系電話:86232729。
公示結束后,請教師資格認定通過的申請人于2012年12月3、4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隨帶身份證到臨平景山路124號區(qū)教育局B樓205會議室,領取教師資格證書、申請表及余杭區(qū)教育局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請教師資格認定未通過的申請人也于上述時間、地點領取有關材料及余杭區(qū)教育局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特別提醒:
盡量由申請人本人前往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及有關材料,如果申請人確實不能親自前往領取,可以委托他人領取,但必須提交申請人簽名的委托書,委托書內應注明委托人和受托人雙方的關系、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聯(lián)系電話及委托事項,同時還須提供雙方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余杭區(qū)教育局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發(fā)布:局辦公室
附件: 2012年下半年余杭區(qū)教師資格認定通過人員名單.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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