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我市學前教育改革發(fā)展,根據(jù)國家、省相關文件和如皋市人民政府《如皋市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皋政發(fā)[2010]199號)精神,為進一步加強幼教師資隊伍建設,經如皋市人社局審核,南通市人社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教師30名(應屆畢業(yè)生另列計劃招考),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體健康;
(二)2009年12月31日前在如皋境內幼兒園從事幼兒教育工作,且自2009年12月31日至今在幼兒園從事幼教工作未間斷過;
(三)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書;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涉及國家和省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人數(shù)、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12年如皋市教育局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崗位簡介表》(附件1)。
三、報名方式、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
符合招考條件的幼兒教師填寫《報名登記表》(附件2,可下載),如皋市教育局對照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如皋市人社局負責資格復審。12月14-15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以鎮(zhèn)中心初中或市直園為單位攜帶報名者下列材料到如皋市民服務中心教育窗口報名。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最高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幼兒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6)《報名登記表》一份;
(7)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2張;
(8)報名費100元/人。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報名結束后將報名情況公示三天。
應聘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人數(shù)達到3: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由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guī)定程序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核減或取消的崗位在南通市人才網(wǎng)(www.ntrc.gov.cn)、南通人事考試網(wǎng)(www.ntpta.gov.cn)、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www.rghrss.gov.cn)公告。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由如皋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程參與。
(一)筆試
1.公示期結束后,以鎮(zhèn)中心初中和市直園為單位到原報名處領取準考證,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領取準考證者必須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
2.筆試內容及權重:(1)學前教育專業(yè)內容:學前教育學、學前心理學、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幼兒園工作規(guī)程、幼兒園管理條例等,約占70%;(2)學前教育教材教法:幼兒園各年齡段的教學內容、各學科主要教學方法、活動設計與評析、教育教學現(xiàn)象的分析等,約占30%。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
3.筆試閱卷結束三天內,招聘考試筆試成績將在如皋教育網(wǎng)站公布。
(二)面試
1.在筆試合格者中,依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出現(xiàn)相同分數(shù),則全部參加面試),并在如皋教育網(wǎng)公示三天。
2.凡參加面試者,均需到原報名地點繳納面試費100元,領取面試考核通知,并憑面試考核通知、準考證、身份證參加面試考核。
3.面試內容及權重:(1)說課(占70%);(2)技能展示(占30%,三個自選項目各占10%):電子鋼琴演奏、唱歌、跳舞、簡筆畫,四個項目任選三種。其中,彈唱跳為自選曲目加指定曲目,簡筆畫為指定命題作畫(自選項目在報名時確定,不得更改)。
4.面試成績:面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三)總成績計算
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權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
五、體檢和考察
1.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報考人員的總成績,按照招考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綜合成績相同者,取筆試成績高者),并在如皋教育網(wǎng)公示三天。由如皋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按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02〕59號)文件規(guī)定的體檢項目與標準執(zhí)行。
2.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如皋市教育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yè)務能力和工作業(yè)績等。根據(jù)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六、公示和聘用
1.擬聘用人員確定后,在南通人才網(wǎng)、南通人事考試網(wǎng)、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和如皋教育網(wǎng)公示七個工作日。
2.公示結束后,由如皋市教育局組織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選擇學校(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時到現(xiàn)場或在現(xiàn)場未選擇者,視作自動放棄聘用資格。選定后由如皋市教育局報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根據(jù)核發(fā)的聘用人員通知書,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3.本次招聘各階段均不實行遞補。
4.考生應在2013年1月31日前辦結聘用手續(xù),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擬聘用人員與有關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協(xié)議的,由本人按規(guī)定自行負責處理,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
七、紀律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幼兒教師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如皋市監(jiān)察局全過程監(jiān)督,同時接受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jù),一經發(fā)現(xiàn)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guī)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舉報電話:0513-87199166、87284518
八、本招聘公告由如皋市教育局、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13—87623071,0513-87650716
附件:1、如皋市教育局2012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崗位簡介表.rar
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如皋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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