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縣2013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根據(jù)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有關規(guī)定,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包括取得全國統(tǒng)考合格證者)均采用網(wǎng)上報名和現(xiàn)場確認的方式進行。為了切實做好這項工作,保障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合法化和規(guī)范化,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請認定條件
1.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學歷的中國公民均可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2.具備下列條件,經(jīng)認定合格可以取得相應類別的教師資格。
(1)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要求。
(2)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修學教育學、心理學等課程并考試合格,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教育教學實踐)合格;
(4)普通話水平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
(5)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質,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二、認定范圍
教師資格認定實行屬地管理。根據(jù)教師資格種類和教育行政部門認定權限,申請人應向戶籍或工作單位(人事檔案)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應屆畢業(yè)生向就讀學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嘉善縣教育局負責轄區(qū)內的“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的認定。
戶籍不在本地,但在本地工作(人事檔案在本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員,可向工作單位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中心提出認定申請;戶籍和人事檔案均不在本地的人員應回戶籍所在地申請。
申請人在同一年份內只能申請認定一個種類的教師資格,當次不能兩地申請。
三、認定程序
1.報名
(略)
2.體檢
經(jīng)現(xiàn)場確認的申請人,按《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和辦法》的要求,由認定指導中心統(tǒng)一組織體檢。體檢醫(yī)院和體檢具體時間在現(xiàn)場確認時通知。
3.測試
(1)經(jīng)體檢合格者,進行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國考取得《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人員不再進行測試)
(2)測試日期5月中旬公告于“嘉善教育網(wǎng)”教師頻道欄(http://www.jiashanedu.net/),請及時關注,我局將不再通過其它途徑進行告知或通知。
4.審核認定
六月上旬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申請者作出是否認定結論。
5.領取證書
六月中旬申請認定通過者領取證書。
四、注意事項:
(略)
嘉善縣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二○一三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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