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營山縣教育局
關于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的公告
為切實加強我縣農村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促進全縣教育事業(yè)均衡發(fā)展,根據(jù)國家、省、市關于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相關規(guī)定,我縣部分農村中小學校和縣城幼兒園面向社會擇優(yōu)招聘180名教師。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全縣招聘農村中小學(幼兒園)教師180人,其中:初中教師79名、小學教師91名(完小小學教師86名、村小教師5名);幼兒園教師10名。具體招聘崗位請見《營山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設置一覽表》(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及對象
面向社會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并完全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相關報考證件取得并實際持有時間亦為2013年7月31日前,未在規(guī)定時間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不符合條件,并取消其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2013年8月1日之后畢業(yè)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屬于此次公招范圍。招聘對象為:
(一)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二)符合招聘崗位條件,同時在我縣中小學、幼兒園從事教學工作1年(2013年暑期前未離崗)及以上、未就業(yè)或與原就業(yè)單位解除了勞動(聘用)合同的中專、中(幼)師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三、招聘條件
(一)政治思想條件。思想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yè),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蚬ぷ鳎ù龢I(yè))期間表現(xiàn)良好,志愿服務農村基層教育。
(二)身體條件。身體條件符合《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2010年修訂意見)規(guī)定要求,并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三)年齡條件。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在我縣中小學、幼兒園從事教學工作1年(截止2013年8月31日)及以上且2013年暑期前未離崗的非在編教學人員,年齡可放寬到男50周歲及以下(1963年8月31日后出生),女45周歲及以下(1968年8月31日后出生)。
(四)學歷條件。應聘幼兒教師學歷要求為幼(中)師、中專及以上學歷;應聘小學教師學歷要求為中師(專)及以上學歷;應聘初中教師學歷要求為?萍耙陨蠈W歷。應聘人員的學歷以本人取得國家承認的最高學歷為準。
(五)崗位條件
1、報考初中教師須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的教師資格證書;報考小學教師須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報考幼兒教師須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書。
2、報考初中學科專任教師崗位(類別學科)須與所學專業(yè)或教師資格證書的任教學科一致或相近。
(六)其他條件。委培、定向畢業(yè)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超計劃生育子女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過影響期的;
5、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
6、有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的。
凡是不符合招聘對象和招聘條件的人員,在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資格認定、聘用等任何環(huán)節(jié)中一經發(fā)現(xiàn),一律取消聘用資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擔。
四、招聘方式
采取筆試方式進行。筆試分《教育公共基礎》和《專業(yè)知識》兩科,每科分值滿分均為100分。《教育公共基礎》和《專業(yè)知識》筆試范圍均不指定復習教材。
(一)報考初中和小學教師筆試內容:《教育公共基礎》考試內容為《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川人社發(fā)[2012]145號)規(guī)定的內容;《專業(yè)知識》為所報類別學科教材知識(村小教師專業(yè)知識內容為小學語文、數(shù)學教材知識),均以現(xiàn)行教材為準。
(二)報考幼兒園教師筆試內容:《教育公共基礎》考試內容為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師職業(yè)道德、幼兒教育學、幼兒心理學、幼兒衛(wèi)生學、幼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等為主要內容;《專業(yè)知識》內容為幼兒活動課設計、美術創(chuàng)作、舞蹈創(chuàng)編、音樂等知識。
五、計分辦法
(一)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均由筆試總成績和政策性加分組成。筆試總成績中,《教育公共基礎》占50%,《專業(yè)知識》占50%,筆試分數(shù)保留一位小數(shù)。
(二)政策性加分。按照《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fā)〔2007〕16號)等文件規(guī)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報考事業(yè)單位的,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事業(yè)單位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成績(指《教育公共基礎》筆試與《專業(yè)知識》筆試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加2分、最高不超過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按《關于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規(guī)定加分。符合《關于加強新形勢下征兵工作的意見》(川委發(fā)〔2011〕16號)和《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yè)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fā)〔2012〕406號)規(guī)定的退役士兵,按規(guī)定加分?忌臃仲Y格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認,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須在報名期間提供服務地所在的縣級以上相關部門的證明和考核材料的原件及其它需要提供的資料。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視為自動放棄加分申請且責任自負。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guī)定進行加分。
六、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報名。應聘人員持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一寸彩照2張,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地點領取并如實準確填寫《營山縣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進行資格初審報名。在我縣中小學、幼兒園從事教學工作1年(截止2013年8月31日)及以上且2013年暑期前未離崗的非在編教學人員需要提供證明的,報名時還須提供2012—2013學年度任教學校校長簽字、學校蓋章的書面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