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西烏旗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及公開選拔委培生簡章
根據《2013年西烏旗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及公開選拔委培生實施方案》的有關規(guī)定,為切實做好西烏旗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及公開選拔委培生工作,制定本簡章,F(xiàn)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計劃
此次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98名。根據《錫林郭勒盟促進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實施意見》(錫署辦發(fā)〔2013〕41號)文件要求,其中定向招聘六項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比例不低于總招聘人數的40%;根據我旗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檔案人數授課語言比例,招聘蒙語授課畢業(yè)生比例不低于總招聘人數的50%。公開選拔委培生45名。具體崗位要求及人數,詳見《崗位需求表》。
二、應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具有西烏旗戶籍5年以上(2008年9月1日前入戶)或高考時具有西烏旗戶籍5年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9月1日后出生);在西烏旗服務的六項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yè)生不受戶籍限制;
3、具有國家承認的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
國家承認學歷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和自考、成人、電大、夜大、網絡(函授)教育等學歷(必須經教育部學歷認證,并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學歷證書電子注冊的學歷)。
4、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專業(yè)資格、專業(yè)技能及其他條件(詳見崗位需求表);
5、符合報考條件的西烏旗惜才勞務派遣公司派遣人員可以參加此次考試;
6、報考高校畢業(yè)生六項服務基層項目專設崗位的應聘者必須是在西烏旗服務,且服務期已滿的人員。
六項服務基層項目是指: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嘎查村任職工作(簡稱“大學生村官”)、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簡稱“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簡稱“西部計劃”)、高校畢業(yè)生社區(qū)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簡稱“社區(qū)民生志愿者”)、農村牧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簡稱“特崗教師”)、面向中小企業(yè)和非公有制企業(yè)選拔儲備高校畢業(yè)生計劃以及納入旗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日常管理的“儲備人才”(簡稱“儲備人才”)。凡是服務期滿的六項人員自愿報考非定向招錄六項人員崗位的,此次招聘考試不享受服務期滿六項人員優(yōu)惠政策。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xiàn)役軍人;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受被開除公職處分的;
4、在讀的全日制大學生及研究生;
5、經組織、人社部門聘用到旗內外事業(yè)單位的人員;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三、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應聘人員登陸西烏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http://rlj.xwq.gov.cn/)進行報名;每個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報名時間為2013年9月15日8:30至9月17日18:00。
如有特殊情況無法在網上報名的務必在規(guī)定期限內與工作人員聯(lián)系進行報名。
2、應聘人員報名時,需按照要求填寫個人信息和報考崗位,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名與參加筆試、專業(yè)測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身份證,不含臨時身份證);應聘人員須對在網上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將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的始終,任何階段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
3、每個崗位計劃聘用人數與報考人數的開考比例不低于1:3,報考人數達不到招聘崗位擬招聘人員比例的,相應減少招聘崗位擬招聘名額或取消擬招聘崗位。
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減少或取消的崗位,根據需求,另行招聘。
(二)資格初審
報考資格的初審工作于9月16日至9月18日在網上進行。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應聘資格的初審,并在網上提出審查意見后進行社會公示。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審查通過;對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而未通過審查的人員,給予說明理由。應聘人員務必于2013年9月16日8:30至9月18日18:00,登陸報名網站查看審核狀態(tài),資格審查已通過的應聘人員須打印《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
(三)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務必于2013年9月23日8:30至9月25日18:00時,登陸報名網站自行打印準考證。截止時間前未打印準考證的視為放棄參加考試資格。
四、考試與資格復審
考試分筆試和專業(yè)測試兩部分。
(一)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100分,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選擇蒙文試卷的考生必須用蒙文作答,選擇漢文試卷的考生必須用漢文作答;報考蒙漢兼通職位的考生,如果筆試選用蒙文試卷的,專業(yè)測試時必須用漢文作答,反之也可。對同一科試卷出現(xiàn)兩種以上文字及不按規(guī)定語言、文字答題的按零分處理。此次考試不確定范圍,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
2、筆試時間:2013年9月26日,上午9:00-11:30。
3、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否則不準入考場。
4、筆試加分:根據自治區(qū)人社廳《關于轉發(fā)<內蒙古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內人社發(fā)[2012]166號)、盟行署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錫林郭勒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錫署辦[2013]31號)文件相關規(guī)定,對于蒙古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達斡爾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加權后加2.5分。
5、筆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政策加分
6、公布筆試成績
2013年9月29日,在報名網站公布考生筆試成績。
(二)資格復審
1、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的確定
筆試結束后,根據每個職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該職位計劃聘用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專業(yè)測試資格復審范圍人員。擬進入專業(yè)測試名額最后一名出現(xiàn)筆試成績并列情況時,成績并列者同時進入專業(yè)測試。2013年9月29日,在報名網站公布進入專業(yè)測試資格范圍人員名單。
2、資格復審
①、資格復審工作由紀委監(jiān)察、組織、人社部門及招聘單位工作人員組織實施;
②、資格復審時間:2013年10月8日8:30至10月10日17:30;
③、資格復審地點: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大廳;
④、進入專業(yè)測試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報名登記表》、本人畢業(yè)證、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及學歷檔案等相關證明材料,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學歷認證表(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到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大廳進行資格復審。
⑤、報考高校畢業(yè)生六項服務基層項目專設崗位的應聘者,除上述材料外,須提供各類服務期滿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⑥、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考生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個人錯填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隱瞞真實身份以及提供虛假證明的,一律取消專業(yè)測試資格并對該職位的專業(yè)測試考生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⑦、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專業(yè)測試資格。
(三)專業(yè)測試
1、專業(yè)測試時間:2013年10月11日至2013年10月12日,上午7:30時開始;
2、專業(yè)測試地點:地點另行通知;
3、專業(yè)測試方式
專業(yè)測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專業(yè)測試根據招聘崗位要求,采取結構化面試、說課、試講、技能測試等方式進行。專業(yè)測試成績當場向應聘人員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