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申請人:
按照省教育廳統(tǒng)一部署,我縣2013年下半年初中、小學、幼兒園段教師資格認定報名工作將于9月23日開始,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受理戶籍在本縣或戶籍不在本縣但在本縣工作且人事檔案掛靠在我縣人才交流中心,并具備以下條件的人員:
1.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
2.申請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凡195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普通話水平均應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196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員申請語文(漢語言類、對外漢語)、幼兒園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
3.非師類專業(yè)畢業(yè)人員須取得初中、小學、幼兒園教育學、心理學省統(tǒng)考合格證書(2008年10月20日后取得的合格證書有效);或全國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簡稱“國考”證明)。
二、網上報名方法與步驟
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在網上報名、注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分為全國統(tǒng)考合格認定申請人(簡稱“國考”合格申請人)和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認定申請人(簡稱“省考”合格申請人)兩類。不同類別的申請人網上報名的入口不同,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一)“國考”合格申請人
1.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點擊網站首頁右側“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后再點擊“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注冊”進入統(tǒng)考申請人網上報名系統(tǒng)。根據系統(tǒng)提示填寫相關信息(申請人切記個人密碼,以備后續(xù)登錄查詢使用)。申請人若忘記密碼時,可以通過“找回密碼”的功能,重新獲得登錄密碼,系統(tǒng)會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將密碼發(fā)給申請人,因此要求申請人在網報時必須填寫正確有效的電子郵箱。
2.閱讀“申請人必讀”和“網上申報協(xié)議”。同意“網上申報協(xié)議”后才可進行下一步操作。
3.填寫好身份信息,選擇申報相應的教師資格種類、認定省份和認定機構。其中,認定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請選擇“縣級認定機構”。
4.選擇“現(xiàn)場確認點”。向我辦報名的申請人,現(xiàn)場確認點應選擇“長興縣教育局”。
5.閱讀網報“注意事項”。
6.填報信息。按要求填寫個人相關信息,所填報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其中填報任教學科必須與所學專業(yè)“相同”或“相近”,國考合格申請人填寫的學科要與“國考”合格證明上的學科(專業(yè))一致;填寫本人簡歷時,應從初中階段開始填寫至現(xiàn)在,要保持時間的連續(xù)性。按規(guī)定格式上傳本人近3個月內的正面免冠證件照(照片類型須為.jpg,寬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過20KB。淡藍色、紅色或白色背景,無邊框,正面照,免冠,無頭飾)。因錯報、瞞報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請人自負。
7.提交信息。填寫完整個人信息并核對無誤后,點擊“提交注冊信息”按鈕,即注冊成功。提交成功后,系統(tǒng)將自動生成報名號,申請人切記個人報名號,以備后續(xù)查詢使用。
8.修改信息。網報結束之前,申請人可憑姓名、身份證件號碼、登陸密碼、驗證碼等登錄網報系統(tǒng)修改或者查看申請信息。修改信息后須點擊“修改”按鈕。
9.打印表格。申請人登錄后,點擊頁面右側的“下載申請材料”,可自行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請用A4紙打印成4頁)。還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右側“資料下載”欄目中下載、自行打印《申請人員思想品德鑒定表》(請用A4紙打印)和體檢表(請用A4紙打印成1頁)。
10.閱讀、打印“現(xiàn)場確認注意事項”。
11.退出系統(tǒng)。報名結束后,點擊“退出”按鈕,關閉報名頁面,以防個人信息被不慎修改。
(二)“省考”合格申請人
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后,點擊網站首頁右側“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后再點擊“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注冊”進入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上申報系統(tǒng)。根據系統(tǒng)提示填寫相關信息(申請人切記個人密碼,以備后續(xù)登錄查詢使用)。申請人若忘記密碼時,可以通過“找回密碼”的功能,重新獲得登錄密碼,系統(tǒng)會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將密碼發(fā)給申請人,因此要求申請人在網報時必須填寫正確有效的電子郵箱。其他步驟同“國考”合格申請人。
三、網上報名時限
網報時間:2013年9月23日—10月18日,網上報名網絡管理系統(tǒng)將于10月18日17:00關停,故請申請人務必在規(guī)定時限內報名。
四、現(xiàn)場確認
(一)現(xiàn)場確認時間:2013年10月22日—23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
(二)現(xiàn)場確認地點:長興縣教育局組宣人事科(3)。
(三)現(xiàn)場確認隨帶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2.由工作單位或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填寫的《申請人員思想品德鑒定表》一式兩份;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4.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師范類畢業(yè)生還需提供本人檔案中在學期間成績單復印件1份;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6.非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人員教育學、心理學省統(tǒng)考合格證書原件或“國考”合格證明原件;
7.與網報電子照同一底版的申請人近3個月內的2寸彩色證件照片4張(其中2張請預先貼在個人申請表上,1張貼在體檢表上,1張為制作證書備用);
8.交費。按照浙價費〔2009〕46號文件規(guī)定,“省考”合格申請人員需交納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費每人280元。
五、集中體檢
通過現(xiàn)場確認的申請人員,均須參加集中進行的體檢(其中一項為X光胸透),具體安排在現(xiàn)場確認時通知。
六、能力測試
“省考”合格申請人員需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測試時間和具體要求在現(xiàn)場確認時通知。
七、結果查詢
通過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可在12月左右登錄“長興教育網”通知公告欄中查看有關領取教師資格證書的通知。
八、咨詢電話
長興縣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6228156
長興縣教育局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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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大綱:教師資格考試全國統(tǒng)考考試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