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朔縣2014年教育系統直接面試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中小學教師公告
根據中共桂林市委組織部、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桂林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桂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的通知》(市人社發(fā)〔2012〕80號)和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桂林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4年桂林市教育系統教師崗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市人社發(fā)〔2014〕51號)精神,結合陽朔縣鄉(xiāng)鎮(zhèn)各中小學校緊缺教師需求情況,2014年決定直接面試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教師26名。為確保今年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公告。
2014年陽朔縣教育系統直接面試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教師職位詳見《陽朔縣2014年教育系統直接面試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教師計劃表》
一、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五)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六)具備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
(七)其他:
1.招聘條件中凡涉及時間段的計算,均以2014年7月31日為截止日期。
2.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7月31日至1996年7月31日期間出生)。
3.新錄用未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及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國家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報考,須先向所在工作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并取得單位及主管部門的書面同意后,方能報考。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現役軍人;因犯罪受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被給予不得報考處理期限內的人員;依法被辭退公職未滿五年的人員;已錄取或服務期未滿的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定向培養(yǎng)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以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人員。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2014年8月13日—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報名地點:陽朔縣教育局人事教育股。(聯系電話:0773-8811115)
(四)報名要求:報考者根據本公告報考條件,選擇符合本人報考條件的職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和面試時使用的身份證要一致。
現場報名原則上要求考生本人到場,如本人確有原因不能到場,可委托報名(委托報名需提供蓋有委托人手模的委托書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受委托人亦要提供身份證及復印件一份)。受委托人提供考生有效身份證明和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的,視為考生委托受委托人報名并承擔責任。
特別提示:考生注意核對報考專業(yè),專業(yè)請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公務員考試專業(yè)分類指導目錄(2014年版)》核對。崗位條件設置為學科類別的,則所屬專業(yè)類別范圍內的專業(yè)均可以報考;設置為專業(yè)類別內具體專業(yè)的,其他專業(yè)不能報考?忌鷮W歷證書上的專業(yè)必須與招聘崗位設置的專業(yè)要求完全一致。碩士研究生報考,其本科專業(yè)必須與招聘崗位設置的本科專業(yè)要求完全一致。
(五)報名時需提交如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1.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照2張;
2.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經過現場資格審查確認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填寫《陽朔縣2014年教育系統直接面試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教師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
(六)招聘職位與報名人數的面試比例應達到1:3方能開考。對報考職位人數達不到面試比例要求的,又確需補缺的職位,由縣教育局提出書面申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實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定是否開考。
(七)面試資格人選名單在陽朔縣教育局網站查詢,查詢時間:從2014年8月15日起。
(八)本次公開招聘,陽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陽朔縣教育局不舉辦或者委托其他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面試培訓,社會上的各種面試培訓活動均與陽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陽朔縣教育局無關。
三、面試
(一)面試方式:專業(yè)面試(說課)。
(二)通過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的考生,要按面試通知書的要求參加面試。未能按時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承擔。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2014年8月16日—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憑身份證到陽朔縣教育局人事股領。。
(三)面試工作由縣招考聘用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統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全程接受同級紀檢部門的監(jiān)督。面試時間:2014年8月22日。面試地點:陽朔縣實驗小學。未能按時參加面試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承擔。
(四)面試成績需達60分,方能進入體檢程序。面試期間,對面試考官和考生實行封閉管理。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及電子產品進入候考室和面試考場?忌诠ぷ魅藛T的引導下進入面試考場,主動向面試考官報告自己的面試順序號?忌嬖嚂r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yè)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處理。面試考官按考生面試順序號給予評分。
(五)面試賦分
說課面試進行量化評分,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在當天本考場面試結束后公布。
(六)面試試題命制
說課面試課題在面試前由專家組制定,命題階段實行封閉管理,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
四、體檢
(一)體檢人選的確定。
按照同一職位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面試成績計算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排序。如果相同職位招聘數內末位考生出現面試成績并列時,需增加附加試教測試,附加試教測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程序。體檢人選名單在陽朔縣教育局網站公布。公布時間:2014年8月22日起。
(二)體檢時間2014年8月24日,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相關最新修訂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承擔。
(四)對《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的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場復檢?忌鷮Ψ钱斎、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縣招考聘用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體檢實施醫(yī)院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由縣招考聘用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另行確定復檢醫(yī)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者,自然淘汰,在報考同一職位的其他人員中從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
(五)體檢工作由縣招考聘用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組織體檢時,要做到認真負責、程序嚴格、組織嚴密、公開透明。體檢醫(y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guī)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考核
(一)考核工作由縣招考聘用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安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己私M至少要兩人以上組成。具體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二)考核內容:考核內容:主要考核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的匹配性、真實性,以及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原工作單位規(guī)章制度等情況。
(三)考核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核材料?己说耐瑫r,要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己私Y論必須針對考核內容,經規(guī)定的程序,依據事實和法定的事由作出,以主觀推測和認定作出的考核結論無效,必須重新組織考核。
(四)考核工作原則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考核組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具體組織實施考核工作,考核結束后要形成書面材料(一式兩份),考核組成員簽名,報縣招考聘用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形成書面聘用意見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考核材料、書面聘用意見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
(五)考核不合格的報考者,不列入擬聘人員名單,可從報考同一職位人員中按考生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
六、聘用
(一)擬聘人員名單在招聘公告發(fā)布的范圍內進行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舉報有違反本《公告》規(guī)定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已辦理了招聘手續(xù)后又查實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由陽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陽朔縣教育局審核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書面決定,解除聘用。
(二)經公示無異議和異議無效的,由陽朔縣教育局填寫《桂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手續(xù)須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內到單位報到上班,逾期不報到上班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
(三)聘用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書》。簽訂合同時間應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計算,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只約定一次。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qū)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新聘用人員必須服從縣教育局的工作安排。受聘在鄉(xiāng)鎮(zhèn)中小學校教師崗位的人員,在所聘單位服務期限不得少于3年。
七、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一)各單位各部門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切實加強對這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二)實行回避制度。所有參與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員、體檢醫(yī)務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與考生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應當實行回避。
(三)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1.報考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報考人員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面試題目的;
5.違反《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2009〕126號)等相關規(guī)定,報考人員在報名、面試、體檢、考核等相關環(huán)節(jié)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情節(jié)嚴重、影響惡劣的,分別給予取消相應資格、面試成績無效、五年內不得報考等處理。
報考者出現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及電子產品等違規(guī)違紀情形的,給予取消本次面試資格并5年內不得報考處理。
(五)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調離工作崗位或相應的行政處分;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本公告由陽朔縣招考聘用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陽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址:陽朔縣陽朔鎮(zhèn)縣前街1號)
聯系電話:0773-8827668
陽朔縣教育局(地址:陽朔縣陽朔鎮(zhèn)龍岳路,陽朔縣實驗小學旁)
聯系電話:0773-8811115
桂林人才網:www.glrcw.com或www.glrc.gx.cn
陽朔縣教育局網站:http://ys.gljy.cn
附件:
1.《陽朔縣2014年教育系統直接面試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教師計劃表》
2.《陽朔縣2014年教育系統直接面試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教師報名登記表》
陽朔縣招考聘用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