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寶安區(qū)公辦中小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臨聘教師公告(第二批)
因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補充招聘公辦中小學臨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政治思想品德端正,現實表現好,無違法違紀記錄。
(三)學歷條件:報考小學教師職位的,須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深圳市外戶籍報考須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中學教師職位的,須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四)教師資格:報考高中教師職位的,須具有高中及以上等級的教師資格證書;報考初中教師職位的,須具有初中及以上等級的教師資格證書;報考小學教師職位的,須具有小學及以上等級的教師資格證書。
(五)年齡:按招聘職位表要求。
(六)身體健康:擬聘任人員的身體條件和健康狀況應當與工作崗位相適應。
(七)符合報考職位所規(guī)定的其它資格條件。
二、招聘程序
(一)公布職位
具體職位條件、要求由各招聘單位于8月22日在本單位網站公布(街道小學由街道教育辦統(tǒng)一公布)。具體可登錄“寶安教育在線”(www.baoan.edu.cn)“校園頻道”查詢招聘單位網址。
(二)接受報名和資格審核
應聘人員根據招聘單位公布的招聘職位,選擇符合自身資格條件的職位,到招聘單位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核。
報名和資格審核由各單位自行組織。
1.報名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2)嚴格按照職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職位要求不符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自負。
(3)應聘人員所留的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lián)系。
2.時間、地點:以各街道教辦、各學校公告為準。
經審查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確定為進入考試人選,現場發(fā)放考試通知書。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不予考試。
應聘人員須在報名和資格審核時間內到達現場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3.應聘人員接受資格審核時須提供如下材料(驗原件留復印件):
(1)身份證;
(2)戶口本(深戶需提供);
(3)學歷學位證書;
(4)教師資格證;
(5)在我區(qū)公民辦學校聘用的教師需提供最近的合同;
(6)職位條件所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A4紙復。瑘罂既藛T所提供的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在招考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取消3年應聘資格。正式備案時須提供學歷驗證證明。
(三)考試
考試時間、地點及形式,報名后見考試通知書
(四)公布成績
考試結束后由各招聘單位公布各職位擬聘用人員名單和成績,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如職位出現空缺,由招聘單位確定是否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三、聘用
1.各單位將擬錄名單于9月5日前報區(qū)教育局審核,并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2.已在我區(qū)公辦或民辦學校聘用的教師須合同期滿或已解除聘用合同,方可聘用。
深圳市寶安區(qū)教育局
201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