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拉特前旗2014年招聘缺科教師簡章
經旗政府批準,根據實際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民族學校和農牧區(qū)學校缺科教師36名,F將有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計劃
(一)民族學校招聘缺科教師14名
蒙中:蒙語文、數學、化學教師各1名。
蒙。后w育1名。
蒙幼:音樂5名(其中漢語授課2名)、美術5名(其中漢語授課2名)。
除蒙幼漢語授課缺科崗位外,應聘民族學校其他缺科崗位均要求蒙漢皆通。
(二)農牧區(qū)中小學招聘缺科教師22名
初中數學5人、物理1人、生物1人、語文1人;
小學語文3人、數學6人、英語4人、體育1人。
二、招聘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堅持競爭擇優(yōu)、寧缺勿濫的原則。
三、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要求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口齒伶俐、品行良好,熱愛教育事業(yè)并符合下列條件: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紀守法。
2.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的規(guī)定,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相適應的職業(yè)道德素質、業(yè)務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且具備良好的心理素質。
3.2014年6月24日之前系巴彥淖爾市在冊戶籍,應聘民族學校缺科教師(蒙幼漢語授課除外)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4年6月24日以后出生);應聘其他學校缺科教師年齡在28周歲及以下(1986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4.學歷條件:
具有全日制專科學歷者,需有教師資格證書或教育部、內蒙古自治區(qū)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頒發(fā)的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應聘科目應與所學專業(yè)一致;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者,需有普通話等級證書,應聘蒙中缺科崗位申報科目需專業(yè)對口,應聘其他學校缺科崗位申報科目可以自選。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在各級公務員、事業(yè)單位招考中違規(guī)違紀的人員;
(2)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或少年管教的人員;
(3)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4)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人員;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四、照顧條件
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四個少數民族報考者筆試成績加權后加2.5分。
五、招聘辦法
采取公開招聘的辦法:招聘分為筆試和試講(面試)兩部分,筆試成績占40%,試講成績占60%。各科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人數開考比例不低于3:1。招聘崗位名額為1名的,如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達不到3:1不予開考;招聘崗位名額為2名及以上的,如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低于3:1,按實際報名人數開考,同時招聘崗位數按比例進行折算。
(一)筆試
1.筆試采取統一組織、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考試、統一閱卷的辦法進行。筆試內容包括綜合知識和專業(yè)知識兩部分,每科滿分100分,分別占筆試成績的40%和60%。綜合知識包括教育法律法規(guī)常識、教育學、心理學基本原理、教師基本素質和基本能力;專業(yè)知識包括專業(yè)基礎知識和專業(yè)基本能力。筆試成績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綜合知識成績×40%+專業(yè)知識成績×60%。
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少數民族報考者加分計入筆試成績,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綜合知識成績×40%+專業(yè)知識成績×60%+2.5分。
所有考生均提供漢文試卷,報考農牧區(qū)學校、蒙幼漢語授課考生用漢文答題,其余報考民族學校缺科崗位的考生用蒙文答題。凡沒有按規(guī)定文字答題的考生筆試成績按零分處理。
2.筆試地點、時間:見準考證。
3.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試講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試講范圍人員名單,進入試講范圍的考生筆試成績不低于各科最低合格分數線,即農牧區(qū)語文、數學、物理、生物、英語的最低合格線是及格線和每個科目的平均分數線,其余各科的最低合格線按每個科目答卷文字類別的平均分數分別劃定,同一崗位招聘計劃數最后一名報考人員因筆試成績出現并列且超過1:2比例的全部進入試講。
筆試成績及進入試講范圍的人員名單于9月10日在教育局公示欄公示,凡進入試講范圍的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未領取試講通知書,視為自動放棄,并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凡遞補后聘用計劃與進入試講范圍的人數仍達不到1:2比例的崗位,將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
(二)試講(面試)
1.試講賦分執(zhí)行招聘小組統一制定的標準,試講成績滿分100分,成績當場公布。
2.招聘人數為2名及以上崗位的,試講時實際到場參加試講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為1:1及以下崗位,該崗位報考人員的試講成績須達到本人參加試講時同一試題、同一評委組的試講成績平均值,方可體檢;招聘人數為1名的崗位,試講時如果實際到場1人,該崗位報考人員的試講成績須達到本人參加試講時同一評委組的試講成績平均值,方可體檢。
3.試講(面試)結束后,由招聘領導小組按筆試成績40%、試講成績60%的比例加權后計算總成績,并在教育局公示欄內進行公示。
4.考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如出現總成績并列,按照筆試成績高低確定體檢人選。
5.應聘蒙幼漢語授課的考生和農牧區(qū)缺科崗位考生用漢語試講,其余應聘民族學?忌妹烧Z試講。凡沒有按規(guī)定語言進行試講的考生,試講成績按零分處理。
(三)體檢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公示與聘用
經招聘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按照綜合成績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并在教育局公示欄內公示七天,公示期間如有異議,經查實與錄用條件不符的考生,取消錄用資格。擬聘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14年9月3日—2014年9月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烏拉特前旗教育局人事股
3.報名要求:
應聘者需本人現場報名,并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證、戶口簿的原件及復印件。
(2)學歷證書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師資格證書、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張。
(4)應聘者需登陸烏拉特前旗政府網(http://www.wltqq.gov.cn)提前下載打印并填寫好《烏拉特前旗2014年公開招聘缺科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
4.在辦理報名手續(xù)時,工作人員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將符合條件的報名者分類登記造冊,辦理準考證。應聘者需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5.領取準考證時間:2014年9月6日上午8:30-12:00,憑本人身份證到原報名處領取,過時未領者后果自負。
6.進入試講范圍人員持準考證及身份證于9月11日上午8:30-12:00到教育局人事股領取試講通知書,屆時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七、待遇
擬聘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間執(zhí)行見習期工資。如果錄用的是“三支一扶”優(yōu)秀大學生,在享受待遇的同時,終止原“三支一扶”協議。
錄用服務一年后經考核合格者,旗人社局給予辦理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手續(xù),編辦予以列編,并與任職學校簽訂五年服務期限合同,明確權利和義務,被選聘優(yōu)秀大學生服務期限內不得以任何理由借調、調出。凡不滿服務期限離崗的,按自動辭職處理,核銷編制。
八、其他
1、考生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在招考期間必須暢通,電話無法接通或所留號碼錯誤影響本人招聘的,后果自負。
2、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3、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fā)現應聘人員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招考咨詢電話:0478-2652332、0478-2652334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478-2652353
烏拉特前旗招聘缺科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