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省轄市教育局,滑縣、新蔡縣、蘭考縣、鄧州市、固始縣、汝州市、永城市、鹿邑縣、長垣縣教育局:
為保證全省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2014年面向社會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4〕483號)、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河南省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實施細則>的通知》(豫教人〔2003〕149號)規(guī)定要求,現(xiàn)就2014年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考務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工作安排
(一)考試時間
2014年全省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時間為:10月18日上午8:30至11:00。
(二)考區(qū)分布及考點、考場設置
1、全省共設立27個考區(qū),即18個省轄市和9個省直管試點縣(滑縣、新蔡縣、蘭考縣、鄧州市、固始縣、汝州市、永城市、鹿邑縣、長垣縣)各設立1個考區(qū)。考點、考場設置由各考區(qū)確定。
2、各考區(qū)除正常組織本地中等及以下學校教師資格申請人員考試外,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人員在高校所在地考區(qū)參加考試,考務工作委托高校所在考區(qū)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安排,考場單獨編列(參加高校教師資格考試人數(shù)近期由省教師資格認定注冊服務中心通知各考區(qū)教育局)。
(三)準考證制作及發(fā)放
1、各考區(qū)教育局請于10月10日,到省教師資格認定注冊服務中心領取空白準考證和《考務工作手冊》。
2、準考證制作須于10月14日前完成。發(fā)放時間定于10月15日至17日進行。發(fā)放前務必按照有關保密規(guī)定,做好保密工作。使用“網絡版考試管理系統(tǒng)”的考區(qū)教育局,要充分考慮相關不確定因素,如:數(shù)據服務器故障、網絡不通、個別參加考試人員無法在線自行打印準考證等情況,要做好應急處置方案,對出現(xiàn)的特殊情況必須有解決辦法。
3、考生(按照教育部要求,試點班考生須在“工作單位”欄內注明“試點考生”)及考場信息電子數(shù)據必須于考務工作會報到時一并交會務組。
(四)成績公布與考試合格證書發(fā)放
全省2014年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成績10月28日發(fā)布。各考區(qū)教育局負責人員須于10月29日到省教師資格認定注冊服務中心領取電子成績及空白考試合格證書,及時制作合格證書并向考試合格人員發(fā)放。參加考試人員可以登錄“河南省教師資格網”查詢。網址:http://jszg.haedu.gov.cn。如有考試人員對個人考試成績有疑問需要復核分數(shù)的,由所在考區(qū)教育局登記(姓名、性別、身份證號、準考證號、考場、座號等信息),于10月31日前,傳真到省教師資格認定注冊服務中心。由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委托相關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復核,并適時向考區(qū)教育局反饋。
二、考務工作會安排
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將于2014年10月中旬召開全省考務工作會,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務工作要求
(一)各考區(qū)要按照監(jiān)考教師和考點學校人員分離的原則設定考點,并根據實際需要,選派考區(qū)本級巡考人員。
《河南省2014年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考點及考場設置備案表》(附件1)請加蓋單位公章,于10月9日前傳真至省教師資格認定注冊服務中心。
(二)考場要按照考試類別分類設置,原則上不能安排混編考場。
(三)各省轄市和有關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嚴格按照《河南省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務實施暫行辦法》要求,認真總結,優(yōu)化方案,完善預案,進一步明確責任,嚴肅紀律,強化技術防控,切實抓好考風考紀,確保今年的考試工作萬無一失。
(四)《考風考紀責任書》要求由各考區(qū)教育局局長親自簽署,同時要求各考區(qū)也要與各考點簽訂相應的責任書。
(五)各考區(qū)要將《關于進一步嚴肅2014年河南省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考風考紀的通告》張貼于各考點醒目位置。
(六)各級巡考人員務必認真履行職責,全程監(jiān)督所在考區(qū)各考點考風考紀情況。
(七)凡是不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要求開展工作,出現(xiàn)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為,影響全省考試工作的,將予以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及個人的法律責任。
(八)全省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采取“以收養(yǎng)考,收支兩條線”的方式進行,按照省財政廳的相關要求,“教師資格考試費”應及時收繳并入戶方能開支,以便于相關考務工作的順利開展,否則將會嚴重影響全省教育理論考試工作進度,具體要求由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聯(lián)系人:黃建立
聯(lián)系電話:(0371)60867560/60867561
附件:1.河南省2014年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考點及考場設置備案表
2.關于進一步嚴肅2014年河南省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考風考紀的通告
201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