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陽縣教育局關于2014年下半年面向社會人員認定教師資格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相關人員:
為確保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依法、有序地進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麗水市教育局關于2014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現(xiàn)將2014年下半年松陽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行分級管理。戶籍或人事檔案在松陽縣的人員的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師資格認定工作由松陽縣教育局現(xiàn)場確認、麗水市教育局負責組織認定;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由我縣教育局負責現(xiàn)場確認和組織認定。
二、根據(jù)《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關于核定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浙價費[2009]46號)精神,并報經縣物價局同意,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人員收取教師資格考試費每人280元。收取教師資格考試費后,不再收取面試費、試講費等其他任何費用。已經取得全國《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的申請人員不再組織考試,也不收取考試費用。
三、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
(一)報名:
1.松陽縣的申請認定人員請于2014年10月9~20日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http://www.jszg.edu.cn進行網(wǎng)上報名[報名時,請區(qū)分全國統(tǒng)考及非全國統(tǒng)考(原省考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者及其他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員)報名入口。報名前到麗水教育網(wǎng)下載并仔細閱讀《教師資格申請人員網(wǎng)上報名操作指引》]。報名后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師資格認定請關注麗水教育網(wǎng)認定工作的相關信息;申請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認定請與10月21—23日上班時間帶上相關材料到松陽縣行政服務中心三樓教育窗口(西屏鎮(zhèn)環(huán)城西路121號)現(xiàn)場確認,逾期不來確認者將不能參加本次認定。
2.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的相關材料,在現(xiàn)場確認時一并上交,提供材料包括:
①《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A3紙雙面。;
③《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由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現(xiàn)場確認時通知具體體檢時間);
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⑤戶口簿或人事檔案所在地單位(人才管理服務處)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⑥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飘厴I(yè)后取得非全日制師范本科畢業(yè)文憑的還需帶師范專科文憑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中確定不了是否師范類的還需復印大學讀書期間的成績);
⑦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⑧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非師范類畢業(yè)人員)或《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復印件;
⑨二寸免冠正面證件照4張(與網(wǎng)上報名時上傳的電子照片同一底版)。上傳照片要求申請人近3個月內,正面、免冠、無頭飾,淡藍色、紅色或白色背景,無邊框。照片文件類型必須為.jpg,寬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過20KB。
(二)體檢:
各申請教師資格人員的體檢工作由縣教育局組織安排。
(三)測試:
非師范類畢業(yè)生和在學習期間教學計劃中缺少教育教學實踐環(huán)節(jié)的師范類畢業(yè)生按規(guī)定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測試內容為教師綜合素質、專業(yè)知識筆試和課堂教學能力考核,申請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的人員測試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聯(lián)系電話:0578-8019635。
松陽縣教育局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