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華僑中學2014年下半年公開招聘教職員信息
一、學校簡介
廣東華僑中學歷史悠久,前身為四邑華僑中學,于1946年由臺山、新會、開平、恩平等地的愛國華僑集資創(chuàng)立,選址在當年的“臺山會館”(今廣州起義路158號廣東華僑中學圖書館)。1950年政府接管后更名為“廣東華僑中學”,由省教育廳直接管理,與廣雅、省實、6中、執(zhí)信等4所學校同列為省重點學校,在海內外有較大影響。
二、招聘地點、職位及人數(shù)
1、北京師范大學考點:公開招聘職位為語文教師2人、數(shù)學教師2人、英語教師1人、物理教師2人、體育1人。以上職位的資格核查、筆試、面試地點在北京師范大學。
2、廣州市考點:公開招聘職位為校醫(yī)1人、教務處職員兼圖書館管理員1人、教務處職員1人。以上職位的筆試、資格核查、面試地點在廣州市。
附件3-2014年下半年公開招聘電子報名表(北京師范大學考點).rar
三、招聘條件招聘條件.doc
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報考者須具備《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要求的基本條件、符合《廣州市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問答(一)》(穗人社發(fā)〔2010〕128號)第二十條規(guī)定及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3.具有招聘職位所需的專業(yè)技術條件和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技能要求;
4.身體健康;
5.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含從化、增城戶籍)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fā)關于加強我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號)規(guī)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具體參閱:http://www.gz.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zgov/s2811/201403/2632488.html);
6.具備招聘職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各職位具體要求見附件1。
說明:“應屆畢業(yè)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即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2015屆畢業(yè)生以及持有效暫緩就業(yè)協(xié)議書的往屆畢業(yè)生,“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規(guī)定條件的其他人員。報名時畢業(yè)不超過1年的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視為應屆畢業(yè)生,超過1年的視為社會人員。)
2.所有應聘教師職位的人員(2015屆畢業(yè)生除外)必須持有與報考職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所修學的專業(yè)必須與應聘的職位相對應。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2015屆畢業(yè)生以及應聘實習指導教師職位的人員,須承諾在轉正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用人單位將終止聘用。
3.所有應聘教師職位的人員須通過普通話水平測試。語文教師職位的應聘者必須達到二級甲等或以上,其他教師職位的應聘者必須達到二級乙等或以上。
4.相關年齡年限的計算以2014年12月31日為界(以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為例,即要求報考者須是1979年12月3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齡年限要求以此類推)。
5.通過考試的擬聘用社會人員應提供由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學位鑒定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6.2015屆畢業(yè)生如在2015年7月31日前無法獲得職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則將被取消聘用資格。
7.廣州市教育局局屬單位的在職在編人員,不受理報考。
8.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受理報考。
四、招聘流程招聘流程.doc
招聘工作程序
(一)報名
1、北京師范大學考點
(1)提交電子表預報名。
報考者于2014年11月21日上午9:00至25日下午17:00,將填報好的《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yè)單位2014年下半年公開招聘電子報名表(北京師范大學考點)》(見附件3)發(fā)送電子郵件至gzjyjzzrsc@163.com。發(fā)送材料時,須在郵件標題中注明畢業(yè)院校、考點、職位和姓名。
(2)本人到現(xiàn)場確認報名及資格核查。
報考者于2014年12月2日9:00至17:00,到北京師范大學(具體地點將發(fā)電郵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登陸本人電郵)進行現(xiàn)場報名確認,同時進行資格核查,須提供《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yè)單位2014年下半年公開招聘資格核查材料一覽表》(見附件2)所列的資料原件和復印件,作為資格核查的依據(jù)。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核查者視為放棄筆試資格。通過資格核查者于12月3日領取準考證。
。3)報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報名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錄用。
2、廣州市考點
(1)網(wǎng)上填報資料:2014年11月21日上午9:00至25日下午17:00,報考者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 (http://www.hrssgz.gov.cn),按網(wǎng)上提示方法填寫個人資料進行報名!
。2)網(wǎng)上繳費:報考者通過網(wǎng)絡資格初審后,在網(wǎng)上支付系統(tǒng)繳交報名費50元。繳費截止時間為2014年11月26日下午17:00,未按期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
。3)網(wǎng)上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成功通過網(wǎng)上報名的應聘人員請于2014年12月3日17:00后自行登錄報名網(wǎng)站下載打印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
3、報名要求
(1)每位報考者只可根據(jù)所學專業(yè)報考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職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崗位的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須達到1:3以上才能開考。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由廣州市教育局根據(jù)報考人數(shù)相應減少職位招聘數(shù)。
。3)因未達到規(guī)定報考人數(shù)而取消職位招聘的,將退還相應職位應聘者已繳納的報名費及考務費;因應聘者個人原因未能參加考試的不予退費。
(二)筆試
1.筆試時間:2014年12月6日上午9:00-11:00(以準考證時間為準)。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內容:筆試采取閉卷方式,滿分為100分。校醫(yī)、會計、出納、小學、普通中學以及新穗學校的教師職位的筆試內容為學科專業(yè)知識,其他職位的筆試內容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guī)等。
4.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30%折算計入總成績。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教育局網(wǎng)站和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詢。
5、北京師范大學考點:在筆試成績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據(jù)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職位數(shù)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全部進入面試。
廣州市考點:在筆試成績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據(jù)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職位數(shù)1:5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核查和面試的人員名單。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全部進入資格核查。
6.符合條件的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職稱的人員,經(jīng)網(wǎng)上報名、現(xiàn)場資格核查通過后,可以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其面試成績?yōu)樽罱K總成績。
(三)廣州市考點的資格核查
1.資格核查時間:預計在12月21-23日,具體時間以另行電話通知為準,請考生在此期間保持手機通訊順暢。
2.資格核查地點:詳見招聘職位表招聘地點。
3.參加資格核查者憑身份證、準考證和在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打印并親筆簽名的《報名表》前往指定地點進行資格核查,同時提供《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yè)單位2014年下半年公開招聘資格復查材料一覽表》(見附件2)所列的資料原件和復印件(A4規(guī)格),作為資格核查的依據(jù)。在職人員還需在資格核查時提供現(xiàn)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4.報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報名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錄用。
5.通過資格核查者方可參加面試,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核查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資格核查期間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原件的視為核查不合格,不得參加面試。如進入資格核查的人員未通過(含未參加)資格核查,將按筆試合格成績排序遞補人員參加資格核查。
6.資格核查合格、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將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教育局網(wǎng)站(http://www.gzedu.gov.cn)上公布。
(四)面試
1、北京師范大學考點的面試預計在12月13-14日,廣州市考點的面試預計在12月下旬,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生。
2、面試形式:
面試形式為試教(或說課)、面談等。主要考察招聘職位所需要的思想素質、專業(yè)知識、教育教學能力和技能。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70%折算計入總成績。
3、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為60分。按筆試、面試所占比例計算總成績,總分為100分。總成績達60分及以上者方可進入體檢和考核。如出現(xiàn)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排序確定?偝煽兗斑M入體檢人員名單在廣州市教育局網(wǎng)站(http://www.gzedu.gov.cn)公布。
(五)體檢
以總成績的高低順序,按招聘職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教師職位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zhí)行,其他職位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在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醫(y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視為體檢不合格。體檢合格者進入考核環(huán)節(jié)。體檢不合格的,聘用單位可按總成績的高低依次遞補。
(六)考核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核,考核采用調閱個人檔案、提供原單位(學校)鑒定、實地考察等方式,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業(yè)績等方面?己瞬缓细裾,取消聘用資格?己瞬缓细竦,聘用單位可按總成績的高低依次遞補。
(七)公示
根據(jù)考試、體檢、考核的結果,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廣州市教育局網(wǎng)站(http://www.gzedu.gov.cn)對擬聘用人員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
(八)辦理調配及聘用手續(xù)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單位上報相關資料,由廣州市教育局審核后統(tǒng)一報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經(jīng)批復后,辦理調配及聘用的相關手續(xù)。應聘者本人放棄的(在三個月內未能配合單位辦理好相關調配及聘用手續(xù)的,也視為本人放棄),可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成功聘用的人員實行人員聘用制,聘用期間按聘用單位公布的職位情況享受政府規(guī)定的工資福利待遇。同時實行試用期,工齡滿一年以上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半年,應屆畢業(yè)生或工齡未滿一年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此次公開招聘教職員工作按照網(wǎng)上報名、筆試、資格核查、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五、報名注意事項報名注意事項.doc
六、聯(lián)系方式
1、報名咨詢:020-83315444
2、廣州市教育局聯(lián)系電話:020-22083696;
監(jiān)督電話:020-2208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