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4年都江堰市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筆試成績暨資格復審及面試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jù)《關于2014年都江堰市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的公告》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將2014年都江堰市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筆試成績暨資格復審及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2014年都江堰市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2015年1月7日至1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資格復審地點:都江堰市人事考試中心(都江堰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地址: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號(紫荊城對面),聯(lián)系電話:028-89741026。
(三)準備材料及要求:
1.本人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網(wǎng)上報名時填寫的《應聘資格審查表》一式兩份。
3.本人近期免冠照一張(2寸)。
4.應聘條件要求的相關證件(畢業(yè)證、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執(zhí)國外及港澳臺文憑者,需同時提供國家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學歷、學位證明原件)。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出具畢業(yè)生推薦表(驗原件收復印件),同時,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關于所學專業(yè)、入學時間、完成學業(yè)、發(fā)放證書時間等情況的證明材料(所學專業(yè)應與畢業(yè)證專業(yè)一致,如不一致,視為提供虛假證明,不予聘用)。
5.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須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6.非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考生如缺少上述材料或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另行安排資格復審,并依次等額遞補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依次遞補人員另行公告,依次遞補人員應于2015年1月13日17:00前(周末除外)提交資格復審材料,經(jīng)復審合格后入圍面試。對復審合格的考生發(fā)放《面試通知書》,進入面試程序。遞補僅進行一次,遞補人員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本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的不再遞補。
(五)資格復審合格后,交納面試費,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費標準:根據(jù)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面試費80元/人。
(六)其他: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者,將取消面試和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面試
(一)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二)面試方式:結(jié)構(gòu)化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者為不合格,不予聘用。
(三)面試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及面試通知書準時報到。
附件:2014年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都江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都江堰市教育局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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