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縣2015年公開招考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告
根據(jù)磐安縣教師隊伍建設需要,決定面向縣內(nèi)外公開招考聘用編制內(nèi)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考崗位、名額及戶籍、學歷等要求
凡年齡在30周歲以內(nèi)(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下表所列戶籍學歷等要求的,均可報考。
在我縣幼兒園任教10年以上且現(xiàn)在崗的幼兒園代課教師,報考學前教育崗位的,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崗位 |
名額 |
戶籍、學歷 |
專業(yè)或資格 | |||
類別 |
學 科 |
農(nóng)村學校 |
城區(qū)學校 |
1 |
2 | |
初中 |
語文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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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不限,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yè) |
中國語言文學類、新聞學、文秘教育、教育學 |
具有報考學科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專業(yè)不限 |
社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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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哲學類、馬克思主義理論類、歷史學類、法學 | |||
中小學 信息技術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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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類、教育技術學 | |||
小學 |
語文 |
15 |
2 |
磐安籍:本科及以上畢業(yè),師范類全日制專科畢業(yè); |
中國語言文學類、新聞學、文秘教育、教育學、小學教育(含初等教育,下同) | |
數(shù)學 |
10 |
1 |
數(shù)學類、小學教育 | |||
英語 |
1 |
|
英語、商務英語、小學教育 | |||
科學 |
5 |
1 |
科學教育、物理學類、化學類、生物科學類、地理科學類、小學教育 | |||
音樂 |
4 |
|
藝術教育(音樂方向)、藝術類(音樂方向)、小學教育 | |||
體育 |
6 |
|
體育學類、小學教育 | |||
美術 |
4 |
|
藝術教育(美術方向)、藝術類(美術方向)、小學教育 | |||
學前教育①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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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籍:專科及以上畢業(yè):學前教育、小學教育、藝術教育(音美方向)、藝術類(音美方向); |
具有小學和幼兒教師資格證書的,專業(yè)不限 | ||
學前教育② |
18 |
2 |
磐安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yè):專業(yè)不限。經(jīng)培訓合格后聘用。 | |||
合計 |
84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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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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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名要求
(一)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5年2月27~28日,兩天(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地點:磐安縣招生辦(上后埂66號)。因省教育考試院要求報名時現(xiàn)場拍照,故不得由他人代報。
聯(lián)系電話:0579-84662828 0579-84652581
(二)所需材料
1.報名時提交《磐安縣2015年公開招考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報名表》(見附件一,自行下載填寫),并附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張。
2.應屆畢業(yè)生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全國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原件和身份證、戶籍證明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其他人員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正式在編人員報名,須帶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三)招考計劃與繳費確認比例
初中社會、小學英語、小學科學、小學美術、學前教育①學科的學科招考計劃與繳費確認人數(shù)之比為1:3,其它學科的學科招考計劃與繳費確認人數(shù)之比為1:2。招考計劃與繳費確認人數(shù)之比達不到以上要求的,相應減少該學科招考計劃。
凡學科招考計劃3名及以上的,其中1個名額面向男生。面向男生招考計劃與男生繳費確認人數(shù)之比須符合以上比例要求,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相應減少面向男生名額。
三、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由縣紀委(監(jiān)察局)全程參與監(jiān)督,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
(一)資格審查
主要審查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審查結果在網(wǎng)上公開發(fā)布。
(二)考試
資格審查通過者,參加考試,考試滿分100分,筆試和面試各占50%。各項成績計算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四舍五入。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
考試科目為教育基礎知識和學科專業(yè)知識,采用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試卷(考試說明參看浙江教育考試網(wǎng),小學科學學科專業(yè)知識考試與初中科學同,省廳不提供命題的音樂、體育、美術學科專業(yè)知識考試另行組織命題,命題范圍見附件二。教育基礎知識與學科專業(yè)知識成績分別占筆試成績的30%和70%。
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按照同類學科實際參加考試人數(shù)淘汰20%的比例劃定,淘汰人員不得參加面試。
2.面試
(1)面試比例:學科招考計劃與參加面試人員之比:招考2人以內(nèi)的,為1:3;招考3人及以上的,為1:2,招考10人及以上的,為1:1.5(招考8-9人的,按招考10人計算面試人數(shù))。面試人員按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向男生崗位按以上比例順取不足需予降分的,須達到該學科參加考試考生的平均成績)。
(2)面試方式:音樂、體育、美術和學前教育的面試為技能測試(技能測試范圍見附件三),其他學科面試均采用模擬上課形式。
(3)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不合格人員不得參加體檢。放棄面試不再遞補。
(三)體檢
1.根據(jù)筆試折算分和面試折算分相加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學科按招考計劃1:2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其中招考計劃3名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確定(有小數(shù)的四舍五入)?偝煽兿嗤瑫r,按先筆試分、再面試〔技能測試〕分的順序確定。
2.體檢標準按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公布,規(guī)定時間內(nèi)不參加體檢視作放棄。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四)聘用考核
體檢結束后,在體檢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確定聘用考核對象?己藚⒄铡墩憬夜珓諉T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的考核結果以學校發(fā)回的個人檔案為依據(jù),不再重新組織考核。
(五)聘用簽約
聘用考核合格人員,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簽約手續(xù)。首聘服務期為5年,其中“學前教育②”首聘服務期為8年。
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5年7月30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應屆師范類畢業(yè)生必須在2015年8月15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應屆非師范類畢業(yè)生須在2016年8月底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不再聘用。
簽約后存在《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規(guī)定不宜錄用情形的,就業(yè)協(xié)議無效。
(六)缺額遞補
擬聘用人員聘用簽約前自動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的,從該學科考試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考資格審查、筆試成績、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總成績、入圍體檢名單、體檢(復查)結果、入圍考察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等均在磐安教育網(wǎng)(網(wǎng)址:www.paedu.net)、磐安人才網(wǎng)(網(wǎng)址:www.parcsc.com)公布。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查詢信息,有關事項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生在招考過程中違紀違規(guī)的,按照《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三)本公告由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磐安縣教育局共同負責解釋。對公告內(nèi)容有異議的,應在公告發(fā)布后5日內(nèi)提出。
附件:
一、磐安縣2015年公開招考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報名表
二、磐安縣2015年教師招考省教育考試院未提供命題學科的專業(yè)知識科目考試范圍
三、磐安縣2015年教師招考音樂、體育、美術、學前教育專業(yè)技能測試說明
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磐 安 縣 教 育 局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