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補充缺編城區(qū)學校及高完中學校師資,基本滿足今秋城區(qū)缺編學校教學需要,根據(jù)縣委縣政府《關于印發(fā)<榮昌縣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制使用及人員調配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榮委發(fā)〔2013〕37號)和《榮昌縣教育系統(tǒng)教職工調配辦法(試行)》(榮教政發(fā)〔2012〕112號)相關規(guī)定,經(jīng)研究,決定公開考調城區(qū)及高完中缺編學校教師。
一、考調名額及崗位
77名,具體考調崗位及報考要求詳見《2015年榮昌縣公開考調城區(qū)及高完中缺編學校教師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考調對象和報名條件
(一)考調對象
城區(qū)考調學校以外的學校在編公辦教職工,凡符合報名條件者自愿申請,由學校和所屬教育管理中心審核推薦報考。
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不能報考。
(二)報名條件及要求
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 在現(xiàn)任學校工作滿3年,年限認定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止(新進人員初次與單位簽訂了用人協(xié)議,約定了服務期限未滿的除外),借出人員工作年限計入原編制學校。
2. 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1970年5月6日以后出生)。
3. 近4個學年度(2010年9月—2014年8月)考核至少有1個優(yōu)秀或2013—2014學年度考核量化分值綜合排名列本校教職工總人數(shù)的70%以前。
4. 其他報考條件及要求見《崗位一覽表》(附件1)。
報考人員需服從下列要求:
1. 報考者在原單位所聘崗位等級低于報考崗位的等級的,考入新單位后按原單位所聘崗位等級聘任崗位并執(zhí)行相應工資待遇。報考人員在原單位已聘崗位等級高于報考崗位等級者,考入新單位后,只能按報考崗位等級重新聘任崗位并執(zhí)行相應工資待遇。
2. 通過筆試面試,確定擬調人選后,考生不得無故放棄,否則,5年內不得調動。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15年5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報名地點
縣教委人事科。電話:46787041
(三)報名要求
1.報名方式:本次考調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本人不能到場的可委托報名,但需出示委托人的委托書、相關資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每個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考調崗位。
2.報名材料:報考者需填寫《2015年榮昌縣公開考調城區(qū)及高完中缺編學校教師報名表》(見附件3),持《報考證明》(見附件2),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加分印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到報名地點報名。
3.報名費用:按照渝人價〔2006〕144號文件規(guī)定標準繳納考務費、面試費。
4.各考調崗位擬考調人數(shù)與實際報名人數(shù)比例須達到1:3及以上。未達到最低規(guī)定比例的,相應遞減考調崗位數(shù)至規(guī)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計算)。無法遞減的,取消該考調崗位。如報考者符合其他崗位報考條件,可根據(jù)本人意愿調劑報考其他崗位。
(四)領取《準考證》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和繳款收據(jù)于2015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縣教委人事科204室領取《準考證》,可出具書面《委托書》委托他人代領,但需同時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證,逾期未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四、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 時間及地點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詳見《準考證》。
2.內容及分值
報考語文、數(shù)學、生物、計算機、英語、體育、音樂、美術、小學科學、小學信息技術、物理實驗員、會計崗位的,筆試內容為所報學科相關專業(yè)知識?偡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報考檔案管理員、財產(chǎn)管理員崗位的,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偡100分?荚嚂r間為120分鐘。
(二)面試
按1︰2比例(考調名額在10名及以上的崗位按1︰1.5比例,不足整數(shù)按四舍五入計算),根據(jù)筆試總成績(含年度考核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進入面試人員分數(shù)須達到筆試成績合格線。(筆試成績合格線為報考崗位參考人員平均分的80%)
某崗位只有1個名額且只有1個人參加筆試,保留1個名額,但考生筆試總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方可進入面試。
如某崗位進入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總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面試。
經(jīng)確認自動放棄面試或因故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其缺額經(jīng)縣人力社保局、縣教委研究同意后可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只做一次性遞補。
面試采取簡要講課(含專業(yè)技能展示)和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總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其中,報考語文、數(shù)學、生物、計算機、英語、小學科學、小學信息技術教師崗位,采取簡要講課的方式進行,使用相應學科的現(xiàn)行教材,簡要講課12分鐘;報考音樂、體育、美術教師崗位的,采取簡要講課和專業(yè)技能展示的方式進行,使用相應學科的現(xiàn)行教材,簡要講課10分鐘,專業(yè)技能展示根據(jù)考官要求進行,考官根據(jù)簡要講課和專業(yè)技能展示進行綜合評價打分;報考檔案管理員、財產(chǎn)管理員、物理實驗員、會計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時間10分鐘。
領取面試通知書的時間、地點詳見榮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榮昌縣教育網(wǎng)上通知,不按通知時間和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年度考核加分
2010—2011、2011—2012、2012—2013、2013—2014學年度考核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者,每次優(yōu)秀加1分,年度考核加分總分不超過4分。加分依據(jù)需在報名時提供,逾期不再接受認定。
(四)成績計算公式
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年度考核加分。
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每項計算結果出現(xiàn)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shù))。
五、確定擬調人選
按報考同一考調崗位人員考試考核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聘人選。如同一考調崗位有多個考調學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自主選擇考調學校。同一考調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相同,筆試總成績高者排序在前;如筆試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排序在前;如各類成績均相同,工齡長者排序在前;如工齡相同,現(xiàn)學歷高者排序在前。經(jīng)確認自動放棄或因故被取消資格者,其缺額經(jīng)縣人力社保局、縣教委研究同意后可按報考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只做一次性遞補。
某崗位只有1個名額且只有1個人參加面試的,考生的面試成績須達到同一面試組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才能確定為擬調人選。
六、公示
考試考核總成績、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等有關事宜,可登陸榮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或榮昌縣教育網(wǎng)查詢,不再另行通知。
擬調人員名單在榮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榮昌縣教育網(wǎng)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調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學歷、科目、考試總成績、擬調單位等。
七、調動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經(jīng)核實不影響調動的,由榮昌縣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下發(fā)用編文件,由榮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調動手續(xù)。
八、紀律要求
公開考調城區(qū)及高完中學校教師工作政策性強,有關部門和學校要嚴格按照政策規(guī)定,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嚴格執(zhí)行人事紀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全程監(jiān)督。堅決杜絕不正之風,嚴禁弄虛作假和徇私舞弊,若有違規(guī)和弄虛作假行為,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考調資格,并對有關人員嚴肅處理。
此簡章由縣人社局和縣教委負責解釋。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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