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慶市經開區(qū)2015年秋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公告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5年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師【2015】57號)文件和安慶市教體局《關于2015年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5】366號)文件要求,現將我區(qū)2015年秋季教師資格的認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定條件
1、認定對象
(1)符合《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政策解釋口徑》直接認定條件的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人員。
(2)截止2014年2月,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育學(一)(課程代碼:00429)和心理學(課程代碼:00031)兩科合格證書人員。
(3)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人員。
認定對象中,(1)(2)為非國考人員,(3)為國考人員。
2、具體要求
(1)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是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學校在安慶的中國公民。其中,國考人員可向戶籍或人事關系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
(2)應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3)應具有《教師法》規(guī)定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
(4)應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并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5)應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需的知識以及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
(6)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申請中小學語文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標準。
二、認定資格
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資格。
三、認定事宜1、網上報名時間及流程
(1)報名時間:2015年10月8日至10月20日
(2)網上報名流程:
非國考人員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選擇“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注冊及認定進度查詢。
國考人員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選擇“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注冊及認定進度查詢。
2、現場確認(1)現場確認時間:2015年10月21日—10月23日;
(2)現場確認地點:安慶經開區(qū)教育中心人事科(三樓);
地址:安慶市回祥路150號;郵編:246001
聯系電話:0556-5224749;
現場確認申請人應攜帶以下資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應提供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包含在讀期間全部所學課程的學業(yè)成績單(院系蓋章無效)。對符合認定條件的,在其取得畢業(yè)證書后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5)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體檢表上的結論應明確填寫“合格”或“不合格”,并加蓋體檢醫(yī)院公章(體檢事宜另行安排);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7)非國考人員中的非師范類專業(yè)的申請人提供2014年2月以前取得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成績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師范類專業(yè)申請人提交畢業(yè)生成績登記表(在學期間已修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并取得合格成績)、教育教學實習鑒定表復印件各一份,并加蓋所在學校、單位或當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國考人員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8)申請人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9)申請人員戶籍證明或工作關系證明;
(10)與網上報名同底2寸相片2張(相片背后寫本人姓名)。
申請人員提供以上材料時(第1項與第10項材料和相關證件原件除外),請依序裝訂成冊。
3、辦理體檢及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
(1)現場確認通過以后由教育中心統(tǒng)一組織申請人到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對身體不符合條件的取消申報資格(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2)非師范專業(yè)或師范類更換學科的申請人組織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抽課題及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4、證書簽發(fā)
對教師資格申請人在各項條件都符合的情況下,經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審核,生成教師資格證書號碼,頒發(fā)教師資格證書(具體發(fā)證時間另行通知)。
安慶經開區(qū)教育局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