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樂平市公開引進和選調優(yōu)秀高中教師到樂平中學(分校)任教的公告
為了滿足樂平中學(分校)教學需求,促進我市教育事業(yè)健康發(fā)展。經市政府研究同意公開面向社會引進和選調150名高中教師到樂平中學(分校)任教,F(xiàn)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和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堅持組織監(jiān)督與群眾監(jiān)督相結合原則;對擇優(yōu)引進和選調人員實行全員聘用和人事代理制度。
二、引進和選調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等要求;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7、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具備引進和選調資格:
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和曾被開除公職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引進和選調學科及名額
本次引進和選調高中教師共計150名,報名人數(shù)與引進(選調)名額比例必須達到1.5:1,不足1.5:1的,相應調整招聘計劃,情況特殊的,經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適當降低比例要求。
(一)引進和選調學科(150名)
(1)語文24名 數(shù)學28名英語24名 物理14名
化學13名生物6名政治8名 歷史8名
地理9名美術4名體育4名 音樂4名
信息技術4名
(二)引進對象和崗位條件
①全日制研究生畢業(yè)生及以上學歷、學位者;
②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③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的;
(三)選調對象和崗位條件
①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學位畢業(yè)生,在樂平市以外省級重點高中任教3年以上(含3年)公立學校在編正式教師(如2006年以后畢業(yè)生需是通過公開招聘進入重點中學的);
②第一學歷是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并取得本科學歷,在樂平市以外省級重點高中任教6年以上(含6年)公立學校在編正式教師(如2006年以后畢業(yè)生需是通過公開招聘進入重點中學的);
③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④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
四、高層次人才引進對象和條件及待遇
1、省特級教師(高中)。年齡在50周歲以下(即196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給予安家費20萬元,自第二年起,連續(xù)五年享受每年5萬元的人才津貼,優(yōu)先安排學校公寓房一套,其配偶是事業(yè)單位的,可直接調入我市事業(yè)單位工作。
2、省級學科帶頭人(高中),年齡在45周歲以下(即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給予安家費10萬元,自第二年起,連續(xù)五年享受每年3萬元的人才津貼,優(yōu)先安排學校公寓房一套,其配偶是事業(yè)單位的,可直接調入我市事業(yè)單位工作。
3、省級骨干教師(高中)、市級(設區(qū)市)學科帶頭人(高中),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優(yōu)先安排學校公寓房一套,一次性給予安家費5萬元。
以上三類人員要求副高職稱以上,不受時間,學科、數(shù)量限制。只要符合條件隨時作為人才引進。工資待遇按原學校審批工資待遇比照在職同類人員工資待遇執(zhí)行,福利待遇參照用人單位規(guī)定執(zhí)行,簽訂聘用合同,按規(guī)定辦理社會保險,并由市人社局辦理人事關系,享受事業(yè)單位同等待遇。
五、信息發(fā)布
本次引進和選調信息統(tǒng)一由樂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樂平市政府網以及樂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樂平市教育體育局政務信息公開欄進行發(fā)布。
六、引進和選調程序
(一)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2016年2月 16 日—2016年2月19 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樂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403室),咨詢電話:0798—6567316
3、本次面試實行誠信報考制度,應聘人員在報考前要仔細閱讀崗位條件,選報符合條件的崗位。如因對自己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有疑問,應先向有關部門咨詢,確認符合條件后再填報,正式聘用前將提供所需證件原件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引進或選調條件的應聘人員將被取消聘用資格,后果由應聘人員自己承擔。
(二)報名時需帶材料
1、引進類教師,報名時攜帶畢業(yè)證,報到證、身份證、高中教師資格證(2016年畢業(yè)生需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明、高中教師資格證、在校在籍證明,如今年報考高中教師資格,已通過教師資格審查,符合認定條件的人員,還未取得資格證者需在聘用前提供高中教師資格證,否則不予聘用)復印件。如本人需委托他人報名,需出示委托函,并攜帶以上證件復印件,由委托人辦理報名手續(xù)。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張,經初審確認后,填寫《樂平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
2、選調類教師,報名時攜帶畢業(yè)證、身份證、高中教師資格證及職稱證書,省級重點中學(公立)任教有效證明或學校證明復印件。如本人需委托他人報名,需出示委托函,并需攜帶以上證件復印件,由委托人辦理報名手續(xù)。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張。經初審確認后,填寫《樂平市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
3、引進類和選調類2月26日下午在樂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02室)進行指紋錄入確認工作。
4、引進高層次教師(省特級教師、省級學科帶頭人、省級骨干教師、市級(設區(qū)市)學科帶頭人(高中))需本人攜帶個人簡歷、身份證、學歷證書、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獲獎證書、科研成果、著作或公開發(fā)表的論文等證明材料。以上材料都需要原件和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張。經初審確認后,填寫《樂平市事業(yè)單位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審批表》一式三份(報名時間不限)。
5、資格審查由引進、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并貫穿引進、選調工作全過程。對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其應聘資格。
(三)引進和選調方法
1、引進類和選調類同一學科教師統(tǒng)一進行競聘,由市人社部門、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采取面試的方法擇優(yōu)確定直接考核人選。
2、引進高層次教師(省特級教師、省級學科帶頭人、省級骨干教師、市級(設區(qū)市)學科帶頭人(高中)),直接有市人社局、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進行考察,考察合格直接報市引進和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審批,批準后直接辦理聘用手續(xù)(考察時間另定)。
3、考察(考核)情況和面試成績在樂平市政府網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4、按應聘學科分別進行聘用。
5、引進高層次教師學科不限。
(四)面試內容和計分方法
1、面試采取說課形式進行,面試為抽題答題,面試按考生面試證號抽簽為序;
2、說課內容以高一第一學期相應學科教材為主;主要面試儀態(tài)儀表、行為舉止、教材分析、教法學法、教學過程、教師基本功等。
3、說課占面試總分的100分,總計100分。
(五)面試時間和地點
1、面試:2016年2月29日上午7:30開始;
2、面試地點:樂平中學分校;
3、領取面試證時間報名時領取。
(六)考核內容
主要考核應聘人員品德、資格條件、業(yè)績和工作能力。
七、體檢和考核
根據面試成績,按引進和選調同一學科計劃數(shù)從高分到低等額確定參加體檢、考核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執(zhí)行?己斯ぷ饔墒泄_引進和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體檢出現(xiàn)的空缺學科,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如出現(xiàn)面試成績相同,體檢和考核合格可一并聘用)。
八、有關待遇
1、體檢、考核合格人員,經市公開引進和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審查同意后,辦理聘用手續(xù)。2016年畢業(yè)研究生須到樂平中學分校見習,9月1日后辦理正式聘用手續(xù)。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拒聘面試考核合格人員。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15天未到用人單位報到,經市公開引進和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確認,作自動放棄處理。
2、所有引進和選調計劃內同一學科,均實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新參加工作應聘人員按大中專畢業(yè)生(含研究生)見習工資待遇執(zhí)行。選調人員按原學校審批工資待遇比照在職同類人員工資待遇執(zhí)行。福利待遇參照用人單位規(guī)定執(zhí)行,用人單位負責辦理醫(yī)療保險。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勝任者不予聘用,勝任者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按規(guī)定辦理社會保險,并由市人社局辦理人事關系,享受事業(yè)單位人員同等待遇。
九、責任與義務
1、引進和選調人員在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時,在校最低服務期限分別為:省特級教師、省級學科帶頭人、省級骨干教師、市級學科帶頭人10年;其它人員最低不少于5年。
2、省特級教師、省級學科帶頭人、省級骨干教師、市級學科帶頭人如未滿服務期離開學校的,應退回已享受的待遇,并支付給學校違約金。其他人員如未滿服務期離開學校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十、責任追究
1、應聘人員不得冒名頂替,違反考試紀律,一經發(fā)現(xiàn)以作弊論處,取消去應聘資格。
2、考務人員必須遵守工作紀律,不得徇私舞弊,違者按有關規(guī)定從嚴處理。
十一、有關工作要求
為精心組織此項公開引進和選調高中優(yōu)秀教師到樂平中學(分校)任教工作,要求各相關部門要通力協(xié)作、密切配合、嚴格程序、規(guī)范操作確保引進和選調工作順利完成。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lián)系電話:6567316
市教育體育局聯(lián)系電話:6786619
樂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