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省定遠縣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公告
為適應我縣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根據《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教師80名,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定遠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下,由定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定遠縣教育體育局共同組織實施,紀檢監(jiān)察機關實施監(jiān)督。
二、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剩扇】荚、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與履行教師崗位相適應的職業(yè)道德素質;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五)年齡要求在30周歲及以下(即1985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六)報考崗位要求其他條件:
1、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萍耙陨蠈W歷;
2、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
(三)現(xiàn)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计趦鹊娜藛T;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 報考招聘崗位聘用后即構成《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guī)定的回避關系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驟組織實施:
(一)信息發(fā)布
招聘公告于4月26日在定遠縣政府網、定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定遠教育體育局網和定遠縣教育體育局公示欄上同時發(fā)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采取現(xiàn)場報名,報名時間:2016年5月14日—5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地點:定遠縣教育體育局三樓會議室。
咨詢電話:0550-4288041(縣人社局) 0550-4998896(縣教體局)
2、應聘人員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和與所報崗位資格要求一致的學歷、教師資格證書等材料。其中: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畢業(yè)證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須提供學生證原件、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等。2016年畢業(yè)但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蚴、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yè)時間以及“2016年畢業(yè),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yè)證書待發(fā)”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已參加2016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且可于2016年7月底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需提供市、縣(市、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證號碼及教師資格證書種類及編號的書面證明。聘用報批之前仍未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相關證書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以上各項報名證件和證明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經我省統(tǒng)一組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任職兩年以上年度考核稱職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人員,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符合以上條件的人員,按規(guī)定兌現(xiàn)加分政策。報名時須攜帶相關服務證書和材料在報名現(xiàn)場審核并填寫相關表格(附件3),逾期不再補辦。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3、應聘人員網上下載填寫《2016年定遠縣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提交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張。不接受委托報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附件1《2016年定遠縣招聘幼兒教師崗位計劃表》。
4、應聘人員按招聘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組崗位。應聘同組崗位的須形成競爭,報考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人數(shù)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對少數(shù)組別達不到3:1開考比例的,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體育局同意后,可按2:1開考。不足開考比例規(guī)定的,取消或核減該組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報考人員一經確認報考崗位,不得改報其他崗位。
5、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guī)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面試每人收取80元面試費用。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辦理減免手續(xù)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6、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guī)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7、報名人員務必于2016年5月27日—5月28日持繳費收據和本人身份證到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進入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