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觀瀾第二中學2016年優(yōu)秀教師選調公告
發(fā)布單位:教育管理辦公室發(fā)布時間:2016-6-7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實現教育優(yōu)質均衡發(fā)展,我校擬面向本市(非本區(qū))選調初中語文、數學、英語學科優(yōu)秀教師共5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及條件
(一)選調對象
深圳市內(非本區(qū))在編在崗的優(yōu)秀教師。
(二)基本條件
1.年齡45周歲以下;
2.符合本公告及職位表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
3.下列人員不得選調: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選調計劃表
參見附件1。
三、選調程序
按發(fā)布公告、接受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公示、辦理調動手續(xù)等程序進行。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截止時間:2016年6月15日
(二)報名形式:網上報名。將填寫好的《龍華新區(qū)教育系統公開選調職員報名表》(附件2)電子稿發(fā)至郵箱77782393@qq.com
(三)資格初審時間:2016年6月16日
資格初審地點:觀瀾第二中學綜合樓三樓教師閱覽室。
資格初審時應提供如下資料(驗原件留復印件,請各位選調人員務必復印好相關資料):
1.《龍華新區(qū)教育系統公開選調職員報名表》(附件2);
2.身份證或戶籍本;
3.學歷、學位證書;
4.教師資格證;
5.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
6.報考崗位需要提供的榮譽材料;
7.選調計劃表中,與職位要求有關的其它條件所列的證明材料;
8.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見附件3,該表在報名時如來不及提供的可暫不提供,但必須書面保證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最遲應在辦理備案手續(xù)時提供該表,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注意事項:(1)學歷、專業(yè)必須與職位要求一致。(2)嚴格按照職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選聘職位要求不符的,資格審查不予通過。(3)所提供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的不接受報名,其中弄虛作假的記錄在案并報市人事部門,三年內不得參加職員應聘。(4)選調人員所留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5)選調人員需本人到場,不可委托他人報名。(6)年齡、年限的計算及獲取資格條件截止至2016年5月31日。
(四)符合條件人員名單反饋。
經我校資格審查后,會于初審當天逐個通知到符合條件人員,以準備參加考試考察。
五、考試考察
1.考試考察時間:另行通知。
2.考試考察地點:深圳市觀瀾第二中學(具體試場現場公布)。
3.考試考察形式:試課、面試。
4.結果處理:我校將按擬選調名額等額確定擬選調人選,并于觀瀾第二中學網站(http://www.szglez.com/)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名單上報公共事業(yè)局。
六、體檢和公示
(一)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體檢通知書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時間及體檢醫(yī)院均由學校另行通知。
(二)公示
經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選調人員,在觀瀾第二中學網站(http://www.szglez.com/)公示7天。
七、其他
其他未盡事宜由深圳市觀瀾第二中學負責解釋。
聯系人:李老師聯系電話:0755-28012867
附件:1.《深圳市觀瀾第二中學2016年優(yōu)秀教師選調計劃表》
2.《龍華新區(qū)教育系統公開選調職員報名表》
3.《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
深圳市觀瀾第二中學
2016年6月1日
附件:1.《深圳市觀瀾第二中學2016年優(yōu)秀教師選調計劃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