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青海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及3個配套實施細則(青人社廳發(fā)〔2015〕80號)及《2016年青海省省直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的有關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招聘原則。
二、招聘計劃
青海師范大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6名工作人員,其中,《2016年青海省省直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中公布的招聘計劃58名,學校組織省外專項招聘未完成的招聘計劃18名。詳見附件。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fā)布招聘信息、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xù)等程序依次進行。
(一)網上報名
招聘報名工作采用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6年5月1日9時-5月7日24時,修改信息時間為5月1日9時-5月8日18時,審核時間為5月2日9時-5月9日18時。報考人員請登錄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詳細閱讀網上報名須知及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并完成報名工作。
(二)資格審查
招聘崗位的專業(yè)類別劃分參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yǎng)研究生的學科、專業(yè)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yè)教育(?疲⿲I(yè)目錄》執(zhí)行。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將隨時取消其招聘資格。
(三)考核方式
1.專業(yè)技術崗位
考核分為專業(yè)知識測試、業(yè)務能力測試和結構化面試三部分。應聘人員總成績=專業(yè)知識測試成績×30%+業(yè)務能力測試成績×50%+結構化面試×20%
(1)專業(yè)知識測試:符合報考條件的碩士研究生崗位及本科崗位應聘人員均要參加學校統(tǒng)一組織的專業(yè)知識測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30分)和崗位專業(yè)知識(70分)。
(2)業(yè)務能力測試:參加專業(yè)知識測試人員同時參加業(yè)務能力測試。教學、實驗崗位業(yè)務能力測試由自我介紹、科研情況介紹、規(guī)定課程教學、答辯四部分構成。
會計與審計類(本科)教輔崗位業(yè)務能力測試采取專業(yè)技能實際操作形式測試。
業(yè)務能力測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結構化面試環(huán)節(jié),取消聘用資格。
(3)結構化面試:參加面試人員根據應聘人員的專業(yè)知識測試(30%)和業(yè)務能力測試(50%)的總成績高低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同一崗位應聘人員成績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各崗位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的比例未達到1:3的,將根據崗位需求和考核情況決定是否進入結構化面試環(huán)節(jié)。
2.專職輔導員及行政管理崗位
考核分為綜合知識測試和結構化面試兩部分。應聘人員總成績=綜合知識測試成績×60%+結構化面試成績×40%。
(1)綜合知識測試:凡符合報考條件的專職輔導員及行政管理崗位應聘人員均要參加學校統(tǒng)一組織的綜合知識測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30分)和崗位專業(yè)知識(70分)。
(2)結構化面試:參加面試人員根據應聘人員的綜合知識測試成績高低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同一崗位應聘人員成績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
3.工勤崗位
工勤崗位采取專業(yè)技能實際操作(占總成績的60%)和結構化面試(占總成績的40%)相結合的方法,以素質測評為主,主要考察應試人員綜合分析能力、反應適應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專業(yè)知識、實際操作能力與經驗等方面的基本素質。
參加筆試的公共基礎知識測試包括高等教育政策法規(guī)、高等教育基礎理論、高校教師職業(yè)道德、事業(yè)單位管理相關制度等內容。專業(yè)技術崗位的專業(yè)知識測試內容為報考的崗位學科專業(yè)知識。輔導員崗位專業(yè)知識包括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相關理論與知識、思想政治教育專業(yè)基本理論與知識、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實務相關知識、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知識等內容。行政管理崗位專業(yè)知識包括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相關理論與知識、管理學相關理論與知識、公文寫作相關理論與知識等內容。
筆試時間初步定于5月25日進行,業(yè)務能力測試時間初步定于5月29日進行,結構化面試時間初步定于6月1日進行。若因故調整時間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以學校門戶網站發(fā)布的各階段信息公告為準。
(四)體檢考察
進入體檢范圍人員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因個人原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進入考察資格,空缺崗位按照成績依次遞補。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基本的政治條件、遵紀守法、職業(yè)素質、個人誠信情況,重點考察應聘人員在反分裂反滲透斗爭中的政治態(tài)度、政治立場、政治表現情況。對曾有參與打砸搶燒、聚眾鬧事、組織煽動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違法違紀行為的要進行重點審查,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人員名單將在學校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異議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xù),由學校調查核實。應聘人員在體檢、考察、公示期間主動放棄或公示無異議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呈報省人社部門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經公示后無異議的人員,上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并簽訂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發(fā)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其他事項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錄)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二)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服務年限未滿5年的不能報考,服務年限已經滿5年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現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應當嚴格履行與聘用單位約定的合同期限,報考前應當征得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名參加此次招聘。上述人員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或單位及組織人社部門)開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未能提供的將取消招聘資格。
(三)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和相關資格證書,否則取消招聘資格。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應當有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凡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習且在2016年7月31日前不能畢業(yè)的考生,不得報考。
聯系人: 方老師
聯系電話:0971-6317914/6300957
監(jiān)督電話:0971-6316394
網址: http://www.qhnu.edu.cn
郵箱:qhsdrsc@163.com
青海師范大學
2016年4月30日
附件:2016年度青海師范大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