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氣象局機關(guān)2015年度考試錄用機關(guān)工作人員二次調(diào)劑面試公告
發(fā)布日期:2015-5-11
根據(jù)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wù)員局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wù)員工作要求,現(xiàn)將二次調(diào)劑面試有關(guān)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名單(附后)的考生于2015年5月14日15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郵件確認。
發(fā)送郵件至cmagwy@163.com,標題統(tǒng)一按“××確認參加中國氣象局人事司××職位面試”,郵件內(nèi)容需包括:
1.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報考職位、目前所在單位及職務(wù)、手機、本人需要說明的其他問題。
2.以下材料電子版:
(1)本人身份證、工作證。
(2)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jīng)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3)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報考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等。
(4)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有關(guān)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guān)、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jīng)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
(5)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F(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jié)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如考生放棄面試資格,須在2015年5月14日前發(fā)送本人簽字的書面說明郵件。隨意放棄面試的,我單位將記錄在案。
逾期未進行郵件確認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報到、資格復審
請考生于2015年5月17日上午7:30攜帶上述材料原件報到并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
報到地點:中國氣象局科技會議中心(中國氣象局院內(nèi))
三、面試安排
面試方式:結(jié)構(gòu)化面試
面試時間:2015年5月17日上午9:00開始。8:50未到人員視為自行放棄面試資格。
面試地點:中國氣象局科技會議中心(中國氣象局院內(nèi))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中關(guān)村南大街46號
交通:公交319,320,332,645,653,695,689,717,特4,特6,運通105,運通106,運通205,中央民族大學或國家圖書館站下車。地鐵4號線或地鐵9號線國家圖書館站下車B口出。
四、體檢和考察
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錄用計劃數(shù)比例達到3:1及以上的,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綜合成績相同的,根據(jù)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方可進入考察和體檢。體檢人選與錄用計劃數(shù)的比例為2:1,考察人選與錄用計劃數(shù)的比例為1:1。
體檢有關(guān)事項另行通知。
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面試成績×50%
五、注意事項
1.請參加面試的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按照本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報到和進行面試。
2.考生應按要求參加面試期間的各項活動,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自覺遵守紀律,不得遲到,否則,后果自負。
3.考生面試結(jié)束后,應盡快離開考場,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帶走或損毀考試材料。
4.考生不得對外泄露試題信息。
5.考生自行負責食宿安排,費用自理。體檢費用由我局承擔。
聯(lián)系電話:010-68409044
中國氣象局人事司
2015年5月11日
面試人員名單
(按準考證號排序)
用人司局 |
職位名稱 |
職位代碼 |
考生姓名 |
準考證號 |
面試最低成績 |
人事司 |
機構(gòu)編制處(綜合處)人事管理 主任科員以下 |
0801006201 |
張 群 |
116111221712 |
111.4 |
朱 晨 |
158111370305 | ||||
石 鋒 |
158113025714 | ||||
李瑞娟 |
401111220206 | ||||
翟紅楠 |
401142063007 | ||||
人才工作處專業(yè)技術(shù)人才管理 主任科員以下 |
0801006202 |
張 楠 |
158111101019 |
112.2 | |
孔令寅 |
158111270510 | ||||
王勝杰 |
170111571210 | ||||
秦彥碩 |
401113025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