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調任規(guī)定》《四川省公務員調任實施辦法》,為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優(yōu)化干部隊伍結構,州委組織部決定開展2023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
公開選調職位全部為鄉(xiāng)科級副職領導職位,選調名額共5名,具體職位及報考條件詳見《2023年度阿壩州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1.報名范圍
州內符合條件的國有企業(y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不含工勤人員)。
2.報名條件
報名人員除應當具備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務員調任規(guī)定》和《四川省公務員調任實施辦法》要求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現(xiàn)任我州州屬企業(yè)中層以上領導職務及相當職務層次人員,或縣(市)屬企業(yè)領導班子成員及相當職務層次人員;在中央、省在州企業(yè)工作的,比照州、縣(市)屬企業(yè)現(xiàn)任相當職務層次人員;在上述國有企業(yè)工作,擔任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
事業(yè)單位管理崗位工作人員,須為聘任在八級管理崗位2年以上或七級管理崗位1年以上的領導人員;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崗位工作人員,須擔任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
(2)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具體見職位表)。
(3)年齡在45周歲以下(具體見職位表)。
(4)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
(5)具有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guī)規(guī)定的晉升至公開選調職務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年齡的計算截至報名開始的第一日(2023年7月10日),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時間等的計算均截至報名開始的當月(2023年7月)。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證書應于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受到誡勉、組織處理和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7)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8)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選調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選調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網站為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報名時間為2023年7月10日至7月15日8:00前。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選擇職位。公開選調職位、職位簡介、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2023年度阿壩州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以下統(tǒng)稱《職位表》)。報考者認真閱讀公告,了解公開選調職位的具體情況,選擇符合條件的職位報名。每人限報1個職位。報考者如需咨詢《職位表》中的相關事項,可按公布的電話直接與公開選調機關聯(lián)系。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如實、準確填寫報名表。
3.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由各縣(市)委組織部負責,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23年7月16日8:00前。報考者應在填報信息的1天后登陸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按網絡提示打印報名表一式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選調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對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職級發(fā)生變化等原因,導致報名人員新產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情形的,終止其選調程序,不再作為選調人選。
4.確認繳費。初審合格及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在2023年7月17日8:00前登錄報名網站的相關頁面,繳納筆試考務費(按照四川省發(fā)改委、四川省財政廳印發(fā)的川發(fā)改價格〔2022〕539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為每人每科50元)。資格審查通過并完成繳費后,方視為報名成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5.打印準考證。繳費成功的考生,憑身份證號、姓名,在2023年7月25日—29日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本人準考證,并于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含在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二)職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為5:1。報名工作結束后,報名人數與公開選調計劃之比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經州委組織部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達不到3:1的,按比例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選調計劃。被取消公開選調計劃的職位,由報名網站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由州委組織部征得報考人員同意后將其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
(三)筆試
筆試統(tǒng)一組織,筆試時間為7月29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成績和職位排名暫定于2023年8月下旬在中共阿壩州委組織部網站(http://www.abzzg.gov.cn)公布。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四)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由州委組織部按公開選調計劃3: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筆試有違紀、缺考者不進行排名且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擬進入資格復審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進入資格復審。擬進入資格復審人數達不到公開選調計劃3:1比例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由相應縣(市)委組織部通知考生持報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縣<市>委組織部門審核,注明“同意報考”并蓋章)、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所在單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等次證明、任職文件、職稱證書和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試資格。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由州委組織部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五)面試
面試由州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主要測試考生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能力素質。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程序。
(六)差額考察
面試結束后,由州委組織部根據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一般按照公開選調計劃2:1的比例,差額確定考察對象并告知本人。未形成差額考察的職位,考察經由縣(市)委組織部結合人選情況決定考察對象是否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考察工作由各縣(市)委組織部負責實施。由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根據需要還可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領導、群眾和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jiān)察機關、機關黨組織的意見,并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疾鞂ο笮枰獔蟾婊蛘卟楹藗人有關事項、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注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職位匹配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了解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zhí)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選調機關。考察中要嚴格檢查“三齡兩歷一身份”等情況,認真審核個人檔案,明確是否符合報考職位資格條件。
考察結束后,相應縣(市)委組織部根據考試總成績(如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考察結果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人崗相適原則,集體研究,等額擇優(yōu)確定體檢對象,不唯分取人。
(七)體檢
體檢由相應縣(市)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在公務員錄用體檢指定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執(zhí)行。同時,需按照《關于增加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察(核)內容的通知》(阿州人社發(fā)〔2018〕29號)進行尿液毒品檢測。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公開選調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guī)定,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
各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未按規(guī)定時間或地點及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因體檢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八)頂崗試用
頂崗試用應于體檢后的1月內啟動,時長1-3個月,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職位適應能力,確保人崗相適。因試用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可由各縣(市)委組織部決定是否遞補。
(九)討論決定
試用期滿后,由相應縣(市)委組織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結合考察、試用等情況集體討論決定擬任職人員。面試人選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職位,原則上不得空缺(面試成績不合格的情形除外)。
(十)公示和調任
擬選調人員在中共阿壩州委組織部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調任的,報州委組織部審批辦理調任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選調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調任,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調任。公示期間或公示后因考生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xiàn)的缺額,不再遞補。
(十一)任職培訓
公開選調公務員須參加任職培訓,主要內容為政治理論、政策法規(guī)特別是公務員法及配套法規(guī),公務員職業(yè)道德、行為規(guī)范、優(yōu)良傳統(tǒng)等,幫助新選調公務員進一步提高政治素質和履職能力,強化工作作風,盡快適應工作。
四、其他事項
本次公開選調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州關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如發(fā)現(xiàn)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現(xiàn)象,可向相關縣(市)委組織部的紀檢監(jiān)察部門檢舉,也可直接向州委組織部舉報。
本公告由州委組織部負責解釋。各職位的具體條件,由各縣(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附件:
2.2023年度阿壩州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聯(lián)系方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