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關于2014年公務員錄用專業(yè)考試和面試有關安排的通知
一、入圍考生名單(見附件1)
二、資格確認
(一)請入圍考生于1月12日前將確認參加考試的電子郵件發(fā)送至fangxiang@mofcom.gov.cn。郵件標題為“XXX(考生姓名,手機號)確認參加商務部考試”,郵件可不填寫內(nèi)容。
(二)自愿放棄考試資格的入圍考生,請于1月12日前將本人簽名確認自愿放棄考試資格的書面說明(見附件2)傳真至我司干部一處。
(三)為便于聯(lián)系,請入圍考生務必保持通訊方式暢通。
三、資格復審
(一)根據(jù)國家公務員局有關規(guī)定,我部將對入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對資格復審中發(fā)現(xiàn)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我部將取消其參加專業(yè)考試和面試的資格。對提供虛假材料,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考生,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我部將取消其錄用資格。
(二)請入圍考生于1月15日前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請勿使用其他快遞方式)將以下資格復審材料寄至北京市東長安街2號商務部人事司干部一處,郵編:100731,并請在信封右上角注明考生姓名、職位名稱和職位代碼:
1.《報考商務部公務員推薦表》,1份原件及3份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請下載附件3,非應屆畢業(yè)生請下載附件4,填寫說明見附件5,請下載填寫后將正反面打印在一張A4紙上);
2.已取得的大學及以上各學歷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3.報考職位要求具備的英語水平考試證書復印件;
4.報考職位要求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還需提交相應的勞動合同和社保證明復印件(國家規(guī)定不繳納社保的需提交單位出具并加蓋公章的說明);
5.留學歸國人員還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的復印件;
6.應屆畢業(yè)的委培生和定向生還需提交學校和單位出具并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7.報考定向招錄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需提交有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具體要求見附件6);
8.社會在職人員還需提交單位出具并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四、專業(yè)考試和面試安排
(一)考試初定2月下旬,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遞補等其他事項將另行通知,請考生關注我司網(wǎng)站。
(二)考生的交通、食宿等項費用請自理。
五、聯(lián)系方式
電話:010-65198573
傳真:010-65198934(24小時自動接收)
附件:
1. 商務部2014年公務員錄用專業(yè)考試和面試人員名單.rar
3. 報考商務部公務員推薦表-應屆畢業(yè)生填寫.rar
4. 報考商務部公務員推薦表-非應屆畢業(yè)生填寫.rar
6. 報考定向招錄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需提交證明材料的具體要求.rar
商務部人事司
201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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