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平湖市各級機關(guān)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職位入圍資格復審人員遞補公告2
因平湖市公安局民警3職位1名入圍資格復審考生確認放棄資格復審。根據(jù)《2014年嘉興市各級機關(guān)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guī)定,資格復審開始2天前,相關(guān)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在該職位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F(xiàn)將遞補考生名單公布如下:
準考證號 |
姓名 |
報考單位 |
報考職位 |
招考人數(shù) |
總分 |
名次 |
備注 |
04201030424 |
周宇振 |
平湖市公安局 |
民警3 |
1 |
128.33 |
1 |
放棄資格復審。 |
04201030427 |
戚云昊 |
平湖市公安局 |
民警3 |
1 |
112 |
5 |
遞補。 |
中共平湖市委組織部 平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0一四年四月十日